常用於液狀和固狀食物的幹燥型式
幹燥器類型 用於幹燥的食物
空氣對流幹燥
窯式(烘房式) 塊片狀
箱式、托盤或片盤式 塊片狀、漿料、液態
隧道式 塊片狀
連續運輸帶式 漿料、液狀
槽型輸送帶式 塊片狀
空氣提升式 小塊片狀、顆粒狀
流化床式 小塊片狀、顆粒狀
噴霧式 液態、漿狀
轉筒幹燥
氣壓式(常壓式) 漿狀、液態
真空 漿狀、液態
真空幹燥
真空架式 塊片狀、漿狀、液態
真空帶式 漿狀、液態
冷凍幹燥器 塊片狀、
幹燥設備的分類
1、按幹燥設備的特征來分類:
(1)自然幹燥方法(曬幹與風幹等);
(2)人工幹燥方法(如箱式幹燥、窯房式幹燥、隧道式幹燥、輸送式幹燥、輸送帶式幹燥、滾筒幹燥、流化床幹燥、噴霧幹燥、冷凍幹燥等)。
2、按幹燥的連續性分為:
(1)間歇(批次)幹燥;(2)連續幹燥。
3、以幹燥時空氣的壓力來分類:
(1)常壓幹燥;(2)真空幹燥。
4、以幹燥過程向物料供能熱的方法來分類:
(1)對流幹燥;(2)傳導幹燥;(3)能量場作用下的幹燥及組合幹燥法。
幹燥食品的最終水分要求
1、糧穀類和豆類
穀物收獲和安全儲存所要求的水分含量
一般種子類在水分活性0.6~0.80範圍內,其水分變化曲線的斜率很平,1%水分變化可引起0.04~0.08 aw 的變化。
2、魚、肉類
僅依靠降低水分活性常難以達到魚、肉類幹製品的長期常溫保藏。因此這類製品的幹製過程,常結合其它保藏工藝,如鹽醃、煙熏、熱處理、浸糖、降低pH、添加亞硝酸鹽等防腐劑,以達到一定保質期而不能保持其優良食用品質。
3、乳製品
全脂、脫脂乳粉,通常幹燥至水分活性0.2左右,我國國家標準要求全脂乳粉水分小於2.5~2.75%,脫脂乳粉水分小於4.0~4.5%,調製乳粉小於2.50~3.0%,脫鹽乳清粉(特級品)小於2.5%。
4、蔬菜
脫水蔬菜最終殘留水分5~10%,相當於水分活性0.10~0.35。
5、水果
多數脫水幹燥水果水分活性在0.65~0.60。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