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15晚會,曝光了漂白雞爪加工衛生不良、違(wei)規(gui)使(shi)用(yong)雙(shuang)氧(yang)水(shui)添(tian)加(jia)劑(ji)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事(shi)件(jian)。下(xia)麵(mian)食(shi)品(pin)夥(huo)伴(ban)網(wang)質(zhi)量(liang)服(fu)務(wu)事(shi)業(ye)部(bu)就(jiu)和(he)大(da)家(jia)一(yi)起(qi),淺(qian)談(tan)下(xia)該(gai)事(shi)件(jian)中(zhong)體(ti)現(xian)的(de)食(shi)品(pin)添(tian)加(jia)劑(ji)違(wei)法(fa)添(tian)加(jia)相(xiang)關(guan)內(nei)容(rong)。
有效並非可用
雙氧水(過氧化氫)因為其有強氧化性,可以去除生鮮雞爪中的血絲、使雞爪感官更好,確實可能在以往的肉製品加工中常見、常用,但有效不一定就是可以使用。
違法梳理
依據GB 2760-202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食品添加劑“過氧化氫”的使用範圍僅為:“澱粉糖和澱粉加工工藝、油脂加工工藝、海藻加工工藝、膠原蛋白腸衣加工工藝、乳清粉、乳清蛋白粉;酵母衍生製品的加工工藝”,並不包括肉製品的處理。
違規在肉製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劑過氧化氫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版)的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四)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要求。
違法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三)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我們的建議
對AI提問,雞爪“漂白”的合法平替,有不少。圍繞此次事件,我們建議:
相關企業可以加大技術研發力度,尋求更合規高效便捷的處理工藝;
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可以保持一定的“懷疑”精神,食品的感官太過完美是否可能存在一些“貓膩”;
再者,建議監管部門提高食品安全違法處罰力度、監管頻次,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科普等。
以上就是我們食品夥伴網質量服務部就本次“3・15”“漂白雞爪”事件的梳理、闡述。若您需要許可申證、企標備案、質量搭建、質量提升、認證審核等相關谘詢指導,可以聯係我們。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