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川渝地區部分食品生產企業違規使用雙氧水漂白雞爪的食品安全黑幕,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接下來食品夥伴網將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4881-2025)的人、機、料、法、環五大核心要素出發,剖析此次事件背後的管理漏洞。
一、人員資質缺失與食品安全意識淡薄
根據GB 14881要求,食品生產企業需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製度,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人員應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記者暗訪發現,員工不需辦理健康證、也不必進行健康體檢及衛生消毒便可直接進入生產車間,這種“零門檻”準入模式,完全不符合食品生產人員健康及衛生要求,無疑成為食品安全的巨大隱患。


二、設備汙損與清潔維護失效
根據GB 14881要求,設施須清潔維護,設備器具定期消毒並防汙染存放,同時應製定有效的清潔消毒製度。
暗訪視頻顯示,涉事車間的各生產區域機械設備及容器表麵布滿油汙與汙漬,部分設備長期未清洗消毒,成為微生物滋生的溫床。
這種髒亂的操作模式,極易導致交叉汙染,加速腐敗變質。


三、原料腐敗與食品添加劑濫用
在原料層麵,GB 14881中明確,應使用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不能危害身體健康。涉事企業為降低成本,使用劣質原料,以次充好,且未按規定驗收。
另外,生產過程使用雞爪部分可能已存在腐敗變質、汙穢不潔等問題,但企業通過雙氧水漂白掩蓋其真實狀態,完全不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對於過氧化氫,早在2015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使用加工助劑過氧化氫有關問題的複函》中明確指出,“雞爪加工過程中不得使用過氧化氫作為加工助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嚴格限定其功能僅為“脫硫劑、脫色劑、去碘劑”,過氧化氫僅限用於澱粉糖、油脂等特定工藝,嚴禁用於雞爪加工。
因此,任何在雞爪生產中使用過氧化氫的行為,均屬於超範圍濫用食品添加劑。



四、製度缺失,企業合規體係形同虛設
依據GB 14881,食品生產企業應構建完備合規體係,涵蓋從人員管理、原料采購、生產加工、成品出廠各環節的詳細製度規範,如人員管理製度、清潔消毒製度、原輔料采購製度、記錄製度、供應商資質準入及審核製度等。
然而,涉事企業製度缺失嚴重,合規體係淪為擺設,如,未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製度,導致雙氧水采購、使用量無跡可查;生產過程缺乏有效監管標準,難以保障食品生產全流程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此外,企業未對供應商資質進行審核,上遊企業通過偽造標簽(如將“工業雙氧水”標注為“生活飲用水消毒液”)規避監管,暴露全鏈條合規管理失效。

五、生產環境髒亂差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要求生產場所應保持整潔,且應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GB 14881中要求車間布局應滿足食品安全的要求,避免汙染食品。
涉事企業地麵汙水淤積,塑料筐雜亂堆放,原料及成品混放,設備設施汙漬厚重,生產現場掃帚、鐵鍬等清潔工具隨意壓放在裸露的雞爪上,生產場所雜亂無章,環境令人觸目驚心,違背了“保持場所環境整潔”的最基本要求,無法滿足食品加工、包裝、貯存場所等對環境的要求。


小結
食品安全非一企之責,而是全行業、全鏈條的係統工程。企業應以《食品安全法》為本,以GB 14881為綱,將法規標準要求轉化為內部管理細則,從製度建設、人員培訓、環境管控到供應鏈協同全麵發力,真正落實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築牢食品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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