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定義及標準適用範圍
按照15/2018/ND-CP號政府法令第3條第1款規定:保健食品是指用於補充日常飲食,以維持、增強或改善人體功能,降低患病風險的產品。保健食品包含以下一種或多種成分:
a)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脂肪酸、酶、益生菌以及具有生物活性的其他物質;
b)自然來源的成分,包括動植物和植物提取物、分離物、濃縮物和轉化物;
c)上述 a)點和 b)點提到的成分的合成來源。該技術標準規定了汙染物(重金屬和微生物)的最大限量;取樣和測試方法;管理要求;生產、經營保健食品的組織、個人的職責。本標準不適用於被公布為保健食品的滋補酒類產品。
2、保健食品中重金屬限量要求
3、保健食品部分微生物指標要求
在微生物限量方麵,標準將保健食品按其原料組成分為以下6類產品:
(1)含有植物成分的保健食品,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說明用沸水處理(沸水浸泡、焯水等);例如:草藥茶。
(2)含有植物成分的保健食品;
(3)含有來自動物、礦物或動物、礦物和植物的兩種或多種成分的混合物的保健食品;
(4)含有一種或多種成分: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脂肪酸、酶、已確定化學活性的生物活性物質,並且不屬於上述的(1)、(2)和(3)組的保健食品。含水形式(水是產品配方的組成部分)(例如:水溶液、糖漿、混合物、濃縮液、果凍……);
(5)含有一種或多種成分: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脂肪酸、酶、已確定化學活性的生物活性物質,並且不屬於上述的(1)、(2)和(3)組的保健食品。不含水形式(水不是產品配方的組成部分)(例如:壓縮片(普通壓縮片、粉碎壓縮片、薄膜包衣片)、軟膠囊、硬膠囊、顆粒狀、粉末狀、薄膜狀、軟糖、油劑……)。
(6)僅含有益生菌的保健食品。
上述不同配方組成的保健食品的微生物指標主要涉及:需氧微生物總數、酵母菌和黴菌總數、大腸杆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以第(6)組產品為例介紹微生物指標要求如下:
ciqian,yuenanmeiyouzhidingzhenduibaojianshipindeweishengwuhezhongjinshubiaozhundeyaoqiu,gaitongzhidefabubiaozhizheyuenanbaojianshipinanquantixidejinyibuwanshan。jihuahuoyijingzaixiangyuenanchukoubaojianshipindeqiyeqingzhuyi,zaichukouzhiqianwubiquebaochanpinweishengwuhezhongjinshudehanliangfuhebiaozhunyaoqiu,zaizuochanpinzhuceshiwubijinxingzhexiezhibiaodejiancequeren。gengxiangxidezhibiaoyaoqiukelianxishipinhuobanwangzixunhuo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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