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
產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係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輻照食品(特殊食品)(★)→轉基因食品(特殊食品)(★)→營養標簽(★)→質量(品質)等級(★)→批號→商品條碼→食用方法→致敏物質→標誌
說明:用★號標示為強製項
二、要求
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應按照 4.1 項下的相應要求標示食品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和貯存條件,其他內容如未在標簽上標注,則應在說明書或合同中注明。
當預包裝食品包裝物或包裝容器的最大表麵麵積小於 10cm2時,可以隻標示產品名稱、淨含量、生產者(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
2.1、產品名稱(★)
2.1.1 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通常是指: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中規定的食品名稱或食品分類名稱,若上述名稱有多個時,可選擇其中的任意一個,或不引起歧義的等效的名稱;
在沒有標準規定的情況下,應使用能夠幫助消費者理解食品真實屬性的常用名稱或通俗名稱;
當使用的“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名稱”或“商標名稱”含有易使人誤解食品屬性的文字或術語(詞語)時,應在所示名稱的同一展示版麵鄰近部位使用同一字號標示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如果因字號或字體顏色不同而易使人誤解時,應使用同一字號及同一字體顏色標示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2.1.2 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規定的名稱時,應使用不使消費者誤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稱或通俗名稱。
2.1.3 當dang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專zhuan用yong名ming稱cheng因yin字zi號hao或huo字zi體ti顏yan色se不bu同tong易yi使shi人ren誤wu解jie食shi品pin屬shu性xing時shi,也ye應ying使shi用yong同tong一yi字zi號hao及ji同tong一yi字zi體ti顏yan色se標biao示shi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專zhuan用yong名ming稱cheng。
2.1.4 為不使消費者誤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物理狀態或製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稱前或食品名稱後附加相應的詞或短語。如幹燥的、濃縮的、複原的、熏製的、油炸的、粉末的、粒狀的等。如:QQ趣-香辣風味香腸、三文治火腿-灌腸係列
2.2、配料表(★)
2.2.1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標示配料表, 配料表中的各種配料應按 4.1.2(食品名稱) 的要求標示具體名稱,食品添加劑按照 4.1.3.1.4 的要求標示名稱。
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 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
shipintianjiajitongyongmingchengkeyibiaoshiweishipintianjiajidejutimingcheng,yekebiaoshiweishipintianjiajidegongnengleibiemingchengbingtongshibiaoshishipintianjiajidejutimingchenghuoguojibianma(INS 號)(標示形式見附錄 B)。
在同一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選擇附錄 B 中的一種形式標示食品添加劑。
dangcaiyongtongshibiaoshishipintianjiajidegongnengleibiemingchengheguojibianmadexingshishi,ruomouzhongshipintianjiajishangbucunzaixiangyingdeguojibianma,huoyinzhiminwuzhibiaoshixuyao,keyibiaoshiqijutimingcheng。
食品添加劑的名稱不包括其製法。
加入量小於食品總量 25%的複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劑,若符合 GB 2760 規定的帶入原則且在最終產品中不起工藝作用的,不需要標示。
2.2.2配料表應以“配料”或“配料表”為引導詞。
當加工過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變為其他成分(如酒、醬油、食醋等發酵產品)時,可用“原料”或“原料與輔料”代替“配料”、“配料表”,並按本標準相應條款的要求標示各種原料、輔料和食品添加劑。
加工助劑不需要標示:在食品製造或加工過程中,加入的水應在配料清單中顯示但在加工過程中已揮發的水或其他揮發性配料不需要標示;可食用的包裝物應在配料清單中標示原始配料,如豬腸衣、膠原蛋白腸衣、豬肚皮。
2.2.3各種配料應按製造或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過2%的配料可以不按遞減順序排列。
2.2.4 如果某種配料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其他配料構成的複合配料(不包括複合食品添加劑),應在配料表中標示複合配料的名稱,隨後將複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號內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標示。
當某種複合配料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且其加入量小於食品總量的25%時,不需要標示複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2.2.5所用食品添加劑應在食品添加劑項下標示。
如食品添加劑(……),括號內為所添加添加劑的具體名稱或種類名稱,但甜味劑(如阿斯巴甜等)、防腐劑(乳酸鏈球菌素、雙乙酸鈉、山梨酸鉀等)、著色劑(紅曲紅、誘惑紅、紅曲米、胭脂樹橙、胭脂蟲紅等)應標示具體名稱,其他食品添加劑可以按GB2760的規定標示具體名稱或種類名稱,複合配料中在終產品起工藝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
推薦的標示方式為:在複合配料名稱後加括號,並在括號內標示該食品添加劑的通用名稱,如“醬油(含焦糖色)”
2.2.6下列食品配料,可以選擇按表 1 的方式標示。
表1 物料標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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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類別 |
標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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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植物油或精煉植物油,不包括橄欖油 |
“植物油”或“精煉植物油”;如經過氫化處理,應標示為“氫化”或“部分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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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澱粉,不包括化學改性澱粉 |
“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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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量不超過2%的各種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單一的或合計的) |
“香辛料”、“香辛料類”或“複合香辛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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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基糖果的各種膠基物質製劑 |
“膠姆糖基礎劑”、“膠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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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量不超過10%的各種果脯蜜餞水果 |
“蜜餞”、“果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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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香精、香料 |
“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 |
2.2.7配料的定量標示
2.2.7.1如果在食品標簽或食品說明書上特別強調添加了或含有一種或多種有價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應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隻zhi在zai食shi品pin名ming稱cheng中zhong出chu於yu反fan映ying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需xu要yao,提ti及ji某mou種zhong配pei料liao或huo成cheng分fen而er未wei在zai標biao簽qian上shang特te別bie強qiang調tiao時shi,不bu需xu要yao標biao示shi該gai種zhong配pei料liao或huo成cheng分fen的de添tian加jia量liang或huo在zai成cheng品pin中zhong的de含han量liang。隻zhi強qiang調tiao食shi品pin的de口kou味wei時shi也ye不bu需xu要yao定ding量liang標biao示shi。
如灌腸係列需標注:澱粉含量,香菇肉丸:香菇含量
2.2.7.2 如果在食品的標簽上特別強調一種或多種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較低或無時,應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2.2.7.3食品名稱中提及的某種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標簽上特別強調,不需要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2.2.7.4 如ru果guo產chan品pin中zhong沒mei有you添tian加jia某mou種zhong食shi品pin配pei料liao,僅jin添tian加jia了le相xiang關guan風feng味wei的de香xiang精jing香xiang料liao,不bu允yun許xu在zai標biao簽qian上shang標biao示shi該gai種zhong食shi品pin實shi物wu圖tu案an或huo用yong清qing晰xi醒xing目mu的de文wen字zi加jia以yi說shuo明ming。
2.3、淨含量和規格(★)
2.3.1標示位置應與食品名稱在包裝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麵
2.3.2淨含量的標示應由淨含量、數字和法定計量單位組成(標示形式參見附錄 C)
C.2 淨含量和規格的標示
為wei方fang便bian表biao述shu,淨jing含han量liang的de示shi例li統tong一yi使shi用yong質zhi量liang為wei計ji量liang方fang式shi,使shi用yong冒mao號hao為wei分fen隔ge符fu。標biao簽qian上shang應ying使shi用yong實shi際ji產chan品pin適shi用yong的de計ji量liang單dan位wei,並bing可ke根gen據ju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選xuan擇ze空kong格ge或huo其qi他ta符fu號hao作zuo為wei分fen隔ge符fu,便bian於yu識shi讀du。
C.2.1 單件預包裝食品的淨含量(規格)可以有如下標示形式: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450g;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25 克(200 克+送 25 克);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00 克+贈 25 克;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00+25)克。
C.2.2 淨含量和瀝幹物(固形物)可以有如下標示形式(以“糖水梨罐頭”為例):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425 克
瀝幹物(或 固形物 或 梨塊):不低於 255 克(或不低於60%)。
C.2.3 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件同種類的預包裝食品時,淨含量和規格均可以有如下標示形式: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40 克×5;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5×40 克;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00 克(5×40 克);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00 克(40 克×5);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00 克(5 件);
淨含量:200 克
規格:5×40 克;
淨含量:200 克
規格:40 克×5;
淨含量:200 克
規格:5 件;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00 克(100 克 + 50 克×2);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00 克(80 克×2 + 40 克);
淨含量:200 克
規格:100 克 + 50 克×2;
淨含量:200 克
規格:80 克×2 + 40 克。
C.2.4 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件不同種類的預包裝食品時,淨含量和規格可以有如下標示形式: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00 克(A 產品 40 克×3,B 產品 40 克×2);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200 克(40 克×3,40 克×2);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100 克 A 產品,50 克×2 B產品,50 克 C 產品;
淨含量(或 淨含量/規格):A 產品:100克,B 產品:50 克×2,C 產品:50 克;
淨含量/規格:100克(A 產品),50 克×2(B產品),50 克(C 產品);
淨含量/規格:A 產品 100 克,B 產品 50 克×2,C 產品 50 克
2.3.3淨含量的計量單位標示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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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方式 |
淨含量Q範圍 |
計量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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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積 |
Q<1000mL Q≥1000mL |
ml(mL)(毫升) L(l)(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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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 |
Q<1000g Q≥1000g |
g(克) kg(千克) |
淨含量字符最小高度要求如下表
|
淨含量Q範圍 |
字符的最小高度(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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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L<Q≤50mL 5g<Q≤50g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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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L<Q≤200mL 50g<Q≤200g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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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L<Q≤1L 200g<Q≤1kg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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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L Q>1kg |
6 |
2.3.4 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時,大包裝在標示淨含量的同時還應標示規格。
2.4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係方式(★)
2.4.1、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的集團公司、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應標示各自的名稱和地址,如四川眾品,則應標示四川眾品公司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和地址
2.4.2、不能依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集團公司的分公司或集團公司的生產基地,應標示集團公司和分公司(生產基地)的名稱、地址;或僅標示集團公司的名稱、地址及產地,產地應當按照行政區劃標注到地市級地域
2.4.3、受其他單位委托加工預包裝食品的,應標示委托單位和受委托單位的名稱和地址;或僅標示委托單位的名稱和地址及產地,產地應當按照行政區劃標注到地市級地域。
2.4.4聯係方式至少一項內容:電話(熱線電話、售後電話或銷售電話等)、傳真、電子郵件等網絡聯係方式、與地址一並標示的郵政地址(郵政編碼或郵箱號等)。
2.4.5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原產國國名或地區區名(如香港、澳門、台灣),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係方式,可不標示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係方式按照3.8.2條,原有外文的生產者的名稱地址等不需要翻譯成中文。
2.4.6“產地”指食品的實際生產地址,是特定情況下對生產者地址的補充。
如果生產者的地址就是產品的實際產地,或者生產者與承擔法律責任者在同一地市級地域,則不強製要求標示“產地”項。
以下情況應同時標示“產地”項:
一是由集團公司的分公司或生產基地生產的產品,僅標示承擔法律責任的集團公司的名稱、地址時,應同時用“產地”項標示實際生產該產品的分公司或生產基地所在地域;
二是委托其他企業生產的產品,僅標示委托企業的名稱和地址時,應用“產地”項標示受委托企業所在地域。
2.5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2.5.1應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生產日期、(批號)標示采用 “見包裝物某部位”的方式,應標示所在包裝物的具體位置,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
2.5.2應按年、月、日的順序標示日期
日期中年、月、日可用空格、斜線、連字符、句點等符號分隔,或不用分隔符。年代號一般應標示 4位數字,小包裝食品也可以標示 2 位數字。月、日應標示 2 位數字。
日期的標示可以有如下形式:
2010 年 3 月 20 日;
2010 03 20;2010/03/20;20100320;
20 日 3 月 2010 年;3 月 20 日 2010年;
(月/日/年):03 20 2010;03/20/2010;03202010。
2.5.3 dangtongyiyubaozhuangneihanyouduogebiaoshileshengchanriqijibaozhiqidedanjianyubaozhuangshipinshi,waibaozhuangshangbiaoshidebaozhiqiyinganzuizaodaoqidedanjianshipindebaozhiqijisuan。
外包裝上標示的生產日期應為最早生產的單件食品的生產日期,或外包裝形成銷售單元的日期;也可在外包裝上分別標示各單件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2.5.4保質期(★):
酒精度大於等於 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白砂糖、綿白糖、紅糖和冰糖);味精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
保質期可以有如下標示形式:
最好在……之前食(飲)用;
……之前食(飲)用最佳;
……之前最佳;
此日期前最佳……;
此日期前食(飲)用最佳……;
保質期(至)……;
保質期××個月(或 ××日,或 ××天,或 ××周,或 ×年)。
2.6貯存條件(★)
貯存條件可以標示“貯存條件”、“貯藏條件”、“貯藏方法”等標題,或不標示標題。
貯存條件可以有如下標示形式:
常溫(或冷凍,或冷藏,或避光,或陰涼幹燥處)保存;
×× - ×× ℃保存;
請置於陰涼幹燥處;
常溫保存,開封後需冷藏;
溫度:≤××℃,濕度:≤×× %。
2.7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標示形式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8產品標準代號(★)
國內生產並在國內銷售的預包裝食品(不包括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企業執行的國家標準或經備案的企業標準4.1.10條規定了進口預包裝食品可以免於標示產品標準號。
2.9輻照食品(特殊食品)(★)
2.9.1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食品,應在食品名稱附近標示“輻照食品”。
2.9.2 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任何配料,應在配料表中標明。
2.10轉基因食品(特殊食品)(★)
2.11營養標簽(★)
2.11.1特殊膳食類食品和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類食品,應當標示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標示方式按照 GB 13432 執行
2.11.2普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標示方式參照28050執行
2.12質量(品質)等級(★)
如果產品執行標準中已明確規定質量(品質)等級的食品,應標示質量(品質)等級,如食用豬油分為:一級和二級;熏煮火腿產品根據澱粉含量的不同分為特級、優級、普通級。產品分類、產品類別等不屬於質量等級
2.13批號
2.14、商品條碼(★)
2.15、食用方法
根據產品需要,可以標示容器的開啟方法、食用方法、烹調方法、複水再製方法等對消費者有幫助的說明。
2.16致敏物質
食shi品pin中zhong的de某mou些xie原yuan料liao或huo成cheng分fen,被bei特te定ding人ren群qun食shi用yong後hou會hui誘you發fa過guo敏min反fan應ying,有you效xiao的de預yu防fang手shou段duan之zhi一yi就jiu是shi在zai食shi品pin標biao簽qian中zhong標biao示shi所suo含han有you或huo可ke能neng含han有you的de食shi品pin致zhi敏min物wu質zhi,以yi便bian提ti示shi有you過guo敏min史shi的de消xiao費fei者zhe選xuan擇ze適shi合he自zi己ji的de食shi品pin。
標準參照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列出了八類致敏物質(a)含有麩質的穀物及其製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斯佩耳特小麥或它們的雜交品係(b)甲殼綱類動物及其製品(如蝦、龍蝦、蟹c)魚類及其製品(d)蛋類及其製品(e)花生及其製品(f)大豆及其製品(g)乳及乳製品(包括乳糖(h)堅果及其果仁類製品),鼓勵企業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消費者,有效履行社會責任。
八類致敏物質以外的其他致敏物質,生產者也可自行選擇是否標示。
具體標示形式由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照以下自主選擇。
致敏物質可以選擇在配料表中用易識別的配料名稱直接標示,如:牛奶、雞蛋粉、大豆磷脂等;也可以選擇在鄰近配料表的位置加以提示,如:“含有……”等;duiyupeiliaozhongbuhanmouzhongzhiminwuzhi,dantongyichejianhuotongyishengchanxianshanghaishengchanhanyougaizhiminwuzhideqitashipin,shidezhiminwuzhikenengbeidairugaishipindeqingkuang,zekezailinjinpeiliaobiaodeweizhishiyong“可能含有……”、“可能含有微量……”、“本生產設備還加工含有……的食品”、“此生產線也加工含有……的食品”等方式標示致敏物質信息。
2.17標誌
2.17.1馳名商標:
根據新《商標法》第十四條第五項: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2.17.2中國名牌:
根據國質檢質函(2010)405號第二條、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滿後(2012年9月),企業不得在產品及其包裝、裝潢、說明書、廣告宣傳以及有關材料中繼續使用中國名牌產品標誌。
2.17.3 ISO9001與HACCP:
根據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今第63號)第di二er十shi一yi條tiao獲huo得de管guan理li體ti係xi認ren證zheng的de組zu織zhi應ying當dang在zai廣guang告gao等deng有you關guan宣xuan傳chuan中zhong正zheng確que使shi用yong管guan理li體ti係xi認ren證zheng標biao誌zhi,不bu得de在zai產chan品pin上shang標biao注zhu管guan理li體ti係xi認ren證zheng標biao誌zhi,隻zhi有you在zai注zhu明ming獲huo證zheng組zu織zhi通tong過guo相xiang關guan管guan理li體ti係xi認ren證zheng的de情qing況kuang下xia方fang可ke在zai產chan品pin的de包bao裝zhuang上shang標biao注zhu管guan理li體ti係xi認ren證zheng標biao誌zhi。按an認ren證zheng證zheng書shu標biao誌zhi的de使shi用yong規gui定ding使shi用yong。
ISO9001認證在用於運輸的大箱子上使用認證標誌,必須同時使用文字加以說明。如:“(該產品)是一個質量管理體係通過GB/19001(ISO9001)認證的工廠製造的”但不可錯誤的聲稱獲證組織通過了ISO9001認證。
2.17.4 綠色食品:
按照《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6號)規gui定ding,企qi業ye在zai產chan品pin包bao裝zhuang上shang使shi用yong綠lv色se食shi品pin標biao誌zhi,即ji表biao明ming企qi業ye承cheng諾nuo該gai產chan品pin符fu合he綠lv色se食shi品pin標biao準zhun。企qi業ye可ke以yi在zai包bao裝zhuang上shang標biao示shi產chan品pin執zhi行xing的de綠lv色se食shi品pin標biao準zhun,也ye可ke以yi標biao示shi其qi生sheng產chan中zhong執zhi行xing的de其qi他ta標biao準zhun。
2.18文字使用規定(★)
2.18.1食品標簽使用規範的漢字,但不包括商標。
“規範的漢字”指《通用規範漢字表》中的漢字,不包括繁體字。食品標簽可以在使用規範漢字的同時,使用相對應的繁體字。
2.18.2食品標簽使用“具有裝飾作用的各種藝術字”包括篆書、隸書、草書、手書體字、美術字、變體字、古文字等。使用這些藝術字時應書寫正確、易於辨認、不易混淆。
2.18.3預包裝食品標簽可同時使用外文,但所用外文字號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字號。對於本標準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強製標識內容,中文、外文應有對應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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