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樣單填寫:
1. 抽樣單編號:抽樣單位內部對所采集樣品的編號,按《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規則》編製編寫,一個樣品所對應的編號具有唯一性。
2. “任務來源”要求填寫出具《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告知書》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名稱。例: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3. “任務類別”: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zhongxuanze,jinhanyoufengxianjiancexiangmudeshipinyangpinchouqushixuanzefengxianjiance,qitaxuanzejianduchoujian。chouyangjihuazhongjihanyoujianduchoujianxiangmuyouhanyoufengxianjiancexiangmudeyangpinxuyaotongshigouxuan。chouyangdapingtaishangmianxuanze“抽檢監測”。
4. “被抽單位名稱”、“被抽樣單位地址”、“法人代表”、“營業執照號”應根據被抽樣單位提供的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相關法定資質證書填寫。
5. “區域類型”在“城鎮、鄉村、景點”中選擇,其中:“城市”為縣中心城區及縣級市以上的城(市)區域範圍,“鄉鎮”為城(市)區域以外範圍,“景點”為旅遊景點範圍,選擇“景點”時,應同時選擇“城市”或“鄉鎮”。
6. 許可證書類型根據被抽樣單位提供的證書實際類型進行填寫。
7. “聯係人”、“電話”、“傳真”應根據此次被抽單位負責抽樣的人員提供的信息如實填寫。
8. “年銷售額”隻在生產環節抽樣時,填寫此次抽樣樣品品種的銷售額。
9. “抽樣地點”:根據抽樣現場的真實抽樣地點如實選擇打勾即可。當單位類型為“生產”時,在“原輔料庫、生產線、半成品庫、成品庫(□待檢區、□已檢區)”選擇其一;當單位類型為“流通”時,在“農貿市場、菜市場、批發市場、商場、超市、小食雜店、網購、其他”中選擇其一;當單位類型為“餐飲”時,在“餐館、食堂、小吃店、快餐店、飲品店、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其他”中選擇其一,當選擇“餐館”時還要在“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中型餐館、小型餐館”中進行選擇,當選擇“食堂”時還要在“機關食堂、學校/托幼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築工地食堂”進行選擇。
10. “樣品來源、樣品屬性、樣品類型”根據實際所抽樣品,在框內打勾即可。樣品來源是指對被抽樣單位而言的樣品來源,例如商場銷售的產品應選擇“外購”;企業加工食品、餐飲環境自製的食品應選擇“加工/自製”,餐飲環境的原料等,應選擇“外購”。
11. “樣品名稱”:應根據所抽樣品標簽標示如實填寫,但要注意既可以體現出產品的真實屬性,又要能體現出產品的唯一性(口味、商標名稱等。)若產品標簽標注的食品名稱不能反映樣品的真實屬性,應添加括號注明食品的“標注名稱或真實屬性名稱”。若所抽樣品的產品展示麵(正麵)有樣品名稱,與產品標簽所示“產品名稱”不一致時,應以產品標簽所示“樣品名稱為主。
12. “商標”:應根據所抽樣品標簽標示的商標如實填寫,需產品上注明的商標“TM”(聲明作為商標使用)或“®”(注冊商標)標誌,文字說明的商標,否則可視為沒有標注商標,填寫“無”或“/”。有多個商標的可選擇一個主要的商標填寫(知名、位置顯著的優先),有些商標屬於圖形模樣的應填寫“圖形商標”,若既有文字又有圖形,則填寫“XXX及圖形商標”,商標若為繁體字,填寫時也應寫繁體字。
13. “規格型號”:根據所抽樣品標簽標示如實填寫,應注意量詞使用的合理準確,並與樣品標示信息中提到的量詞保持一致。如500ml/瓶,125克/盒,10*45g/袋,5kg/袋等等。
14. “生產/加工/購進日期”:對預包裝食品按照包裝標示的生產日期如實填寫,格式遵照樣品標示,部分產品標注限用日期的應如實填寫“xxxx.xx.xx日期前飲用最佳”等deng。散san裝zhuang樣yang品pin按an進jin貨huo單dan標biao示shi的de生sheng產chan日ri期qi填tian寫xie,餐can飲yin自zi製zhi食shi品pin或huo現xian場chang製zhi售shou的de食shi品pin按an實shi際ji加jia工gong日ri期qi填tian寫xie,餐can飲yin環huan節jie抽chou取qu的de食shi用yong農nong產chan品pin等deng,按an購gou進jin日ri期qi填tian寫xie。
15. “樣品批號”:根據樣品標注如實填寫,樣品標示未提及“批號”的視為“無”。tongyishengchanriqidechanpin,youshicunzaipihaozhongjiweimeigechanpindoubutongde,pihaozhongcharushengchanxuhao,huozhecharuxiangxideshengchanshijianshifenmiao,meigechanpindoubutong,ketianxie“/”。
16. “保質期”:應按照所抽樣品標簽標示的如實填寫,部分產品根據儲存條件或季節不同保質期也不同,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或填寫完整。
17. “質量等級”:應根據所抽樣品標簽標示的如實填寫,在流通環節抽樣時產品標簽未明確標注質量等級的,建議填寫“/”,部分產品在執行標準後標示“一級”等質量等級內容的應如實填寫,在生產環節抽樣時,若產品標簽未明確標明質量等級,但執行標準又涉及質量等級的應跟企業人員確定產品的質量等級,並備注“產品質量等級由企業提供確認”。
18. “執行標準/技術文件”:根據所抽樣品標簽標示如實填寫,標示執行標準若帶有年號的也應一起寫進去,不可省略,若未標注年號的則不用自行添加。
19. “生產許可證編號”:應根據所抽樣品標簽標示或經核實無誤的企業生產許可證如實填寫。
20. “單價”:應根據實際樣品包裝銷售價格或被抽樣單位提供的銷售價格如實填寫,在生產環節抽樣時應填寫所抽樣品的出廠價。
21. “是否出口”:在相應的方框內打勾即可。所指出口是指同一批次產品即在國內銷售,又有部分用於出口。同一批次產品全部用於出口不予抽樣。
22. “抽樣基數/批量、抽樣數量(含備樣數量)、備樣數量”:按an照zhao相xiang應ying產chan品pin的de抽chou樣yang檢jian驗yan實shi施shi細xi則ze中zhong要yao求qiu的de數shu量liang抽chou樣yang並bing據ju實shi填tian寫xie,數shu量liang的de單dan位wei應ying與yu規gui格ge型xing號hao中zhong的de單dan位wei一yi致zhi。在zai流liu通tong環huan節jie抽chou樣yang時shi,不bu填tian批pi量liang,隻zhi填tian基ji數shu。“規格型號”、“基數”、“批量”、“抽樣數量(含備樣數量)、“備樣數量”、“單價”等信息欄的填寫,一定要注意各種數量的邏輯關係和量詞的統一。
23. “標稱生產者名稱、生產者地址、聯係電話”:根據實際樣品標簽標示如實填寫。對無明確標明的內容,填寫“/”,不留空白。涉及委托加工的,委托方也需要填寫,可將委托方信息寫到備注。
24. “樣品形態、包裝分類、(標稱)樣品的儲存條件、抽樣方式、抽樣樣品包裝”:根據實際情況在相應的方框內打勾即可。“(標稱)樣品儲存條件”,對於預包裝食品,按照產品標簽標示如實填寫即可,對食用農產品、餐飲加工食品等非預包裝食品,則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儲存運輸條件填寫。
25. “寄、送樣品截止日期”:原則上被抽樣品應在5日內送至承檢機構,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填寫。“寄送樣品地址”,抽樣人員自行送達承檢機構的,填寫“/”,寄送樣品的,需填寫樣品接受單位和地址。
26. “抽樣單位信息”:抽樣人員根據所在單位的實際信息填寫。
27. “備注”:填寫其他需要說明或采集的信息,如“產品類型”、“加工工藝”等(deng)抽(chou)樣(yang)產(chan)品(pin)標(biao)準(zhun)中(zhong)涉(she)及(ji)且(qie)又(you)必(bi)要(yao)的(de)技(ji)術(shu)信(xin)息(xi),具(ju)體(ti)可(ke)參(can)照(zhao)各(ge)類(lei)食(shi)品(pin)抽(chou)樣(yang)檢(jian)驗(yan)實(shi)施(shi)細(xi)則(ze)的(de)要(yao)求(qiu)填(tian)寫(xie),其(qi)他(ta)一(yi)些(xie)需(xu)要(yao)填(tian)寫(xie)的(de)說(shuo)明(ming)都(dou)可(ke)在(zai)此(ci)填(tian)寫(xie)。
28. 抽樣人員簽名必須要兩人以上(含兩人),並加蓋抽樣單位公章;被抽樣單位須有工作人員簽字確認,並加蓋被抽樣單位公章或其他合法印章(公章或其他合法印章的單位名稱與所填寫的單位名稱保持一致),對無法提供相應印章的可加按指模確認。
29. 抽樣單的填寫應字跡工整、清晰、容易辨認,複寫應基本清楚。如確有需要修改的必須用“杠改”加有被抽樣單位簽字或蓋章的方式進行修改確認,原則上如果一份抽樣單的杠改在三處以上時應重新填寫。
二.產品分類
三.抽樣量(國抽細則)
四.抽樣過程影像資料
五.封樣
抽樣單填寫常見錯誤
1. 字跡潦草,難以辨認;
2. 字寫錯、漏寫;
3. 任務類別要未分清楚“抽檢監測”和“監督抽檢”;
4. 樣品來源本應是“外購”經常寫成“加工/自製”;
5. 樣品名稱未體現該樣品屬性;
6. 生產日期與產品外包裝不一致;
7. 食品分類經常寫錯。如:該樣品的執行標準為調和油的執行標準,且該樣品的外包裝明確指出此樣品為調和油,但是抽樣時依然將此樣品劃分為“芝麻油”;
8. 樣品商標有些存在爭議;
9. 規格型號偶爾會忘記寫“/袋(瓶)”;
10. 生產日期有錯誤,導致樣品拒收;
11. 條形碼與樣品外包裝不一致;
12. 抽樣時樣品儲存條件應該選“冷藏”,但是在紙質版抽樣單裏被改為“2-6℃冷藏”,國抽平台上隻能選擇“常溫”、“冷藏”、“避光”、“冷凍”、“密閉”、“其他”;
13. 標示企業名稱和企業地址寫錯;
14. 生產許可證編號與樣品外包裝不一致導致樣品作廢;
15. 企業電話寫成傳真;
16. 出品商是否為委托生產企業需要與出品商確認;
17. 封條中的抽樣單編號多寫或者漏寫,抽樣日期寫錯;
18. 樣品外包裝上的保質期為“二年”但是紙質版抽樣單和國抽平台上寫的是“兩年”;
19. 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不能體現“生產”、“製造”、“分裝”字樣;
20. 抽到的樣品執行標準為企標時,並沒有向廠家要企標;
21. 抽檢樣品量不夠,不符合國抽細則;
22. 部分抽樣單上的抽樣人是一個簽字。應該是兩個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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