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餅幹、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製品、水產製品、水果製品、速凍食品、糖果製品、調ζ品、飲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等27大類食品64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樣品633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
一、臨汾市堯都區崔寧海鮮行銷售的淡水魚(活中華鱘魚),其中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 二、太原市小店區紅玉蔬菜店銷售的薑,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小店區長中蔬菜經銷部銷售的豇豆,其中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四、長子縣溫凱副食批零部銷售的韭菜,其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五、襄垣縣小漁棠火鍋店銷售的龍利魚,其中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六、襄垣縣百佳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橙,其中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七、長治市º州區小孔水果店銷售的蘋果,其中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八、稷山縣稷峰曹靜煙酒副食門市部銷售的、標稱運城市盛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蛋幹(蛋製品),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九、萬榮縣裴莊萬家購物廣場銷售的東範饅頭,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針(zhen)對(dui)上(shang)述(shu)抽(chou)檢(jian)中(zhong)發(fa)現(xian)的(de)不(bu)合(he)格(ge)產(chan)品(pin),山(shan)西(xi)省(she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局(ju)已(yi)督(du)導(dao)市(shi)級(ji)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按(an)照(zhao)相(xiang)關(guan)法(fa)律(lv)法(fa)規(gui)依(yi)法(fa)處(chu)理(li)。消(xiao)費(fei)者(zhe)如(ru)果(guo)在(zai)市(shi)場(chang)上(shang)發(fa)現(xian)被(bei)通(tong)報(bao)的(de)不(bu)合(he)格(ge)食(shi)品(pin),可(ke)撥(bo)打(da)1231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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