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見稿》是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GB 19644-2010)(以下簡稱“2010版”)的修訂,食品夥伴網將《征求意見稿》與2010版中主要變化點進行梳理分析,修訂情況如下:
1、修改了標準名稱
標準名稱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修改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和調製乳粉》,在標準名稱中增加了調製乳粉,更有利於調製乳粉適用標準的查找。
2、擴大乳原料範圍,限定乳原料來源
將定義中的“生牛(羊)乳”改為“生乳”,增加特色奶畜乳來源,與生乳標準銜接;同時將定義中“生乳”前增加“單一品種的”的限定,防止產品摻假。對乳固體含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確說明是“來自主要原料”中的。
3、修訂乳原料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法
感官要求:增加乳粉色澤要求“乳白色”;對乳粉的滋味、氣味進行了修改,由“乳香味”修改為“乳滋味、氣味”;將乳粉和調製乳粉的檢驗方法“取適量試樣置於50mL燒杯中”改為“取適量試樣置於幹燥、潔淨的白色盤(瓷盤或同類容器)中”,便於實際檢驗操作,同時增加“衝調後”的表述。
理化指標:增加犛牛乳粉、調製犛牛乳粉、駱駝乳粉、調製駱駝乳粉、驢乳粉、調製驢乳粉、馬乳粉和調製馬乳粉的理化指標要求;將蛋白質、脂肪、水分的單位由“%”調整為“g/100g”;脂肪、複原乳酸度的檢測方法更新。
微生物限量:將原標準中的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修訂為“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 29921的規定”;擴大微生物限量要求到犛牛乳粉、調製犛牛乳粉、駱駝乳粉、調製駱駝乳粉、驢乳粉、調製驢乳粉、馬乳粉、調製馬乳粉產品;菌落總數注釋部分增加“如添加活菌,產品中活菌數應≥106CFU/g”的要求。
4、新增產品標識要求
產品應標明“乳粉”或“調製乳粉”。牛乳粉標識為“乳粉”或“奶粉”,其他奶畜來源的乳粉應標識奶畜品種;調製牛乳粉可標識為“調製乳粉”或“調製奶粉”,其他奶畜為主要來源的調製乳粉應標識奶畜品種。
小結
食品夥伴網經過對比發現,此版征求意見稿相比於2010版標準文本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與2020年征求意見稿相比也有部分變化。在用詞上更加精煉、嚴謹,所表達的含義更加清晰明了,更有利於支持國內特色乳品的發展。
《征求意見稿》正在麵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2023年6月30日),為了促進行業進一步多元化、規範化、科學化發展,建議相關單位不要錯過提出修訂意見的寶貴機會。
食品夥伴網會持續關注標準發布的最新進展,希望上麵的解讀能為廣大食品企業的人員提供幫助。
GB 1964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和調製乳粉》(征求意見稿)與2010版標準文本比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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