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製度、記(ji)錄(lu)台(tai)賬(zhang),不(bu)僅(jin)是(shi)企(qi)業(ye)依(yi)法(fa)落(luo)實(shi)主(zhu)體(ti)責(ze)任(ren),加(jia)強(qiang)生(sheng)產(chan)管(guan)理(li)應(ying)有(you)之(zhi)責(ze),還(hai)是(shi)企(qi)業(ye)從(cong)源(yuan)頭(tou)上(shang)保(bao)障(zhang)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過(guo)程(cheng)中(zhong)控(kong)製(zhi)風(feng)險(xian),發(fa)生(she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事(shi)故(gu)後(hou)及(ji)時(shi)追(zhui)溯(su)的(de)有(you)效(xiao)措(cuo)施(shi),非(fei)常(chang)重(zhong)要(yao)。
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以及《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標準要求,食品生產企業應該建立如下關鍵點控製製度、記錄。
食品生產企業關鍵點控製製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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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車間內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化學品應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分隔放置,並有相應的使用記錄。
1.7定期檢查防鼠、防蠅、防蟲害裝置的使用情況並有相應檢查記錄,生產場所無蟲害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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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貯存及使用管理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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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50條;GB14881 7.1、7.3 )
*2.1查驗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供貨者的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供貨者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檢驗記錄。
*2.2進貨查驗記錄及證明材料真實、完整,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少於產品保質期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2.3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貯存、保管記錄和領用出庫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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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
6.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貯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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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33、46、47、83條;GB14881 5.2.3、6.1)
3.1 有食品安全自查製度文件,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並記錄和處置。
*3.2使用的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品種與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內容一致。
*3.3 建立和保存生產投料記錄,包括投料種類、品名、生產日期或批號、使用數量等。
*3.9 建立和保存生產加工過程關鍵控製點的控製情況記錄。
3.12 有溫、濕度等生產環境監測要求的,定期進行監測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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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使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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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51、81條;GB14881 9.1、9.3)
*4.4 建立和保存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檢驗記錄真實、完整。
4.5 按規定時限保存檢驗留存樣品並記錄留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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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銷售台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明、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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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的處置記錄,不合格品的批次、數量應與記錄一致。
*6.2 實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有召回計劃、公告等相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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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44、45條;GB14881 12)
7.2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驗人員、負責人培訓和考核記錄。
7.4 企業負責人在企業內部製度製定、過程控製、安全培訓、安全檢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調查等環節履行了崗位職責並有記錄。
*7.5 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製度,直接接觸食品人員有健康證明,符合相關規定。
7.6 有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製度,並有相關培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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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食品安全培訓記錄表、
41.食品安全考核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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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有按照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定期演練,落實食品安全防範措施。
*8.3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有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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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廢棄物應定期清除;易腐敗的廢棄物應盡快清除,必要時應及時清除廢棄物;處理方式對產品、環境無汙染,符合養殖業要求。
10.2 隔離防止汙染、防止不良氣味或有害有毒氣體溢出、防止蟲害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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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根據不同生產區域的要求,為降低食品加工人員對食品的汙染風險而配備的專用服裝。
11.2 應合理選擇工作服口袋的位置、使用的連接扣件等,降低內容物或扣件掉落汙染食品的風險。
11.3 生產中應注意保持工作服幹淨完好;及時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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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分析可能的汙染源和汙染途徑,製定適當的控製計劃和控製程序。
12.2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的使用製度,按照GB 2760的要求使用。
12.4 清潔劑、消毒劑等化學品的使用製度,妥善保存、明顯標示、分類貯存;領用時準確計量、記錄。
12.5 采取設備維護、衛生管理、現場管理、外來人員管理及加工過程監督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屬、塑膠等異物汙染的風險。
12.6 采取設置篩網、捕集器、磁鐵、金屬檢查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屬或其他異物汙染食品的風險。
12.7 進行現場維修、維護及施工等工作時,應采取適當措施避免異物、異味、碎屑等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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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 46、50、51、59 條;GB14881 14)
13.1 采購、加工、貯存、檢驗、銷售等環節詳細記錄。
13.2 產品從原料采購到產品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
13.3 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出廠檢驗記錄應由記錄和審核人員複核簽名,記錄內容應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13.4 客戶投訴處理機製,客戶提出的書麵或口頭意見、投訴,企業相關管理部門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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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 46、50、51、59 條;GB14881 14)
14.1 文件有效管理。確保各相關場所使用的文件均為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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