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規範食品工廠工作服的清洗、消毒、保管及發放流程,防止工作服成為食品的汙染源,確保產品衛生質量與食品安全,特製定本製度。
2. 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進入生產區域(包括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區域)的員工所穿戴的工作服(包括外套、褲子、帽子、口罩、圍裙、套袖等)的清洗、消毒與管理。
3. 職責劃分
生產部門:負責督促員工按規定更換和存放髒汙工作服。
行政/後勤部門:負責工作服的采購、建檔、分發、回收、清洗、消毒、保管及報廢處理。
品控部(QA/QC):負責對工作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抽查,並對清洗消毒效果進行評估。
4. 工作服的分類與配置
區分管理:
一般作業區工作服:如倉庫、外包裝區等,顏色建議為藍色或灰色。
清潔作業區工作服:如內包裝間、冷卻間、關鍵加工區等,顏色建議為白色或淺色,材質上應更注重防塵、防脫落。
配置標準:
每位一線生產員工應配備不少於3套工作服,以確保有足夠輪換的潔淨工作服。
5. 工作服的更換與收集
更換頻率:
每日生產前更換潔淨工作服。
生產過程中,工作服被嚴重汙染(如沾染油汙、原料液等)時,應立即更換。
工作服原則上應每班次清洗一次,對於高強度汙染崗位,應增加清洗頻率。
收集要求:
各生產區域應設立明確的“汙衣收集點”(專用收集筐/袋),並與潔淨工作服存放區嚴格分開。
員工下班後,應將更換下的髒汙工作服放入指定的“汙衣收集點”。
嚴禁將生產區工作服穿出或帶出生產區域,亦不得將個人外套等衣物帶入生產區域。
6. 工作服的清洗與消毒流程
承包方式:
由工廠內部設立專用洗衣房或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洗滌公司進行集中清洗。
清洗要求:
分揀:不同區域、不同髒汙程度的工作服應分開清洗,特別是清潔區與一般區的工作服必須分開。
預處理:對有明顯汙漬(如油斑、糖漬、色素等)的部位進行預先刷洗或使用去汙劑處理。
清洗消毒:
水溫:使用熱水清洗,溫度應不低於60℃,時間不少於25分鍾。對於特定病原體控製有更高要求的,可提高至80℃以上。
洗滌劑:使用食品行業認可的、無殘留、易漂洗的專用洗滌劑。
消毒:必須使用合法的食品接觸用消毒劑(如含氯消毒劑),並確保有效濃度和作用時間。消毒程序應作為獨立步驟或在清洗過程中明確體現。
漂洗:必須充分漂洗,確保無洗滌劑和消毒劑殘留。最後一遍漂洗用水應為潔淨的軟水。
脫水與烘幹:
清洗後應及時進行脫水和徹底烘幹,防止微生物在潮濕環境下滋生。烘幹溫度應保持在60-70℃。
7. 工作服的整理、保管與發放
整理:
在潔淨區(如洗衣房內的潔淨整理台)對幹燥後的工作服進行平整折疊。整理人員需穿戴潔淨的工作服和一次性手套。
檢查:
整理時應對工作服進行檢查,發現破損、紐扣脫落或無法洗淨的汙漬,應單獨挑出,進行報廢或修補處理。
保管:
潔淨工作服應存放於專用的、有標識的“潔衣儲存櫃”內。
儲存櫃應保持清潔、幹燥、密閉,定期消毒,防止蟲害和灰塵汙染。
潔淨工作服存放時,應與可能汙染的物品隔離。
發放:
采用“以髒換淨”的發放原則。員工憑髒工作服在指定窗口/地點換領一套潔淨工作服。
發放記錄應予以保留,以便追溯。
8. 洗衣房衛生管理
洗衣房環境應保持幹淨、整潔、通風良好。
不同用途的設備和容器(如髒衣筐、淨衣車)應有明顯標識,嚴禁混用。
洗衣設備(洗衣機、烘幹機)應定期進行清潔和保養,防止設備內部成為汙染源。
9. 監督與記錄
品控部監督:
品控部應不定期對潔淨工作服進行微生物抽樣檢測(如表麵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並評估清洗消毒效果。
記錄要求:
應建立並保存以下記錄,至少保存2年:
《工作服清洗消毒記錄》(包括日期、批次、區域、消毒劑濃度等)
《工作服發放與更換記錄》
《工作服衛生監測記錄》
《洗衣設備維護保養記錄》
10. 附則
所有與工作服清洗管理相關的人員,必須接受本製度的培訓並嚴格執行。
對於違反本製度的行為,將根據公司規定予以處理。
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品控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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