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針對食品委托加工涉及的資質條件、主體責任、合同事項、產品標簽標識規定、產品執行標準、商標授權使用等問題,查閱相關資料,進行歸納總結,供大家參考!歡迎共同討論提高!
2019年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對於委托加工食品的質量安全問題,進行了明確的界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委托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委托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生產者生產,並對其生產行為進行監督,對委托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負責。受委托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生產,對生產行為負責,並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從這個法條開始,和小編一起學習下麵這些內容吧!
委托雙方應具備的資質條件
(一)委托方資質條件
1.委托方應當為依法注冊登記的市場主體,不能為個人和行政事業單位等非經營組織。
2.委托方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食品添加劑無需取得經營許可)。
3.委托生產加工食鹽的委托方,應當取得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
(二)受托方資質條件
1.受托方應當為依法登記注冊並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市場主體,其許可證的食品類別和明細應當包含接受委托生產加工食品。
2.受托生產加工食鹽的,受托方應當取得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
3.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產加工。
委托雙方應履行的主體責任
(一)委托方主體責任
1.食(shi)品(pin)委(wei)托(tuo)生(sheng)產(chan)加(jia)工(gong)是(shi)一(yi)種(zhong)民(min)事(shi)委(wei)托(tuo)行(xing)為(wei),委(wei)托(tuo)方(fang)是(shi)法(fa)律(lv)意(yi)義(yi)上(shang)的(de)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者(zhe),負(fu)責(ze)委(wei)托(tuo)生(sheng)產(chan)加(jia)工(gong)食(shi)品(pin)的(de)對(dui)外(wai)銷(xiao)售(shou),並(bing)對(dui)食(shi)品(pin)質(zhi)量(liang)安(an)全(quan)承(cheng)擔(dan)法(fa)律(lv)責(ze)任(ren),委(wei)托(tuo)方(fang)應(ying)當(dang)對(dui)受(shou)托(tuo)方(fang)生(sheng)產(chan)行(xing)為(wei)進(jin)行(xing)監(jian)督(du),對(dui)委(wei)托(tuo)生(sheng)產(chan)加(jia)工(gong)食(shi)品(pin)按(an)照(zhao)合(he)同(tong)(協議)約定進行驗收,確保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2.委托方應當委托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市場主體生產加工食品,不得委托食品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
3.dangweituoshengchanjiagongshipinbufuheshipinanquanbiaozhunhuozheyouzhengjuzhengmingkenengweihairentijiankangde,weituofangyingdanglijitongzhishoutuofangtingzhishengchanxiangguanshipin,tongzhixiangguanjingyingzhehexiaofeizhe,yifazhaohuiyijingshangshixiaoshoudeshipin,bingjilutongzhihezhaohuiqingkuang,duixiaofeizhetichupeichangsunshideyaoqiubudetuiwei;屬於受托方生產責任的,委托方賠償後依據委托生產加工合同向受托方追償。
(二)受托方主體責任
1.受托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生產,對生產行為負責,並接受委托方的監督。知道或應當知道委托方的委托和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時,不得接受委托生產加工。
2.受(shou)托(tuo)方(fang)應(ying)當(dang)對(dui)委(wei)托(tuo)生(sheng)產(chan)加(jia)工(gong)全(quan)過(guo)程(cheng)實(shi)施(shi)控(kong)製(zhi)。嚴(yan)格(ge)進(jin)行(xing)原(yuan)輔(fu)料(liao)和(he)包(bao)裝(zhuang)材(cai)料(liao)進(jin)貨(huo)查(zha)驗(yan),對(dui)委(wei)托(tuo)方(fang)來(lai)料(liao)或(huo)指(zhi)定(ding)的(de)原(yuan)輔(fu)料(liao)和(he)包(bao)裝(zhuang)材(cai)料(liao)實(shi)施(shi)查(zha)驗(yan),自(zi)行(xing)采(cai)購(gou)原(yuan)輔(fu)料(liao)和(he)包(bao)裝(zhuang)材(cai)料(liao)應(ying)當(dang)符(fu)合(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標(biao)準(zhun)並(bing)主(zhu)動(dong)接(jie)受(shou)委(wei)托(tuo)方(fang)的(de)查(zha)驗(yan),對(dui)包(bao)裝(zhuang)標(biao)識(shi)進(jin)行(xing)合(he)法(fa)性(xing)審(shen)核(he);嚴格進行生產過程控製,按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留存投料記錄;嚴格進行產品質量檢驗,依照標準對產品批批檢驗,確保委托生產加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合同約定的質量安全要求。
3.因受托方原因造成委托生產加工食品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和食品安全標準的,受托方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4.受托生產加工食鹽的,不得在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載明的生產地址之外生產加工。
5.受托方不得單獨對外銷售其所受托生產加工的食品。
委托加工合同注意事項
委托方和受托方實施食品委托生產加工,其法律關係實質屬於承攬合同關係,應當簽訂委托生產加工合同(協議),並嚴格履行合同(協議)的規定。合同(協議)除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外,還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合同(協議)中應當有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內容,明確規定委托生產加工食品的名稱、品種、數量、規格、原料要求、工藝要求、執行標準、產品檢驗、包裝標識、驗收標準、交付方式等事項,並明確委托雙方的權利義務。
如果委托生產加工合同(協議)中約定相關質量安全責任由受托方承擔,則委托方可以按照合同(協議)約定要求受托方承擔相關責任,但不能免除委托方作為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第一責任人所應承擔的質量安全責任。
委托加工產品標簽標識規定
委托生產加工的食品標簽標識除應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有關標簽標識的規定之外,還應符合《食品標識管理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第4.1.6.1.3條的相關規定以及委托生產加工的食品標準中有關標簽標識的規定。
委托生產加工的食品,應當同時標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稱、地址、聯係方式,並在名稱前冠以“委托方、受托方”或“委托單位、受委托單位”等類似名稱。
委托生產加工的食品應當標注受托方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委托加工產品的執行標準
委托生產加工食品,可以執行合同(協議)約定的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tuan體ti標biao準zhun或huo企qi業ye標biao準zhun,也ye可ke以yi執zhi行xing委wei托tuo方fang製zhi定ding備bei案an的de企qi業ye標biao準zhun,但dan委wei托tuo方fang在zai備bei案an的de企qi業ye標biao準zhun中zhong必bi須xu注zhu明ming受shou托tuo方fang的de名ming稱cheng及ji地di址zhi,說shuo明ming受shou托tuo方fang為wei標biao準zhun授shou權quan使shi用yong單dan位wei。
委托加工產品使用商標問題
商標授權使用是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範圍內行使權力、授權該商標在某種商品上使用,一般會獲得相應的商標使用費用,所生產的產品一般歸屬生產方;
而委托加工是受委托方生產、委托方銷售,所生產產品歸屬委托方,委托加工中一般應存在商標授權使用的情形。
zhuceshangbiaozhuanyongquanshoufalvbaohu,weituojiagongchanpinwulunshiyongweituofanghuoshoutuofangnayifangshangbiao,xujingshangbiaosuoyourenshouquan,bimianzaochengjiufenhuoduidisanfangzaochengqinquan。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