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車間嚴格執行以上規程的要求,定會做好原輔材料接收、貯存、使用的規範管理,從而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
具體如下:
一、物料接收
1、供應商的核對:
確認物料供應商是否已被批準(包括《合格供應商名錄》、《變更通知》及《試驗申請表》批準的供應商);
2、外包裝檢查:
固體物料、桶裝液體物料:外包裝完好、無破損、無汙染,否則拒收;
灌裝液體物料:裝料口和卸料口應上鎖管理或封有一次性封條,否則拒收。
3、合格標識檢查:
固體物料:重量規格≤50kg/件的,每托盤物料包裝四周貼合格證;重量規格≥100kg/件的,每件物料上貼合格證;
桶裝液體物料:每桶物料的包裝桶上貼合格證;
罐裝液體物料:檢驗合格的液體物料卸載到專用貯罐內,掛綠色合格標識,將合格證放入庫卡袋內。
說明:以上物料每批均需附檢驗報告書。
4、數量核對:
數量應與隨貨清單一致。
二、物料貯存
1、物料放置
固體物料:定置在規定區域,必須碼放在墊板上;如需上下層碼垛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如幹淨的濾布等);有名稱的一麵向上或向外,以便檢查。
桶裝、灌裝液體物料:須分區存放,桶、罐須專用,且標有名稱、編號;
清真、IP、過敏原物料:應與其它物料隔離存放,間距不小於100厘米,並設有相應的標識。
2、貯存溫、濕度(根據物料特性及包裝標識):
需要陰涼條件保存的,須控製溫度-5~20℃,濕度≤65%;
未對貯存溫度有特殊要求的,須控製溫度-5℃~30℃,濕度≤65%;
改變溫濕度控製標準必須經過驗證,並按變更流程獲得批準後方可執行。
3、防蟲防鼠控製
采用擋鼠板、防蟲袋、粘鼠板、捕鼠籠、滅蠅燈等進行控製。
4、標識設立
固體物料、包裝材料及桶裝液體物料:用綠色綢帶對物料四周進行圍欄,並設立綠色合格標識牌;
罐裝固體、液體物料:貯罐上掛綠色合格標識牌;
不合格物料:用紅色綢帶對物料四周進行圍欄,設立紅色不合格標識牌,並隔離存放。
三、物料使用
1、物料卡的建立及填寫:
從庫房領進的原輔料、車間配製的液體物料(配製罐、貯罐、計量罐等),均應建立物料卡,反映物料的來源、去向及結餘數,帳、物、卡應一致。
2、複檢期規定
原輔料、包裝材料必須在複檢期內使用;接近複檢期的應提前10天請驗(如物料已過複檢期,但車間處於停產狀態,可待開產前10天進行請驗)。
3、異常情況處理
當物料在複檢期內出現變色、結塊、異味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隔離存放、設立不合格標識,並及時上報車間、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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