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提出的主要監管要求:
一是對高價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明確月餅價格由企業自主決定,鼓勵經營者生產、銷售物美價廉的盒裝月餅。對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如有需要,將對經營者開展成本調查。
二是嚴格執行包裝強製性標準。要求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月餅應嚴格遵守關於食品包裝的強製性標準,不得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
三是禁止月餅混合銷售。要求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它產品混合銷售。
四是規範月餅券管理。要求經營者發行月餅券、月餅卡等提貨卡券的,應嚴格遵守《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
五是加強酒店及餐廳渠道監管。要求酒店、餐廳等經營者加工製作、銷售盒裝月餅應遵守相同政策規定。
liushiqianghuadianshangpingtaijianduzeren。yaoqiudianshangpingtaineijingyingzhecongshihezhuangyuebingxiaoshouhuodongxuyuxianxiajingyingzhetongyangzunshouxiangguanguiding。mingquedianshangpingtaiyingwanshanjiaoyiguize,jiaqiangduipingtaineihezhuangyuebingxiaoshouhuodongjiandu,duigaojiayuebinghetigongdingzhifuwudepingtaineijingyingzhejinxingzhongdianjiandu;應督促平台內經營者嚴格執行國家強製性標準。
七是倡導行業自律。要求行業組織應積極推動行業自律,倡導不使用魚翅、燕窩等珍稀食材,引導經營者合理定價,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為抓好《公告》落實,近期,我委已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政策宣貫。
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召集行業組織、主要電商平台座談,對《公告》進行了全麵、係統解讀。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召開線上宣貫會,對月餅包裝強製性標準進行重點解讀,1萬多家月餅、包裝等企業參加會議。商務部組織向13家行業協會和33家月餅製售、流通領域龍頭企業進行政策宣貫,並向重點聯係零售企業、電商平台傳達《公告》精神。
二是加強行業自律。
生產企業按照《公告》要求,規範生產經營行為,積極組織生產;中國商業聯合會等6家行業協會發布《拒絕“天價”月餅流通、促進市場健康發展倡議書》,倡導流通企業規範經營;主要電商平台、中國飯店協會、中國酒店用品協會和部分酒店代表發起“限製過度包裝 倡導綠色消費”的倡議;各大電商平台積極開展平台治理,遏製“天價”月餅。
三是加強地方指導。
我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已分別部署各地貫徹落實《公告》要求,加強部門協同,做好行業指導;市場監管總局正在組織開展集中行動。
下一步,四部門將密切協作配合,強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公告》落實。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shang)務(wu)部(bu)門(men)將(jiang)認(ren)真(zhen)組(zu)織(zhi)做(zuo)好(hao)市(shi)場(chang)巡(xun)查(zha)和(he)監(jian)測(ce),全(quan)麵(mian)了(le)解(jie)市(shi)場(chang)動(dong)態(tai),掌(zhang)握(wo)出(chu)現(xian)的(de)新(xin)情(qing)況(kuang)和(he)新(xin)問(wen)題(ti),及(ji)時(shi)向(xi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移(yi)交(jiao)違(wei)法(fa)違(wei)規(gui)行(xing)為(wei)線(xian)索(suo)。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將(jiang)以(yi)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高端酒店飯店、電商平台為重點開展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從嚴查處,相關違法違規信息依法依規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在“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予以公示。
通過各方麵共同努力,引導月餅市場規範健康運行,推動月餅“價格更親民、品質更優良、包裝更簡約”,營造全社會“理性消費、健康消費、綠色消費”新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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