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食品營養標簽標示,便於消費者記憶和比較,本標準附錄B中推薦了6種基本格式。在保證符合基本格式要求和確保不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基礎上,企業在版麵設計時可進行適當調整,包括但不限於:因美觀要求或為便於消費者觀察而調整文字格式(左對齊、居中等)、背景和表格顏色或適當增加內框線等。
02、關於強製標示能量和核心營養素(1+4)的 基本格式。
舉例如下:
營養成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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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每100克 |
營養素參考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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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 |
1841 千焦 |
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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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質 |
5.0 克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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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 |
20.8 克 |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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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水化合物 |
58.2 克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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鈉 |
25 毫克 |
1 % |
03、關於標示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的位置。
營養聲稱、營養成分功能聲稱可以在標簽的任意位置標示,其字號不得大於食品名稱和商標。
04、關於營養成分的標示順序。
營養成分的標示順序按照本標準表1的順序標示。當不標示某些營養成分時,後麵的成分依序上移。
不能按照營養素含量高低或重要性隨意調整營養素排列順序。
05、關於橫排格式的營養標簽。
根據標簽的形狀,企業可以選用橫排(水平)格式標示,將營養成分分為兩列或兩列以上的形式。能量和營養成分可從左到右從上到下排列,也可從上到下從左到右排列。
06、關於文字格式的營養標簽。
文字格式或非表格形式標示營養信息,允許不用營養素參考值(NRV%)闡釋,但必須遵循本標準規定的能量和營養成分的標示名稱、順序和表達單位。
07、實施日期。
營養標簽標準已於2013年1月1日(ri)實(shi)施(shi)。在(zai)實(shi)施(shi)日(ri)期(qi)後(hou)生(sheng)產(chan)的(de)食(shi)品(pin),應(ying)當(dang)按(an)照(zhao)標(biao)準(zhun)要(yao)求(qiu)標(biao)示(shi)營(ying)養(yang)標(biao)簽(qian)。在(zai)實(shi)施(shi)日(ri)期(qi)前(qian)生(sheng)產(chan)的(de)食(shi)品(pin),可(ke)在(zai)食(shi)品(pin)保(bao)質(zhi)期(qi)內(nei)繼(ji)續(xu)銷(xiao)售(shou)至(zhi)保(bao)質(zhi)期(qi)結(jie)束(shu)。
08、關於營養標簽標準谘詢。
shipinshengchanqiyezaishishiyingyangbiaoqianbiaozhunguochengzhong,ruyourenheyiwen,kexiangdangdishengjiweishengxingzhengbumenzixun,geyouguandanweiyijuzhengwuxinxigongkaiyaoqiujiedazixunwenti。renhedanweihuogerenduibenbiaozhunyouyijianhejianyi,kexiangdangdiweishengxingzhengbumenfanying。
09、關於進口預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簽。
進口預包裝食品可以采用“加貼”等方式標注營養標簽,並符合我國營養標簽標準的要求和國家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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