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通知》(市監食經〔2020〕99號)要求,2020年11月17日,我局製定印發了《山東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現就《指南》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指南》印發背景
黨中央、國(guo)務(wu)院(yuan)始(shi)終(zhong)高(gao)度(du)重(zhong)視(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工(gong)作(zuo),習(xi)近(jin)平(ping)總(zong)書(shu)記(ji)多(duo)次(ci)對(dui)加(jia)強(qia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工(gong)作(zuo)作(zuo)出(chu)重(zhong)要(yao)講(jiang)話(hua)和(he)指(zhi)示(shi)批(pi)示(shi),李(li)克(ke)強(qiang)總(zong)理(li)等(deng)國(guo)務(wu)院(yuan)領(ling)導(dao)同(tong)誌(zhi)也(ye)多(duo)次(ci)對(du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工(gong)作(zuo)提(ti)出(chu)明(ming)確(que)要(yao)求(qiu)。2019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印發,《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頒布,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對改革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機製方式提出新的要求。食品銷售環節點多麵廣線長,食品銷售者整體素質不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不強,不懂、不會、buzhidaoshipinanquanzhutizerenyiwudeqingkuangrengshiyoufasheng。duici,yejiepubianxiwangnenggoujinyibumingquehexihuaxiangguanguifanyaoqiubinghuibianchengce,bianyushipinxiaoshouzhelijieheluoshifalvfaguiyaoqiu。
為進一步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我局在全麵梳理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章政策的基礎上,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通知》(市監食經〔2020〕99號)要求,結合我省監管實際,立足於推廣應用,製定了《山東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在總局《指南》基礎上,細化了依據條款,增加了“常見問題及易被忽視的問題”欄目,以指導督促食品銷售者知法、懂法,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二、《指南》主要內容
為方便使用和查詢,《指南》以表格形式表述各項要求。《指南》分為6個欄目,一是“項目”欄,主要是對主體責任進行分類明確,共梳理出47項責任;二是“要點”欄,主要是明確每一項主體責任的落實要求,共梳理出105個要求;三是“內容”欄,主要是細化每個要點的落實內容和要求,共195條內容;四是“適用對象”欄,主要是明確每項主體責任的落實主體;五是“依據”欄,主要是明確每項主體責任的法律法規依據;六是“常見問題及易被忽視的問題”,主要是明確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情形。
《指南》將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劃分為“重點責任”“食品銷售者基本責任”“其他主體責任”三大部分。在“重點責任”中,《指南》針對責任落實不到位情形中的突出問題,將食品安全自查、追溯體係建設等列為重點責任予以強調,旨在提醒食品銷售者以這兩項責任為抓手,提高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在“食品銷售者基本責任”中,主要強化食品銷售者的“過程控製”要求,同時兼顧“許可”“製度”“人員”“標簽說明書”“溫度”等要素控製要求。在“其他相關主體責任”中,主要是明確從事食品貯存運輸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展銷會舉辦者、櫃台出租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主體應當落實的主要責任,強化“備案”“能力要求”“過程管理”“場所及設施設備”“配合義務”“報告”“禁止行為”等要素控製要求。
下一步,我局將指導督促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指南》,結合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huo)動(dong),提(ti)升(sheng)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者(zhe)履(lv)行(xing)主(zhu)體(ti)責(ze)任(ren)的(de)積(ji)極(ji)性(xing)和(he)主(zhu)動(dong)性(xing),督(du)促(cu)行(xing)業(ye)提(ti)升(she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誠(cheng)信(xin)水(shui)平(ping)和(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能(neng)力(li)。進(jin)一(yi)步(bu)加(jia)強(qiang)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對(dui)主(zhu)體(ti)責(ze)任(ren)落(luo)實(shi)不(bu)到(dao)位(wei)的(de),要(yao)加(jia)大(da)懲(cheng)處(chu)力(li)度(du);進jin一yi步bu有you序xu推tui進jin放fang心xin食shi品pin自zi我wo承cheng諾nuo活huo動dong,推tui動dong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者zhe積ji極ji落luo實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主zhu體ti責ze任ren,全quan力li保bao障zhang公gong眾zhong飲yin食shi安an全quan,不bu斷duan提ti升sheng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行xing業ye誠cheng信xin自zi律lv水shui平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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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山東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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