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印發《山東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通知》(市監食經〔2020〕99號)要求,我局製定了《山東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現xian予yu印yin發fa。請qing各ge地di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指zhi導dao督du促cu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者zhe全quan麵mian落luo實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主zhu體ti責ze任ren,保bao障zhang公gong眾zhong飲yin食shi安an全quan。要yao采cai取qu多duo種zhong形xing式shi大da力li宣xuan傳chuan,將jiang推tui動dong落luo實shi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者zhe主zhu體ti責ze任ren、食品銷售者風險分級管理等工作有機結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市市場監管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補充、細化相關要求,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有關意見建議及時向省局報告。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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