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通報不合格食品30批次,其中,有14批次食品涉及質量指標問題、微生物汙染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其他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鯉城區蔡記餐飲店的煎炸過程用油(加工日期為2023年11月5日),極性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晉江福勝客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18日生產的老冰糖(多晶冰糖),還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永泰縣章氏超市有限公司。 食用油中總極性物質的含量可作為衡量油脂品質的一個很好的指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規定,煎炸過程中的食用植物油極性組分的最大限量值為27%。極性組分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油炸溫度控製不當,煎炸時間過長;餐飲加工用油反複使用,次數過多。 還原糖分是指具有還原性的糖類,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麥芽糖等。還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還原糖含量會影響食糖的口感、外觀等。《冰糖》(GB/T 35883-2018)中規定,一級黃冰糖的還原糖分最大限量值為0.95g/100g。還原糖分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純度不高;也可能是生產工藝控製不當,導致產生過多的還原糖分;還可能與運輸、儲存條件控製不當等有關。 6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汙染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汙染問題,分別為晉江市梅嶺穆哈邁徳餐飲店的菜盤(消毒日期為2023年11月6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泉州雅麗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日生產的穀物雙拚麵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市薌城區嘉美喜記食品商行;標稱福建大愛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0月8日生產的手工培根麵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寧德市華爾寧購物廣場有限責任公司;標稱東莞市愛粗糧食品工業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日生產的蔥花卷,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廈門市天虹商場有限公司君尚廣場;標稱莆田市城廂區鳳冠純淨水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莆田市荔城區貴族桶裝水商行;標稱泉州市豐澤區北峰湧泉天然水開發中心2023年11月4日生產的清三源(天然地下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豐澤區龍煌桶裝水店。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汙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汙染等。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規定,糕點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製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製不當等有關。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於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銅綠假單胞菌在包裝飲用水中不得檢出。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汙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製不嚴格,如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4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詔安縣南詔鎮沈金珍餐飲店銷售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5日),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三明市三元區非嚐不可小吃店銷售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2日),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沙縣暢華食品廠2023年11月1日生產的板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泉州銘輝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德化十八格黃花菜(購進日期為2023年9月27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是(shi)食(shi)品(pin)加(jia)工(gong)中(zhong)常(chang)用(yong)的(de)膨(peng)鬆(song)劑(ji)和(he)穩(wen)定(ding)劑(ji),使(shi)用(yong)後(hou)會(hui)產(chan)生(sheng)鋁(lv)殘(can)留(liu)。含(han)鋁(lv)食(shi)品(pin)添(tian)加(jia)劑(ji)按(an)標(biao)準(zhun)使(shi)用(yong)不(bu)會(hui)對(dui)健(jian)康(kang)造(zao)成(cheng)危(wei)害(hai),但(dan)長(chang)期(qi)食(shi)用(yong)鋁(lv)超(chao)標(biao)的(de)食(shi)品(pin)可(ke)能(neng)會(hui)導(dao)致(zhi)運(yun)動(dong)和(he)學(xue)習(xi)記(ji)憶(yi)能(neng)力(li)下(xia)降(jiang),影(ying)響(xiang)兒(er)童(tong)智(zhi)力(li)發(fa)育(yu)。《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硫酸鋁鉀、硫酸鋁銨可應用於油炸麵製品,其添加量“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終產品中鋁的殘留量不得超過100mg/kg。鋁的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添加劑。 山梨酸及其鉀鹽是食品防腐保鮮劑,具有廣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黴性能。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髒、腎髒、骨骼生長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醃臘肉製品類中不得使用。 二氧化硫是國內外允許使用的一種食品添加劑,通常情況下以焦亞硫酸鉀、焦亞硫酸鈉、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低亞硫酸鈉等亞硫酸鹽的形式添加於食品中,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攝入少量二氧化硫超標的食品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如果長期攝入可能引起嘔吐、腹瀉、過敏等症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幹製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2g/kg。 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問題,分別為晉江市梅嶺桶桶香小吃店的菜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30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州市倉山區瑞軒餐飲店的白色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1月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的化學物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得檢出。消毒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原因,可能是用於清洗餐具的洗滌劑不符合標準;也可能是洗滌劑或消毒劑未徹底衝洗幹淨等。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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