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發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的有毒有害認定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查辦了宣稱“壯陽”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案。根據工作需要,總局組織專家對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進行了有毒有害認定(附件1)。根據專家意見,我們認定:食品中的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附件 2)。
為(wei)了(le)方(fang)便(bian)全(quan)國(guo)各(ge)級(ji)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辦(ban)理(li)同(tong)類(lei)案(an)件(jian),現(xian)將(jiang)認(ren)定(ding)意(yi)見(jian)印(yin)發(fa)給(gei)你(ni)們(men),作(zuo)為(wei)同(tong)類(lei)案(an)件(jian)移(yi)送(song)司(si)法(fa)機(ji)關(guan)的(de)佐(zuo)證(zheng)材(cai)料(liao),可(ke)供(gong)司(si)法(fa)機(ji)關(guan)甄(zhen)別(bie)有(you)毒(du)有(you)害(hai)物(wu)質(zhi)成(cheng)分(fen)、實施定罪量刑時參考。
附件:
1.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的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
2.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的有毒有害認定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5年2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的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食品中非法添加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的有毒有害性進行評估、認定。
專家組聽取了彙報,經研究,形成認定意見如下: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具有與那非類物質一致的核心藥效團,具有同等屬性和有毒有害性。
附件 2
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的有毒有害認定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食品中非法添加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的有毒有害性進行評估、認定。根據專家意見,我們認定:
食品中的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製劑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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