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19日對外發布關於嚴禁製售“特供酒”的公告,從生產、銷售、餐飲、廣告、宣傳、印刷等6個方麵嚴禁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從事“特供酒”製售違法行為。
公告明確,“特供酒”的範圍為虛假標注或宣傳與黨政機關和軍隊有密切關聯的特定名稱、符號、標誌性建築物、官方活動等信息的酒品,“特供酒”為假冒偽劣酒品。
公告從生產、銷售、餐飲、廣告、宣傳、印刷等6個方麵,嚴禁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從事“特供酒”製售違法行為。對於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嚴禁違法生產、銷售,嚴禁餐飲單位違法經營,嚴禁違法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嚴禁違法推銷、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嚴禁印刷企業違法印刷商標標識、包裝、裝潢、酒瓶標簽貼紙。
公(gong)告(gao)要(yao)求(qiu),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加(jia)強(qiang)檢(jian)查(zha),依(yi)法(fa)嚴(yan)肅(su)查(zha)處(chu)違(wei)法(fa)行(xing)為(wei),涉(she)嫌(xian)犯(fan)罪(zui)的(de)移(yi)送(song)公(gong)安(an)機(ji)關(guan)。倡(chang)導(dao)消(xiao)費(fei)者(zhe)理(li)性(xing)消(xiao)費(fei),社(she)會(hui)各(ge)界(jie)積(ji)極(ji)監(jian)督(du),推(tui)動(dong)全(quan)社(she)會(hui)共(gong)同(tong)抵(di)製(zhi)“特供酒”。
據介紹,2024年3月起,市場監管總局開展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通過線上線下同步清理,深挖非法製售源頭,鏟除違法鏈條,嚴打重處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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