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wei)規(gui)範(fan)網(wang)絡(luo)食(shi)品(pin)交(jiao)易(yi)第(di)三(san)方(fang)平(ping)台(tai)和(he)入(ru)網(wa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銷(xiao)售(shou)特(te)殊(shu)食(shi)品(pin)行(xing)為(wei),提(ti)高(gao)其(qi)合(he)規(gui)意(yi)識(shi),落(luo)實(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主(zhu)體(ti)責(ze)任(ren),保(bao)障(zhang)網(wang)絡(luo)銷(xiao)售(shou)特(te)殊(shu)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根(gen)據(ju)《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電子商務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製定了《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規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規指南》為基礎,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補充、細化地方法規和文件要求,形成本行政區域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規指南,並針對監管人員、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網食品經營者等開展專題宣貫和培訓,便於相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參考使用。《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規指南》為業務指導文件,不作為執法依據和監管職責劃分依據。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3 年 10 月 13 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