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實施生產許可時,對於沒有相對應實施細則的食品品種,允許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製定生產許可審查方案的規定。
二、特殊食品申請材料方麵,對應當提交注冊或備案的文件進行了細化、明確。
三、許可受理時限方麵,將原條款中“即時”明確為具體工作時限。
四、進一步細化了食品生產企業對產品進行自檢或者委托檢驗的具體要求。
五、對低風險食品實行告知承諾製許可作出了相關規定。
六、結合具體條文修改情況,相對應地調整了法律責任中相關條款內容。
七、結合《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對食品生產許可的注銷、撤銷、吊銷程序規定進行了修訂。
八、針對個別地區行政審批局承擔生產許可工作的情況,對具體工作銜接製度以及對獲證企業的監管分工作出了規定。
征求意見中,有企業、監管部門和熱心群眾分別對《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zhong)的(de)部(bu)分(fen)條(tiao)款(kuan)提(ti)出(chu)了(le)修(xiu)改(gai)意(yi)見(jian),其(qi)中(zhong)一(yi)些(xie)意(yi)見(jian)未(wei)予(yu)采(cai)納(na)。主(zhu)要(yao)原(yuan)因(yin)是(shi)各(ge)方(fang)思(si)考(kao)問(wen)題(ti)的(de)出(chu)發(fa)點(dian)不(bu)同(tong),以(yi)及(ji)對(dui)部(bu)分(fen)條(tiao)款(kuan)沒(mei)有(you)結(jie)合(he)上(shang)下(xia)文(wen)語(yu)義(yi)進(jin)行(xing)理(li)解(jie)。對(dui)此(ci),我(wo)們(men)將(jiang)結(jie)合(he)近(jin)幾(ji)年(nian)監(jian)管(guan)工(gong)作(zuo)實(shi)踐(jian),編(bian)寫(xie)條(tiao)文(wen)釋(shi)義(yi)進(jin)行(xing)解(jie)讀(du),尤(you)其(qi)是(shi)結(jie)合(he)未(wei)采(cai)納(na)的(de)意(yi)見(jian)和(he)建(jian)議(yi)對(dui)相(xiang)關(guan)條(tiao)款(kuan)詳(xiang)細(xi)解(jie)讀(du)。
按照總局關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章製定程序規定》要求,食品生產司會同特殊食品司對《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並將按程序提交總局法規司進行審查,後續將依據相關規定完成後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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