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根據《行政許可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關於調整部分食品生產許可權限及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203號)和《關於鹿邑縣承接部分食品生產許可事權的公告》(2018年第234號)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省局將肉製品、乳製品、酒類(除白酒、食用酒精外)等3大類食品類別,以及飲料中的固體飲料、其他飲料、方便食品中的調味麵製品、糖果製品中的壓片糖果、茶葉及相關製品中的代用茶等5種食品品種的審批權限調整至各省直管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省局不再受理上述食品生產許可的申請。之前已受理的上述食品生產許可事項仍按原渠道辦理。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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