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SC由QS演變而來,而QS則經曆了“質量(Q)安全(S)”搶灘登陸和“企(Q)業生(S)產許可”穩步發展兩個階段。
1、QS(質量安全)時代,2004.1.1~2010.5.31
最初的QS不是生產許可,而是質量安全,因為當時從事食品生產和經營的行政許可是從《食品衛生法(試行)》時代開始的衛生許可證,由衛生部下屬的各級衛生監督部門負責。
而食品的監管是多頭分段監管,還是參照美國FDA一個部門管理,爭議聲一直不斷。為了加入WTO,技術監督和檢驗檢疫合並成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質檢總局),對(dui)外(wai)宣(xuan)稱(cheng)為(wei)出(chu)口(kou)和(he)內(nei)銷(xiao)產(chan)品(pin)統(tong)一(yi)的(de)質(zhi)量(liang)管(guan)理(li)部(bu)門(men),既(ji)然(ran)有(you)了(le)這(zhe)個(ge)名(ming)頭(tou),對(dui)食(shi)品(pin)的(de)監(jian)管(guan)也(ye)是(shi)虎(hu)視(shi)眈(dan)眈(dan),食(shi)品(pin)質(zhi)量(liang)安(an)全(quan)市(shi)場(chang)準(zhun)入(ru)製(zhi)度(du)就(jiu)是(shi)在(zai)這(zhe)個(ge)大(da)環(huan)境(jing)下(xia)誕(dan)生(sheng)的(de)。
國家質檢總局2003年7月18日頒布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國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麥粉、醬油和醋五類食品行業中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製度,首次提出通過市場準入許可檢查發證,在包裝上印刷QS標誌,才能進入“市場”銷售。到2015年食藥總局宣布廢除QS標誌,曆時12年,加3年緩衝期,共15年,當然,2018年10月1日後,此前生產的帶有QS標誌的食品,有效期內可以繼續銷售。
2005年下半年,市場準入類別又擴大到肉製品、乳製品、飲料、調味品(糖、味精)、方便麵、餅幹、罐頭、冷凍飲品、速凍米麵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2005年09月01日質檢總局發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質檢總局令第79號),QS有了成體係的指導性文件,後期逐步完善和增加了各類產品的審查細則,作為生產許可審查的指導文件。
2、QS(生產許可)時代,2010.6.1~2015.10.1
在2007年QS攻城略地的時候,我就在食品論壇發了一個帖子《強烈建議食品生產許可QS和衛生許可等合並》,因為衛生許可證和QS在食品企業並行,給企業帶來很大的負擔,當時很多網友表示支持,但也有網友表示監管部門不會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不過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還是順應民意,規定食品生產企業由質檢監管,需取得生產許可證(QS),質檢總局和衛生部對食品企業監管權之爭落下帷幕,但同時企業標準的備案轉移到各省衛生廳。監管權到手,加上2008年經曆了出口日本毒餃子事件,奶業三聚氰胺事件,感覺食品安全並不是通過一個標誌就能保證,質檢總局在QS標誌形式不變的情況,內在解讀做了修改,從此進入QS(生產許可)時代。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使用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誌有關事項的公告》(總局2010年第34號公告)(2010年4月12日發布),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誌以“企業食品生產許可”的拚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縮寫“QS”表示,並標注“生產許可”中文字樣,與原有的英文縮寫QS(quality safety 質量安全),表達意思有所不同。
從2010年6月1日起,新獲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應使用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誌。之前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在2010年6月1日起18個月內可以繼續使用原已印製的帶有舊版生產許可證標誌包裝物。
3、SC時代,2015.10.1~
2013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國務院發布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方案提出,將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
隨後各地開始了各種試點,食藥局,市場監管局等等,2015年4月23日新《食品安全法》頒布,10月1日實施,從法律上確定了食品監管職能轉移到食藥局。食藥總局也在同年8月31日頒布並在10月1日與新《食品安全法》同步實施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來履行自己的職責。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及其相關的解讀,取消了實施12年的QS標誌,生產許可證編號以SC開頭,編號方式也有了改變,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改為5年。同時,2008年我在食品論壇發帖設想的《強烈建議生產許可證(QS)取消發證檢驗》也基本得到印證,從此食品生產行政許可進入SC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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