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規範本工廠致敏物質的識別、評估、控kong製zhi及ji信xin息xi傳chuan遞di等deng全quan過guo程cheng管guan理li,有you效xiao預yu防fang致zhi敏min物wu質zhi交jiao叉cha汙wu染ran,確que保bao產chan品pin標biao簽qian標biao識shi準zhun確que,保bao障zhang過guo敏min人ren群qun的de消xiao費fei安an全quan,履lv行xing企qi業y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主zhu體ti責ze任ren,特te製zhi定ding本ben製zhi度du。
2. 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本工廠所有含致敏物質產品的生產,以及所有可能與致敏物質產生交叉汙染的生產環節,涵蓋從原料采購、驗收、貯存、加工、包裝、檢驗到成品發貨的全過程。
3. 職責
品控部:負責牽頭建立和維護《工廠致敏物質清單》;負責原料和成品中致敏物質的評估;負責製定防止交叉汙染的控製方案並監督執行;負責標簽中致敏物質信息的審核。
研發部/技術部:負責在產品設計階段評估並明確配方中的致敏物質;負責提供準確的產品配方和工藝。
采購部:負責向供應商傳達致敏物質管理要求,並索取含致敏物質聲明的原料規格書。
生產部:負責嚴格執行生產計劃排產、清潔消毒、現場標識等防止致敏物質交叉汙染的具體操作。
倉儲部:負責原料、半成品、成品中致敏物質的分區貯存管理。
4. 管理要求
4.1 致敏物質清單的建立與維護
4.1.1 品控部應基於國家法規標準(如GB 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中規定的八大類)及產品出口目的地的要求,建立並定期更新《工廠致敏物質清單》。
4.1.2 清單應至少包括以下類別:含有麩質的穀物、甲殼類動物、魚類、蛋類、花生、大豆、乳、堅果,以及根據工廠產品特點需要關注的其他致敏物。
4.2 原料與配方評估
4.2.1 對所有新采購的原料,采購部必須要求供應商提供詳細的規格書或成分聲明,明確其中是否含有或可能含有《工廠致敏物質清單》中的物質。
4.2.2 研發部在確定產品配方時,必須對所有原料進行致敏物質評估,並在產品配方書上明確標注所有含有的致敏物質。
4.2.3 品控部根據配方和原料信息,最終確認每款成品所含的致敏物質,並作為標簽標識的依據。
4.3 生產計劃排產
4.3.1 生產部應製定科學的生產排產計劃,將“不含致敏物質的產品”安排在“含致敏物質的產品”之前生產。
4.3.2 盡可能安排專線生產含特定致敏物質的產品。若無法實現專線,必須安排在同一條生產線上集中、連續生產,並在生產結束後執行嚴格的清潔程序。
4.3.3 嚴禁含不同致敏物質的產品在未經過有效清潔的情況下交替生產。
4.4 隔離與標識管理
4.4.1 倉儲環節:
所有含致敏物質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必須在倉庫中劃定專區存放,並張貼醒目的 “含XX致敏物質” 標識。
不同類別的致敏物質原料應盡可能分區域存放。
4.4.2 生產環節:
生產線上使用的含致敏物質的原料,應使用專用、有顏色或文字標識的容器盛放。
在線生產的含致敏物質半成品,其周轉容器和暫存區域應有明確標識。
維修工具具、清潔工具等應根據用途按致敏物質類別進行顏色編碼或分區管理,防止交叉使用。
4.5 清潔管理
4.5.1 在更換產品品種,特別是從含致敏物質產品轉換為不含該致敏物質產品時,必須對共用的設備、工器具、食品接觸麵等進行有效的清潔。
4.5.2 清潔程序必須經過驗證和確認,以確保能有效去除目標致敏物質殘留。驗證方法可包括快速檢測(如ATP檢測、過敏原特異性試紙條)或目視檢查。
4.5.3 所有清潔活動必須記錄在《清場清潔記錄表》中,並經檢查人員確認。
4.6 人員培訓與衛生
4.6.1 所有從事與生產、清潔、倉儲、質檢相關的員工,必須接受致敏物質基礎知識與管理製度的培訓,並理解交叉汙染的途徑和風險。
4.6.2 員工在接觸不同致敏物質原料或產品後,或在從事不同區域的工作前,必須嚴格按照衛生標準操作程序(SSOP)進行手部清洗和消毒。
4.6.3 不同清潔區的工作服、鞋靴等應嚴格區分,防止通過人員流動造成交叉汙染。
4.7 包裝與標簽管理
4.7.1 包裝環節應確保外包裝材料與含致敏物質的內產品相匹配,防止誤用。
4.7.2 標簽必須嚴格按照GB 7718及內部確認的致敏物質信息進行標注,在配料表中明確標示所含有的致敏物質,或使用 “含有……”、“可能含有……”(僅在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後仍無法避免交叉汙染時使用)等引導詞進行提示。
4.7.3 品控部應定期對成品標簽,特別是致敏物質信息,進行審核與檢查。
4.8 變更管理與追溯
4.8.1 任何原料、配方或供應商的變更,都必須重新進行致敏物質評估。
4.8.2 工廠的追溯體係應能實現從成品到原料、從原料到成品的雙向追溯,在發生與致敏物質相關的投訴或召回時,能快速、準確地識別和隔離受影響的產品。
5、相關記錄
《工廠致敏物質清單》
《原料致敏物質聲明/規格書》
《產品配方致敏物質評估表》
《生產排產計劃表》(體現致敏物質管理原則)
《清場清潔記錄表》
《清潔效果驗證記錄》
《員工培訓記錄》
《標簽審核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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