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製度,運用科學方法,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相關科學數據等,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進行風險評估。
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企(qi)業(ye)應(ying)當(dang)收(shou)集(j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信(xin)息(xi),建(jian)立(li)基(ji)於(yu)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防(fang)控(kong)的(de)動(dong)態(tai)管(guan)理(li)機(ji)製(zhi),結(jie)合(he)企(qi)業(ye)實(shi)際(ji)製(zhi)定(di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管(guan)控(kong)清(qing)單(dan),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日(ri)管(guan)控(kong)、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製度和機製,排查和消除風險隱患。
一、食品中常見危害
1、生物性汙染
細菌、真菌、病毒、寄生蟲、昆蟲、鳥類、齧齒類動物
2、化學性汙染
天然存在的化學危害(毒素)
重金屬汙染
有機汙染物
農藥殘留
獸藥與飼料添加劑殘留
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化學品汙染
食品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害
食品生產加工容器、加工設備和保障材料汙染
有意加入的化學物質
3、物理性汙染
食品的放射性汙染
食品的異雜物汙染及其來源
二、危害控製措施
1、生物性汙染的控製措施
對微生物的控製
可以采用清潔消毒、加熱滅菌、低溫貯存、添加防腐劑、建立不利於微生物生存繁殖的環境等措施,也可以加強源頭控製,消除或降低原料帶人產生的危害風險。
對寄生蟲的控製
可以通過對動植物性原料的徹底清洗和充分加熱、熟製,以及在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過程中將使用的加工製作設備、工具、容器等采用生熟分開等方式,消除寄生蟲帶來的危害風險。
對蟲害的控製
製定和執行蟲害控製措施,並定期檢查措施效果;
保持生產經營場所相關建築物的完好和環境整潔,防止蟲害侵入及滋生;
在生產經營場所配置紗簾、紗網、防鼠板、防蠅燈、風幕等裝置,防止鼠類、昆蟲等蟲害侵人;
準確繪製蟲害控製平麵圖,定期檢查捕鼠器、粘鼠板、滅蠅燈、室外誘餌投放點、生化信息素捕殺裝置等裝備的蟲害防控效果;
保持食品包裝、貯存容器的密閉良好,防止在加工、貯存、銷售等環節的蟲害侵入等。
采用物理、化學或生物製劑進行蟲害消殺處理時不應影響食品安全,不應汙染食品接觸表麵、設備、工器具及包裝材料。
應優先使用物理方法消除蟲害。
對真菌毒素的控製
嚴格原料進貨查驗、嚴控生產經營環境條件、嚴格清潔消毒規程等多種措施,降低或消除真菌毒素帶來的危害。
2、化學性汙染的控製措施
原料
嚴格原料進貨查驗/檢驗,以及避免從汙染區域采購原料等措施,降低原料帶來的化學性危害。
加工過程
建立防止化學性汙染的管理製度,分析可能的汙染源和汙染途徑,製定適當的控製計劃和控製程序。
3、物理性汙染的控製措施
建立防止異物汙染的管理製度,分析可能的汙染源和汙染途徑,並製定相應的控製計劃和控製程序。
(1)通過采取設備維護、衛生管理、現場管理、外來人員管理以及監督加工過程等措施,降低人流、物流對食品產生的玻璃、金屬、塑膠等異物汙染的風險;
(2)采取設置篩網、捕集器、磁鐵、金屬檢查器等裝置,降低原料、設備、人員在加工過程中帶入的金屬或其他異物汙染食品的風險;
(3)在進行生產現場維修、維護及施工等工作時,設置相應的防護區域、加裝防護裝置或停止生產活動,避免異物、異味、碎屑等汙染食品。
三、食品安全風險類型
1、傳統食品安全風險
傳統食品安全風險主要是指在食品生產、流通、銷售等環節自然發生的,通過人流、物流以及環境、設備等帶入食品中的生物、化學和物理汙染風險。
這類風險通常不能完全避免,但可通過預測、預防等措施將危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傳統食品安全風險一般通過建立良好的生產規範和標準操作規程,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製點(HACCP)等傳統的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手段進行監測分析、評估和預防。
企(qi)業(ye)可(ke)以(yi)通(tong)過(guo)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製(zhi)度(du),落(luo)實(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責(ze)任(ren)製(zhi),配(pei)備(bei)相(xiang)應(ying)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明(ming)確(que)崗(gang)位(wei)職(zhi)責(ze),製(zhi)定(di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管(guan)控(kong)清(qing)單(dan)和(he)防(fang)控(kong)措(cuo)施(shi),建(jian)立(li)並(bing)實(shi)施(shi)日(ri)管(guan)控(kong)、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製度和機製等方式,防控傳統食品安全風險。
2、非傳統食品安全風險
feichuantongshipinanquanfengxiantongchanglaiyuanyurenweiguyiwuranhuoxuyipohuaichuantongfengxianfangkongguanlishouduanduiqibukeyuceheyufang,fashenghoujishimeiyoudaozhishiyuanxingjibingyeshibukejieshoude。
非傳統食品安全風險中:
一類是人為故意汙染,又稱為經濟利益驅動型摻雜使假,是指為謀取不當利益,故意向原料或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故意超範圍、超限量使用農藥、獸藥和食品添加劑,故意使用回收食品,或采用其他不適合人類食用的方法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
另一類是人為蓄意破壞,又稱意識驅動型摻雜使假,是指為發泄私憤、報複傷害他人或擾亂社會秩序,故意采用生物、化學、物理等汙染因素對食品和食品生產過程進行的人為破壞行為。
企業可以通過製定專門的食品防護計劃進行預測和預防,但風險防控難度相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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