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裏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琳琅滿目的糖果、餅幹、幹果、糧食等食品,需要我們自己挑選,稱重計量,這些我們稱之為散裝食品。
散裝食品指無預先定量包裝,需稱重銷售的食品,包括無包裝和帶非定量包裝的食品。散裝食品不包括食用農產品、預包裝食品、特te殊shu食shi品pin以yi及ji餐can飲yin服fu務wu製zhi售shou食shi品pin。散san裝zhuang食shi品pin區qu別bie於yu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特te征zheng之zhi一yi是shi稱cheng量liang銷xiao售shou,即ji不bu預yu先xian確que定ding銷xiao售shou單dan元yuan,按an基ji本ben計ji量liang單dan位wei進jin行xing定ding價jia、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的食品。
那麼散裝食品的標簽應該怎麼標示呢?為方便企業和消費者迅速了解散裝食品的標簽要求,食品夥伴網針對大家常見的疑問進行解答。
1、散裝食品標簽需要標示哪些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 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內容。
結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範》(GB31621-2014)第6.8條,銷售散裝食品,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係方式等內容,確保消費者能夠得到明確和易於理解的信息。
散裝食品標注的生產日期應與生產者在出廠時標注的生產日期一致。
總結散裝食品的強製標識有:食品的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日期或者生產 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內容。
2、散裝食品外包裝上已經有相關標識,散裝食品銷售的容器/櫃台是否仍舊需要標識相關信息?
如果包裝上已有相關標識,並且信息是完善的,銷售時容器可以不標識。
從散裝食品定義可以看出,散裝食品包括無包裝和帶非定量包裝的食品。散裝食品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①有外包裝,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內容,銷售時可以不在容器上標示。
②有外包裝,外包裝上未標明食品的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內容,銷售時需要在容器上進行標示。
③無外包裝的情況。銷售時需要在容器上進行標示。
3、散裝食品需要有條形碼嗎?
不需要,一般情況下申請條形碼是要有淨含量的,目前各省份一般要求的也是預包裝食品。
4、是否有散裝食品標簽不規範的案例?
有這樣的案例:消費者在**超市花費1.6元購買“燕麥酥”散裝食品一袋。該食品外包裝標簽標注有“燕麥酥、有效日期2019-3、單價25.00/kg、重量0.064 kg、總價1.60(元)、條形碼”。
涉案產品係散裝食品,被告作為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 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並結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範》(GB31621-2014)第6.8條規定。由於被告未舉示相關證據加以證明,也未提供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文件,無法明確涉案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基本信息,無法證明涉案食品係合格產品,故法院認定被告銷售的涉案產品係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di)一(yi)百(bai)四(si)十(shi)八(ba)條(tiao)第(di)二(er)款(kuan)規(gui)定(ding),生(sheng)產(chan)不(bu)符(fu)合(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標(biao)準(zhun)的(de)食(shi)品(pin)或(huo)者(zhe)經(jing)營(ying)明(ming)知(zhi)是(shi)不(bu)符(fu)合(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標(biao)準(zhun)的(de)食(shi)品(pin),消(xiao)費(fei)者(zhe)除(chu)要(yao)求(qiu)賠(pei)償(chang)損(sun)失(shi)外(wai),還(hai)可(ke)以(yi)向(xiang)生(sheng)產(chan)者(zhe)或(huo)者(zhe)經(jing)營(ying)者(zhe)要(yao)求(qiu)支(zhi)付(fu)價(jia)款(kuan)十(shi)倍(bei)或(huo)者(zhe)損(sun)失(shi)三(san)倍(bei)的(de)賠(pei)償(chang)金(jin);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對原告要求被告退還貨款並賠償一千元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5、小結
散裝食品標簽標識問題不容忽視,食品可以散裝,但標簽不可“散裝”。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應確保所使用的標簽合規,保證食品標簽標示內容真實、規範、易於辨認和識讀。
食品夥伴網擁有專業的合規谘詢團隊,可為企業提供標示合規的相關服務,歡迎大家垂詢。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