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3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
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製下或組織使用的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
對組織使用的或構成產品和服務一部分的顧客和外部供方財產,組織應予以識別、驗證、保護和防護。
若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現不適用情況,組織應向顧客或外部供方報告,並保留所發生情況的成文信息。
注: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可能包括材料、零部件、工具和設備以及場所、知識產權和個人資料。
02 審核思路
顧客或外部供方所提供的財產可能構成組織產品和服務的組成部分,也可能是組織在形成產品和服務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資源。
顧客或外部供方所提供的財產可包括材料、零部件、工具和設備,顧客的場地、知識產權和個人信息等,其所有權歸顧客或外部供方所有。
在審核過程中,審核員應了解組織是否存在顧客或外部供方提供的財產情況,以及這些財產的具體用途。
組織應建立識別、驗證、保(bao)護(hu)和(he)維(wei)護(hu)供(gong)其(qi)使(shi)用(yong)或(huo)構(gou)成(cheng)產(chan)品(pin)和(he)服(fu)務(wu)一(yi)部(bu)分(fen)的(de)顧(gu)客(ke)或(huo)外(wai)部(bu)供(gong)方(fang)財(cai)產(chan)的(de)過(guo)程(cheng),準(zhun)確(que)識(shi)別(bie)顧(gu)客(ke)或(huo)外(wai)部(bu)供(gong)方(fang)所(suo)提(ti)供(gong)財(cai)產(chan)的(de)範(fan)圍(wei),並(bing)予(yu)以(yi)確(que)認(ren)。
組織可通過感官檢查,或其他檢驗方式對顧客或外部供方所提供財產予以驗證,並保留文件信息,發現不適宜時需及時報告給顧客或外部供方。
組織應對顧客或外部供方已提供的財產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丟失和誤用等,並對其進行定期的維護或保養,防止損壞。
在審核過程中,若其受審核方存在顧客或外部供方提供的財產情況,審核員則應關注和收集其受審核方對顧客或外部供方財產的識別、驗證、保護和維護的控製信息,綜合判斷其受審核方對顧客或外部供方所提供的財產的控製的有效性。
若顧客或外部供方財產發生未正確使用、丟失、損sun壞huai或huo其qi他ta不bu適shi用yong的de情qing況kuang時shi,組zu織zhi應ying確que立li與yu顧gu客ke或huo外wai部bu供gong方fang溝gou通tong的de職zhi責ze和he渠qu道dao,以yi及ji溝gou通tong報bao告gao的de方fang式shi,及ji時shi將jiang相xiang關guan信xin息xi報bao告gao給gei顧gu客ke或huo外wai部bu供gong方fang。
在審核過程中,審核員應通過現場觀察收集顧客或外部供方所提供財產在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不正確使用、丟失、損壞或不適用的信息,進而跟蹤其受審核方與顧客或外部供方何時,通過何種方式進行溝通和報告,以及顧客或外部供方對其財產處置結果的信息。
03 應用關注
組織應充分識別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並實施有效控製。審核員在審核時也應關注組織是否考慮並實施了對外部供方財產的控製。
審核員應當獲取相關證據,以確認原有隻針對顧客財產的控製已經擴展到針對顧客和外部供方提供財產的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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