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小件物品和生產用刀具及其碎片進入產品,對消費者造成傷害。
2、範圍
適用於生產、儲存區域的小件物品和生產用刀具的管理。
3、職責
3.1 生產部
對生產活動場所的小件物品和生產用刀具的使用、維護、保管和監視負直接責任;
相關崗位上的操作工,對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負直接責任。
3.2 品管部:
負責小件物品和生產用刀具使用情況的監控,品管部IPQC有權在出現小件物品和生產用刀具在使用中出現意外情況時,要求停產整改,並確認整改完成後恢複正常生產。
4、規程
4.1 生產組長負責本班組使用的小件物品(扳手、螺絲筆、老虎鉗、筆、文件夾等)和生產用刀具的盤點。
用專用工具箱分類擺放整齊,並保持其潔淨度;
同時建立小件物品和生產用刀具明細表,須體現班組名稱、保管人姓名、物件名稱以及對應數量,配備鎖頭。
4.2 在上班前必須進行清點和檢查:
meitianshangbanqianfafang,xiabanhoushouhuijizhongbaoguan。meitianjianzhaxiaojianwupinhedaojushifouyouposun,ruyouyinglijibaogaobingxiaochuduishipinanquanzaochengdeyinhuan,pandianjianzhayaoyoujilu(用日記本記錄即可),對於違反規定者,追究其管理職責。
4.3 生產區域內使用的小件物品和生產用刀具,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時檢查,刀具破損應立即更換。
4.4 品管部應定期監督,至少每周檢查一次,並記錄監控情況。
4.5 特殊情況的處理
4.5.1 出現意外情況時,如小件物品遺失和刀具破損時,生產部應立即停止生產,清理並隔離受汙染產品,執行《不合格品管理製度》。
4.5.2 品管部協助生產部徹底查明原因,形成書麵報告,確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填寫《糾正和預防措施報告》,必要時將呈報總經理簽署意見。
4.5.3 生(sheng)產(chan)過(guo)程(cheng)發(fa)生(sheng)小(xiao)件(jian)物(wu)品(pin)遺(yi)失(shi)和(he)刀(dao)具(ju)破(po)損(sun)時(shi),應(ying)對(dui)本(ben)班(ban)組(zu)的(de)產(chan)品(pin)產(chan)品(pin)進(jin)行(xing)隔(ge)離(li),盡(jin)可(ke)能(neng)尋(xun)找(zhao)到(dao)小(xiao)件(jian)物(wu)品(pin)和(he)刀(dao)具(ju)殘(can)片(pian),以(yi)防(fang)造(zao)成(cheng)傷(shang)害(hai)。如(ru)無(wu)法(fa)找(zhao)到(dao)和(he)拚(pin)湊(cou)複(fu)原(yuan),製(zhi)造(zao)總(zong)監(jian)和(he)品(pin)管(guan)部(bu)經(jing)理(li)組(zu)織(zhi)對(dui)隔(ge)離(li)產(chan)品(pin)的(de)風(feng)險(xian)進(jin)行(xing)評(ping)估(gu),必(bi)要(yao)時(shi)予(yu)以(yi)報(bao)廢(fei)。
5、文件
5.1 《不合格品管理製度》
6、記錄
6.1 《每日衛生檢查記錄表》
6.2 《糾正和預防措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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