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實施強製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舉措,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調整實施強製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現將調整後的《實施強製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予以公布。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列入《目錄》且監管方式為“型式批準”和“型式批準、強製檢定”的計量器具應辦理型式批準或者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其他計量器具不再辦理型式批準或者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準。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列入《目錄》且監管方式為“強製檢定”和“型式批準、強製檢定”degongzuojiliangqiju,shiyongzhongyingjieshouqiangzhijianding,qitagongzuojiliangqijubuzaishixingqiangzhijianding,shiyongzhekezixingxuanzefeiqiangzhijiandinghuozhexiaozhundefangshi,baozhengliangzhizhunque。
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在《目錄》型式批準範圍內的計量器具,已經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準的,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各級計量技術機構對不在《目錄》強製檢定範圍內的工作計量器具,已經受理但尚未完成檢定的,繼續完成檢定工作。
四、根據強製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結構特點和使用狀況,強製檢定采取以下兩種方式:
1.隻做首次強製檢定。按實施方式分為:隻做首次強製檢定,失準報廢;隻做首次強製檢定,限期使用,到期輪換。
2.進行周期檢定。
五、強qiang製zhi檢jian定ding的de工gong作zuo計ji量liang器qi具ju的de檢jian定ding周zhou期qi,由you相xiang應ying的de檢jian定ding規gui程cheng確que定ding。凡fan計ji量liang檢jian定ding規gui程cheng規gui定ding的de檢jian定ding周zhou期qi做zuo了le修xiu訂ding的de,應ying以yi修xiu訂ding後hou的de檢jian定ding規gui程cheng為wei準zhun。
其中,電動汽車充電樁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實行強製檢定。鼓勵各地方對其具體強製檢定方式予以探索。
六、強製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強檢方式、強檢範圍及說明見《目錄》。
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布實施強製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19年第48號)廢止,其中第四項廢止的相關文件依然廢止。
特此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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