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以下簡稱《目錄(2019年本)》)。就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發展司負責人。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目錄》及修訂背景
答:根據《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目錄》是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製定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目錄》由鼓勵、限製和淘汰三類組成。不屬於以上三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不列入《目錄》。
2005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目錄(2005年本)》,2011年和2013年,分別對《目錄》進行了修訂和修正。《目錄》實施對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引導社會投資方向,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3年上一版《目錄》發布以來,我國產業發展取得了曆史性成就,規模不斷擴大、結構持續優化、競jing爭zheng力li顯xian著zhu增zeng強qiang。當dang前qian,我wo國guo經jing濟ji已yi由you高gao速su增zeng長chang階jie段duan轉zhuan向xiang高gao質zhi量liang發fa展zhan階jie段duan,新xin一yi輪lun科ke技ji革ge命ming和he產chan業ye變bian革ge持chi續xu深shen化hua,產chan業ye發fa展zhan麵mian臨lin的de內nei外wai部bu環huan境jing發fa生sheng了le深shen刻ke變bian化hua,上shang一yi版ban《目錄》已經無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需要予以修訂。
問:《目錄(2019年本)》修訂的導向和重點是什麼
答:本次修訂的導向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san)中(zhong)全(quan)會(hui)精(jing)神(shen),堅(jian)持(chi)穩(wen)中(zhong)求(qiu)進(jin)工(gong)作(zuo)總(zong)基(ji)調(tiao),堅(jian)持(chi)新(xin)發(fa)展(zhan)理(li)念(nian),堅(jian)持(chi)推(tui)動(dong)高(gao)質(zhi)量(liang)發(fa)展(zhan),堅(jian)持(chi)以(yi)供(gong)給(gei)側(ce)結(jie)構(gou)性(xing)改(gai)革(ge)為(wei)主(zhu)線(xian),優(you)化(hua)存(cun)量(liang)資(zi)源(yuan)配(pei)置(zhi),擴(kuo)大(da)優(you)質(zhi)增(zeng)量(liang)供(gong)給(gei),促(cu)進(jin)我(wo)國(guo)產(chan)業(ye)邁(mai)向(xiang)全(quan)球(qiu)價(jia)值(zhi)鏈(lian)中(zhong)高(gao)端(duan)。
修訂重點是:一是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把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大力培育發展新興產業。《目錄(2019年本)》製造業相關的條目共900多條,占總條目數的60%以上。
二是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重點是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高現代服務業效率和品質,推動公共服務領域補短板,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促進汽車、家電、消費電子產品等更新消費,積極培育消費新增長點。
三是大力破除無效供給。適度提高限製和淘汰標準,新增或修改限製類、淘汰類條目近100條。同時,對現有條目不能完全覆蓋,且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在限製類和淘汰類中分別設置了兜底條款。
四是提升科學性、規範化水平。對限製類、淘汰類條目,明確品種和參數,突出可操作性;對鼓勵類條目,發展方向比較明確的領域,盡可能明確指標參數,方向尚不明確的新產業新業態,則“宜粗不宜細”,僅作方向性描述。同時,把市場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從限製類刪除。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目錄(2019年本)》的修訂過程
答:去年9月《目錄》修訂以來,廣泛征求了各地、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的意見;通過調研、座談等方式聽取了基層政府部門、企業的意見建議;並於今年4月上旬到5月上旬,通過網絡公開征求了社會公眾意見。修訂期間,共收到各方麵意見建議2500多條,經逐條認真研究梳理,大部分都予以采納吸收。未予采納的主要是不符合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規定、不符合產業發展全局利益、技術水平不先進等情況。《目錄(2019年本)》成稿後,我們還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了政策評估。
在修訂工作中,我們通過廣泛征求意見、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評估論證等方式,凝聚相關各方共識、解決現實突出問題,力求修訂後的《目錄》反映最新發展成果、引領產業發展方向。
問:請介紹一下《目錄(2019年本)》修訂的基本情況
答:《目錄(2019年本)》共涉及行業48個,條目1477條,其中鼓勵類821條、限製類215條、淘汰類441條。與上一版相比,從行業看,鼓勵類新增“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服務業”、“人工智能”、“養老與托育服務”、“家政”等4個行業,將上一版“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服務業”拆分並分別獨立設置,限製類刪除“消防”行業,淘汰類新增“采礦”行業的相關條目;從條目數量看,總條目增加69條,其中鼓勵類增加60條、限製類減少8條、淘汰類增加17條;從修訂麵看,共修訂(包括新增、修改、刪除)822條,修訂麵超過50%。
問:《目錄》是如何實施的
答:根據有關規定,總的要求是,對鼓勵類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審批、核準或備案;對限製類項目,禁止新建,現有生產能力允許在一定期限內改造升級;對淘汰類項目,禁止投資並按規定期限淘汰。在貫徹實施《目錄》時,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實際工作中,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建立協同推進和監督檢查機製,切實加強政策協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監督執法,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增強產業政策的執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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