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如何分類的?
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按標準分為嬰兒配方乳粉和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乳粉。
嬰兒配方乳粉指以乳類及乳蛋白製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或其他成分,僅用物理方法生產加工製成的粉狀產品。適於正常嬰兒食用,其能量和營養成分能夠滿足0~6月齡嬰兒的正常營養需要。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乳粉指以乳類及乳蛋白製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或(huo)其(qi)他(ta)輔(fu)料(liao),僅(jin)用(yong)物(wu)理(li)方(fang)法(fa)生(sheng)產(chan)加(jia)工(gong)製(zhi)成(cheng)的(de)粉(fen)狀(zhuang)產(chan)品(pin),適(shi)用(yong)於(yu)較(jiao)大(da)嬰(ying)兒(er)和(he)幼(you)兒(er)食(shi)用(yong),其(qi)營(ying)養(yang)成(cheng)分(fen)能(neng)滿(man)足(zu)正(zheng)常(chang)較(jiao)大(da)嬰(ying)兒(er)和(he)幼(you)兒(er)的(de)部(bu)分(fen)營(ying)養(yang)需(xu)要(yao)。
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有哪些標準和規定?
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有3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10767-201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範》(GB23790-2010)。
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主要依據《食品安全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及其相關配套文件按特殊食品進行嚴格管理。
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標準中禁止使用哪些物質?
我國嬰兒配方食品標準規定,不應使用危害嬰兒營養與健康的物質;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劑不應含有穀蛋白;不應使用氫化油脂;不應使用經輻照處理過的原料;隻有經過預糊化後的澱粉才可以加入到嬰兒配方食品中,不得使用果糖。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不應使用危害嬰兒營養與健康的物質;不應使用氫化油脂;不應使用經輻照處理過的原輔材料。
嬰兒配方乳粉有哪些可選擇添加的營養素?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的規定,嬰兒配方乳粉(1段)中可選擇添加的營養素包括:膽堿、肌醇、牛磺酸、左旋肉堿、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多聚果糖、棉子糖、聚葡萄糖、1,3 -二油酸 2-棕櫚酸甘油三酯、葉黃素、核苷酸、乳鐵蛋白、酪蛋白鈣肽和酪蛋白磷酸肽等17種和L-胱氨酸、L-組氨酸、L-亮氨酸、L-蛋氨酸、L-苯丙氨酸、L-色氨酸和L-酪氨酸等7種單體氨基酸。
此外,嬰兒配方乳粉中可以添加動物雙歧杆菌、乳雙歧杆菌、鼠李糖乳杆菌、伊氏乳杆菌、發酵乳杆菌、短雙歧杆菌等6種益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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