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fei)行(xing)檢(jian)查(zha)簡(jian)稱(cheng)飛(fei)檢(jian),是(shi)跟(gen)蹤(zong)檢(jian)查(zha)的(de)一(yi)種(zhong)形(xing)式(shi),指(zhi)事(shi)先(xian)不(bu)通(tong)知(zhi)被(bei)檢(jian)查(zha)部(bu)門(men)實(shi)施(shi)的(de)現(xian)場(chang)檢(jian)查(zha)。飛(fei)行(xing)檢(jian)查(zha)在(zai)近(jin)年(nian)來(lai)越(yue)來(lai)越(yue)多(duo)地(di)被(bei)利(li)用(yong)於(yu)食(shi)品(pin)藥(yao)品(pin)監(jian)督(du)管(guan)理(li)中(zhong),成(cheng)為(wei)了(le)一(yi)種(zhong)重(zhong)要(yao)的(de)監(jian)管(guan)手(shou)段(duan)。並(bing)且(qie)在(zai)檢(jian)查(zha)中(zhong)發(fa)現(xian)了(le)各(ge)種(zhong)不(bu)同(tong)的(de)問(wen)題(ti),嚴(yan)重(zhong)的(de)被(bei)勒(le)令(ling)停(ting)產(chan)整(zheng)改(gai)。下(xia)麵(mian)就(jiu)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飛(fei)行(xing)檢(jian)查(zha)中(zhong)常(chang)見(jian)的(de)問(wen)題(ti)作(zuo)一(yi)彙(hui)總(zong),希(xi)望(wang)對(dui)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起(qi)到(dao)警(jing)示(shi)和(he)借(jie)鑒(jian)的(de)作(zuo)用(yong)。
一、廠房設施及設備
生產車間“三防”欠完善,某車間門損壞,無法密閉,門窗未安裝防蟲害侵入的紗網或有損毀;有“三防”設施,但無除蟲害滅工作應有的記錄;成品包裝車間更衣室洗手設施部分損壞,無幹手、消毒設備。無生產設備、設施定期維護保養記錄;儀器未檢定,檢驗室無洗手更衣設施,缺評茶盤、審評杯碗等審評設備;預進間洗手設施為手動水龍頭。某生產車間風淋兩側門未配備互鎖裝置;生產加工場所物料入口除塵及防塵設施未配備。庫房溫度控製設施不能滿足要求;生產廠區內溫濕度計讀數不準確,未經檢定;某些車間缺溫、濕度監測及記錄;部分更衣室中的工作鞋靴消毒設施為小尺寸、可移動的白色塑料框,無法保證清洗消毒效果;車間物流口防護裝置不規範;某車間幹手設施及紫外燈不能正常使用或洗手設施損壞;車間紫外線殺菌裝置安裝不規範;烘幹車間幹燥生產設備處牆麵發黑,包裝車間地麵不平整;成品倉庫防鼠措施不足;包材倉庫防蠅防蟲窗紗損壞;未提供防鼠、防蠅、防蟲害裝置的使用情況及除蟲滅害記錄;某車間沒有通風設施或排風設施欠缺;原料倉通風不足。某些車間窗台閉合不嚴密,存在積水、滲水、積塵及牆皮脫落問題;一樓拆包間與蒸煮間直接連通,三樓調味茶車間存在雜物間,無上鎖封閉管理;酒精消毒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缺存放廢棄物設備。溶劑車間房頂照明設施無防爆裂防護措施;部分設備及管道衛生差且缺少相應標識;生產車間室外路麵一排水口排水不暢;加工車間屋頂有脫落破損現象;原料庫房設備檢修口密封不嚴;生產車間內地漏無封蓋;某車間牆麵有空洞與室外直接相通;分裝工序與外包裝噴碼工序未有效隔離;生產車間紫外線燈吊裝過高;某食品烘烤車間內設有衛生間。
二、衛生管理
部分直接接觸食品及原料的設備和容器未及時清潔消毒;未能提供針對生產環境、設備設施的衛生監控製度及記錄;內包間消防門未加貼封條,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汙染的風險;烘幹間人流、物流有交叉汙染;車間衛生整體存在不足;更衣間內天花板處有蜘蛛網;清潔用具存放在生產車間內;生產車間內生產工具未做標識並離地存放;生產車間地麵發現螞蟻和死蟑螂;生產車間入口員工更衣櫃內放有雜物,未見工作服清洗保潔製度和要求;更衣室人員消毒設施設置不合理,自動烘幹機在車間入口的相反方向,現場未見手部消毒池;消毒用酒精桶上無任何標識信息和警示措施,堆放於內包車間門口;非生產期間,生產區設備積累殘留加工原料、粉塵,未進行清潔處理;消毒劑存放混亂;生產車間工作人員未穿戴工作衣帽。車間內使用的消毒劑無標識且缺少相應的使用記錄;未能提供內包材料使用紫外等方法開展清潔消毒效果的驗證及不符合處理相關要求,也未能提供相關消毒記錄;物料進入車間無除塵、消毒記錄;二次洗手更衣設備無洗手消毒液;內包裝袋消毒設施為敞開式貨架。生產加工場所廢棄物未及時清除。
三、生產過程控製及工藝
未能提供投料記錄、未建立和保存生產加工過程關鍵控製點的控製情況記錄;生產投料記錄信息不全,未記錄投料的生產日期(批號)等信息。投料記錄未標注計量單位,隻標注數字,成品稱量記錄未標注計量單位;某原材料台賬記錄中出庫日期及數量與相應投配料記錄不對應;產品生產記錄中分裝原料無生產批次信息;未能提供某產品的生產批次及數量;某產品生產工藝與申請許可時不一致;某產品工藝改進後,工藝文件未能及時更新,未將生產中漂洗環節設為關鍵控製點;作業指導書和質量管理文件未及時修訂;某產品未執行作業指導書規定烘烤時間為3小時的要求; 烘幹工序作業指導書規定的烘幹時間為20min—30min,生產記錄中記錄的烘幹時間為80min—90min;某產品缺少生產關鍵工序記錄;關鍵控製點記錄與實際生產情況的時間不符;部分原輔料未經清潔或未脫包進入生產車間內;未提供某產品規定批次的生產投料記錄;委托生產的產品未提供委托加工協議;緩衝間滅菌設施不足,灌裝車間與外包車間、調配車間、吹瓶間未實現有效隔離;原料拆包間未做有效緩衝和密閉,拆包環節衛生防護措施不當;無法提供某特定批次產品生產記錄;生產車間某設備使用後未清洗,已結垢;某設備無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稱量間物料桶內發現過期原料。
四、產品檢驗及留樣管理
產品的原始檢驗記錄,未記錄產品的生產日期或批次信息;檢驗原始記錄不完整、檢驗報告項目不符合出廠檢驗項目要求;未能提供產品某項目出廠檢驗報告或檢驗記錄;未能提供產品留樣及相關留樣記錄;自營農場茶葉缺農藥殘留檢測記錄及報告;某產品三批次出廠檢驗數據完全一致;產品出廠檢驗記錄不夠完整;企業出廠檢驗中水分鹽分及微生物計算原始記錄不全,未嚴格執行企業標準要求;出廠檢驗原始記錄中的微生物(菌落總數)記錄不規範,缺檢驗複核人員的簽字;檢驗室內天平未經檢定;未能提供分析天平、幹燥箱的檢定或校準證書;檢驗員檢驗能力不足,有的與所檢項目不匹配;檢驗製度不落實。有的企業不具有多聚果糖檢驗能力,出廠檢驗報告中也未見多聚果糖檢驗內容,但在產品中添加了多聚果糖;水分檢測方法標準未及時更新;無菌室未設置空氣消毒裝置或采取其他有效空氣消毒措施;企業檢驗室使用的菌落總數檢測試劑為瓊脂(單一成分);抽查的企業出廠檢驗報告產品批號均與成品入庫記錄批號不一致;出廠檢驗報告記錄保存不全;檢驗室未建立對微生物檢測用的商品培養基(菌落總數平板計算培養基PCA,大腸菌群平板計數培養基VRBA)進行符合性驗收;未對2017年6月23日已變更的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脂肪的測定》(GB5009.6—2016)進行方法驗證;某產品的檢驗原始記錄,未能提供水分、氯化鈉的平行樣檢驗記錄;某產品的檢驗原始記錄,缺少審核員簽名。產品淨含量檢驗的檢驗頻次小於其他檢驗項目;某產品出廠檢驗報告中,理化原始記錄未記錄檢測使用的儀器設備信息;微生物商業無菌記錄中未按GB 4789.26—2013標準要求進行感官過程檢驗的記錄;微生物檢驗記錄與培養皿數量不符;化驗員操作不熟練,化驗室存在已過期檢驗試劑。電光分析天平(0.1mg)不能使用;農藥未專人專櫃管理,農藥儲存記錄不規範。樣品留樣記錄與實際留樣不符;未能提供產品留樣及相關留樣記錄;未按規定留存樣品並記錄留樣情況;產品留樣期與製度不符;產品留樣存放於冷庫外通道處且未進行標識。
五、采購進貨查驗管理
未查驗某些原料供應商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原料進貨查驗把關不嚴,產品檢驗報告項目記錄不全;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或無原始檢驗記錄。原材料查驗記錄,缺少審核人員簽名;未按照企業進貨查驗製度進行進貨查驗;某原料的采購記錄中缺少生產企業名稱,無法實現有效追溯。進貨查驗記錄和憑證未按規定期限保存;部分原材料有供方的資質複印件,但無檢驗合格證明材料;未提供部分進口原料國內供應商的相關許可證件;某原輔料進貨查驗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滿保質期後六個月。缺原料驗收合格報告及相關記錄;提供的部分原輔料及包裝材料的供應商生產許可證已過期或未提供;某產品進貨查驗時缺少農藥殘留項目的記錄。
六、產品追溯及產品召回
沒有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製度、計劃、公告和召回食品處置記錄;不安全食品無召回計劃。食品無召回食品無處置記錄;不合格食品無安全防範措施記錄;某些批次的不合格品有不合格品處置記錄,但沒有生產記錄;產品召回記錄批次未能與生產產品批號相對應;未提供某抽樣產品不合格召回相關記錄或召回記錄不全;未提供不合格品的處置記錄或記錄不全。召回的不合格品儲存記錄不完整,缺少規格;未建立客戶投訴處理機製,缺乏處理客戶投訴的相關記錄。
七、倉儲及銷售管理
未能提供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貯存、保管記錄和領用出庫記錄;原輔料存放,未與牆壁、地麵保持適當距離;部分庫房入口防鼠板較低或無防鼠設施。某倉庫換氣扇的電源線斷裂,不能正常運行;成品庫頂棚局部區域及南牆玻璃窗不能有效防止陽光直射;產品出廠銷售沒有記錄產品的規格、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銷售日期等基本信息;銷售記錄項目不完整,缺少購貨者聯係方式;原輔料領用出庫記錄的數量與進貨驗收記錄不符(出庫數量大於進貨數量);某原材料無領用出庫記錄;包裝材料領用出庫記錄不完整。原料庫的貯存沒有設置通道,無法做到先進先出;部分原料存放於廠區通道中。部分包材未離牆存放。原料倉庫、半成品倉庫、成品倉庫未劃定不合格品存放區域或合格品區及不合格品區域劃分不明顯;倉庫各功能區未明確標識,庫存原輔料標簽未進行名稱、規格、保質期、貯存條件等信息標識;原輔料和包材倉庫未能完全分開。原輔料未按規定分區、分類存放,未與牆壁、地麵保持適當距離;成品庫缺少代碼、收發雙方核實簽字的信息。未能提供2016年產品銷售台賬;未能提供相應產品貯存、運輸及交付控製記錄;半成品庫、成品庫通風設施不夠;原料庫中存放的某材料已過保質期;原輔料倉庫部分物料缺標識,半成品混放;半成品冷藏庫內半成品未與地麵保持適當的距離;倉庫中產品標簽與產品實質不相符。
八、人員及培訓管理
有從業人員的培訓製度和培訓計劃,但無培訓記錄;食品安全管理員(檢驗員、生產人員)的健康證已過期或未能及時取得健康證明;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培訓考核計劃或記錄;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記錄;無檢驗人員培訓考核記錄;培訓記錄內容不具體,隻寫“食品安全法相關內容” ;個別食品加工人員佩戴手表、耳環進行作業。
九、食品安全及標識標注
缺少食品安全自查製度文件;未開展應急演練,沒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自查及處置記錄;有食品安全自查製度,但未按期進行自查並記錄;生產的“糖棗”產品的標簽上,在“品名”項下又標注為“玉條”,非同一種產品;獨立銷售包裝的茶葉未標注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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