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管理和保護辦法》2018年4月已廢止,近日,福建省工商局發文落實省政府廢止《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管理和保護辦法》決定,在規定期限後,停止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標”的字樣或標誌。
福建省工商局關於落實省政府廢止《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管理和保護辦法》決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縣(區)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99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管理和保護辦法>的決定》,已經2018年4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通過,2018年4月27日公布並施行。為貫徹落實省政府第199號令精神,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堅決落實省政府第199號令精神,準確把握新時代商標監管工作的重點與方向
自2007年4月省政府第98號令《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管理和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頒布以來,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bu)門(men)積(ji)極(ji)作(zuo)為(wei),努(nu)力(li)推(tui)進(jin)商(shang)標(biao)品(pin)牌(pai)戰(zhan)略(lve)的(de)實(shi)施(shi),規(gui)範(fan)福(fu)建(jian)省(sheng)著(zhu)名(ming)商(shang)標(biao)認(ren)定(ding)工(gong)作(zuo),保(bao)護(hu)福(fu)建(jian)省(sheng)著(zhu)名(ming)商(shang)標(biao)權(quan)利(li)人(ren)的(de)合(he)法(fa)權(quan)益(yi),維(wei)護(hu)消(xiao)費(fei)者(zhe)的(de)合(he)法(fa)權(quan)益(yi)。《辦法》的實施,對提升市場主體商標品牌意識、推動經濟轉型升級、促進地方經濟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為適應全麵深化改革和職能轉變的要求,根據國務院法製辦、國家工商總局要求,省政府決定廢止《辦法》,各地要堅決貫徹落實省政府第199號令精神;要深刻認識廢止《辦法》是shi順shun應ying新xin時shi期qi市shi場chang經jing濟ji發fa展zhan和he法fa製zhi建jian設she的de需xu要yao,努nu力li轉zhuan變bian商shang標biao監jian管guan工gong作zuo思si路lu,進jin一yi步bu厘li清qing政zheng府fu與yu市shi場chang關guan係xi,通tong過guo發fa揮hui市shi場chang經jing濟ji規gui律lv特te別bie是shi競jing爭zheng規gui律lv對dui品pin牌pai價jia值zhi的de認ren定ding和he評ping判pan作zuo用yong,減jian少shao對dui品pin牌pai建jian設she的de直zhi接jie行xing政zheng幹gan預yu;要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和地方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更加注重公共服務,著力構建統一的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通過持續、創新、深入地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推動我省品牌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99號精神,省工商局決定廢止《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程序及其監督規定》(閩工商標〔2007〕265號)和《福建省工商局關於印發福建省著名商標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閩工商標〔2017〕34號)文件。
二、加強宣傳解釋和協調工作,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各地要第一時間向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彙報省政府第199號令精神,並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對涉及當地績效考核、政策資金扶持等內容的規範性文件,應及時提出調整意見;要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將省政府第199號令精神通知到所有的福建省著名商標權利人,並做好相關宣傳、指導工作。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以書麵形式向省工商局商標分局反饋。
三、強化監管、規範使用,切實保護商標權利人的權益
為保障省政府第199號令與市場主體權益的有序對接,根據省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紀要的要求,“省工商局、省法製辦就市場主體的廣告宣傳、產品包裝等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標’字樣提出處理意見”,我局現對已有的福建省著名商標權利人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標”字樣或標誌提出如下意見:
1、自2018年6月1日起,福建省著名商標權利人不得在商品或者服務的說明書、交易文書、廣告宣傳、展覽、業務函件以及其他業務活動中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標”的字樣或標誌。
2、將“福建省著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包裝、裝潢的,在2018年5月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的,允許該商品包裝、裝潢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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