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春節專項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總體合格率99.52%。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汙染等。 其中,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分別為慈溪市張秀芳禽肉攤銷售的雞肉,氯黴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玉環佳市集超市銷售的鯿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舟山市金塘曉潔蔬菜攤銷售的豇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氯黴素是一種殺菌劑,也是高效廣譜的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製作用。《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氯黴素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雞肉中檢出氯黴素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飼料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 恩諾沙星屬於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於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養殖戶允許使用恩諾沙星,鯿魚中恩諾沙星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不適等症狀。 噻蟲胺是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作用,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 間傳導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豇豆中噻蟲胺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噻蟲胺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 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為餘姚市魏飛豆製品店銷售的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黴菌具有較強的抑製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糧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汙染,為溫州市鹿城區大南美燕蔬菜店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汙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最大限量為0.05mg/kg。韭菜中鎘(以Cd計)超標可能是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相關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在收到不合格結果通知後的7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向(xiang)浙(zhe)江(jiang)省(she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局(ju)提(ti)出(chu)複(fu)檢(jian)或(huo)異(yi)議(yi)申(shen)請(qing)。已(yi)超(chao)過(guo)異(yi)議(yi)期(qi)的(de)不(bu)合(he)格(ge)食(shi)品(pin),浙(zhe)江(jiang)省(she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局(ju)已(yi)責(ze)成(cheng)相(xiang)關(guan)市(shi)級(ji)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依(yi)法(fa)予(yu)以(yi)查(zha)處(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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