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28期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農藥殘留、食品添加劑不合格。 3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保亭三道秋梅蔬菜攤銷售的蔥,檢驗項目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瓊中長征李珠菜攤銷售的蔥,檢驗項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五指山市興合市場管理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四季豆,檢驗項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戊唑醇是一種高效、廣譜、內吸性三唑 類殺菌農藥 ,殺菌譜廣、持效期長。中毒症狀表現為頭痛、惡心、嘔吐、腹瀉。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戊唑醇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戊唑醇在蔥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種廣譜、高效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中毒表現有頭痛、頭昏、惡心、嘔吐、抽搐,重者可出現血壓急劇下降、出(chu)現(xian)昏(hun)迷(mi)或(huo)多(duo)器(qi)官(guan)衰(shuai)竭(jie)。少(shao)量(liang)的(de)農(nong)藥(yao)殘(can)留(liu)不(bu)會(hui)引(yin)起(qi)人(ren)體(ti)急(ji)性(xing)中(zhong)毒(du),但(dan)長(chang)期(qi)食(shi)用(yong)氯(lv)氟(fu)氰(qing)菊(ju)酯(zhi)和(he)高(gao)效(xiao)氯(lv)氟(fu)氰(qing)菊(ju)酯(zhi)超(chao)標(biao)的(de)食(shi)品(pin),對(dui)人(ren)體(ti)健(jian)康(kang)有(you)一(yi)定(ding)影(ying)響(xiang)。根(gen)據(ju)《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蔥和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範圍超限量使用問題,為保亭保城仁翠豆腐攤生產銷售的豆腐泡,檢驗項目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鉀明礬、銨明礬)可用作膨鬆劑、穩定劑。按標準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過量攝入鋁可能與兒童智力發育障礙、軟骨病、骨質疏鬆等疾病有關。食品中鋁的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經營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超範圍使用含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複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並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並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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