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第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抽檢的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糧食加工品、蛋製品、酒類、糕點、肉製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等29類食品1057批次樣品中,有29批次上了不合格名單。 果蔬、魚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果蔬和4批次魚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中不合格果蔬有:武漢市鵬湖灣佰尚商貿有限公司菩提苑分公司銷售的精品青豆角檢出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黃石優樂福超市(普通合夥)銷售的洗薑檢出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黃岡市盛百客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線椒(辣椒)檢出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北悅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銷售的豇豆檢出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巴東樂享商貿有限公司官渡口分公司銷售的泥薑檢出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孝感市城區惠天下購物銷售的香蕉檢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2763-2021)中規定,倍硫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噻蟲胺在生薑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在辣椒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吡蟲啉在根莖類蔬菜(胡蘿卜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噻蟲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4批次不合格魚為:通城世紀華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泥鰍、湖北家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泥鰍、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小範水產品批發部銷售的鱔魚,均檢出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君容水產批發部銷售的鱔魚檢出恩諾沙星、甲氧苄啶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 (GB31650- 2019 )中規定, 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在魚(皮+肉)中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甲氧苄啶在在魚(皮+肉)中最高殘留限量為50μg/kg 。 冰豆糕、餐飲具檢出微生物汙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汙染問題。其中,有2批次食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湖北襄夢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襄陽市小龍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冰豆糕(板栗味)、湖北雅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菱角湖分店銷售的標稱江西梅氏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鬆花鵪鶉皮蛋。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並非致病菌指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冰豆糕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 ,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 104CFU/g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蛋與蛋製品 》(GB 2749-2015)中規定,皮蛋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冰豆糕、皮(pi)蛋(dan)中(zhong)菌(jun)落(luo)總(zong)數(shu)超(chao)標(biao)的(de)原(yuan)因(yin),可(ke)能(neng)是(shi)企(qi)業(ye)未(wei)按(an)要(yao)求(qiu)嚴(yan)格(ge)控(kong)製(zhi)生(sheng)產(chan)加(jia)工(gong)過(guo)程(cheng)中(zhong)的(de)衛(wei)生(sheng)條(tiao)件(jian),也(ye)可(ke)能(neng)與(yu)產(chan)品(pin)包(bao)裝(zhuang)密(mi)封(feng)不(bu)嚴(yan)或(huo)儲(chu)運(yun)條(tiao)件(jian)不(bu)當(dang)等(deng)有(you)關(guan)。 還有,4批次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武漢市蔡甸區親家酒樓使用的白盤、小炒盤;武漢市蔡甸區光盤現代餐廳使用的梅菜扣肉碗、菜碗。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汙染常用指示菌之一 。食用大腸菌群超標嚴重的食品,可能引起嘔吐、腹瀉等症狀,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大腸菌群在餐飲具中不得檢出。餐飲具中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汙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受人員、工器具等汙染 ,還可能是消毒滅菌工藝殺菌不徹底。 4批次黑芝麻檢出酸價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黑芝麻檢出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麻城市聯英便利店銷售的生黑芝麻、武漢市新洲區程年望調料經營部銷售的生黑芝麻、湖北黃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悟購物中心銷售的生黑芝麻、黃石港區萬家福生活用品超市銷售的黑芝麻。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黑芝麻中酸價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中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采購的原料中酸價超標,也可能與產品儲藏運輸條件控製不當有關。 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武漢市武昌區百潤鮮生鮮超市銷售的長糍粑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武漢市江夏區百恒尚超市銷售的圓糍粑、方糍粑均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武漢市永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圓糍粑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北悅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黃石悅活裏萬達團城山店銷售的標稱洪湖市熙然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洪湖鹹鴨蛋(熟)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北悅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悅活裏航空路店銷售的標稱洪湖市熙然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洪湖鹹鴨蛋(熟)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山梨酸及其鉀鹽是食品添加劑中防腐劑的一種。《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 )中規定,米粉製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米粉製品中山梨酸及其何鹽 超標的原因 ,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 ,從而 超範圍使 用相關食品添加劑。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 ,對黴菌和酵母菌的抑製能力強,脫氫乙酸毒性較低,按標準規定的範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的規定,米粉製品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為:襄陽小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襄陽市小龍食品加工廠生產的蔬菜卷(海苔味)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武漢市江夏區好酌酒廠銷售的標稱湖北省武漢市武昌酒廠有限公司生產的好酌牌原漿米酒檢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黃岡市盛百客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老黃薑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武漢、黃石、襄陽、黃岡、荊州、孝感、鹹寧、恩施等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依法開展調查處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產品,已告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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