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治市屯留區永銀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茄子,其中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二、河津中學采購的茄子,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文水縣美樂購超市銷售的、標稱臨縣青涼寺鄉新民澱粉坊生產的粉條,其中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中一監測有限公司。
四、汾陽市杏花村鎮杏汾酒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杏汾老酒(露酒),其中酒精度(20℃)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汾陽市杏花村鎮杏汾酒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檢;經石家莊海關技術中心複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五、太穀縣一家親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薑,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介休家家利購物廣場有限責任公司世紀廣場店銷售的蘋果,其中敵敵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山西美特好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臨汾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山西省代縣代康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精製黃酒,其中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檢集團中原農食產品檢測(河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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