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餅幹、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製品、蛋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調味品、豆製品、方便食品、蜂產品、飲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25大類食品65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樣品645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
一、盂縣西關菜市場文廣蔬菜調味品店銷售的韭菜,其中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中一監測有限公司。
二、孝義市萬昌便利店銷售的、標稱柳林縣龍佳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海綿蛋糕,其中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中一監測有限公司。
三、山西美特好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臨汾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開封市利豐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花生,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四、山西生龍悅享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常興店銷售的、標稱鎮原縣香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五、晉中市太穀區王玲玲蔬菜店銷售的薑,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介休市銀益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香蕉,其中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針(zhen)對(dui)上(shang)述(shu)抽(chou)檢(jian)中(zhong)發(fa)現(xian)的(de)不(bu)合(he)格(ge)產(chan)品(pin),山(shan)西(xi)省(she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局(ju)已(yi)督(du)導(dao)市(shi)級(ji)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按(an)照(zhao)相(xiang)關(guan)法(fa)律(lv)法(fa)規(gui)依(yi)法(fa)處(chu)理(li)。消(xiao)費(fei)者(zhe)如(ru)果(guo)在(zai)市(shi)場(chang)上(shang)發(fa)現(xian)被(bei)通(tong)報(bao)的(de)不(bu)合(he)格(ge)食(shi)品(pin),可(ke)撥(bo)打(da)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