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對《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範 》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發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
發布單位:中國網絡安全審查認證和市場監管大數據中心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和《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製定管理實施細則》(國市監辦發〔2023〕36 號)要求,相關起草單位已完成 ?《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的編製工作,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征求意見材料詳見附件。如有反饋意見,可以通過在線發表意見的方式對項目提出意見或建議,也可以填寫《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征求意見表》,將意見反饋至起草單位聯係人。反饋意見需加蓋單位公章或附個人真實姓名及聯係方式。
征求意見時間:
2024 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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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計劃號 |
標準名稱 |
征求意見稿以及編製說明 |
發表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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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MR0008 |
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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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係 人:戴嶽
聯係電話:
電子郵箱:
附:
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征求意見表







附:
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範
1 範圍
本文件規定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基本要求、組織保障、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食品安全風險動態管理和記錄管理要求。
本文件適用於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企業、食品銷售企業、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為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展的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倉儲企業、食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品展銷會舉辦者可參照執行。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沒有規範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日管控 daily control
食品安全員按相關要求每日根據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檢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采取防範措施的工作行為。
3.2周排查 weekly investigation
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按相關要求每周組織的風險隱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題,並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的工作行為。
3.3月調度 monthly scheduling
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相關要求每月聽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對當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調度安排,並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的工作行為。
4 基本要求和組織保障
4.1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企(qi)業(ye)應(ying)建(jian)立(li)基(ji)於(yu)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防(fang)控(kong)的(de)動(dong)態(tai)管(guan)理(li)機(ji)製(zhi),結(jie)合(he)企(qi)業(ye)實(shi)際(ji),落(luo)實(shi)自(zi)查(zha)要(yao)求(qiu),製(zhi)定(di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管(guan)控(kong)清(qing)單(dan),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日(ri)管(guan)控(kong)、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製。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程序見附錄 A。
4.2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加大管控、排查和調度頻次,但不能低於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要求。若企業已有類似工作機製的,可將原有製度與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製相結合繼續執行。若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不允許按日、周、月方式劃分,可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對應建立班次管控、雙日排查、雙周調度等類似製度。
4.3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停工、停產後可暫不執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相關情況應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4.4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應接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接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抽查考核。
4.5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設立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成員包括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做出專門的製度設計安排。企業主要負責人應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開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提供長效機製支撐。
4.6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宜以正式文件形式逐級、逐崗明確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職責,企業主要負責人全麵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為該項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5 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5.1清單製定
5.1.1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管(guan)控(kong)清(qing)單(dan)宜(yi)由(you)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總(zong)監(jian)組(zu)織(zhi)製(zhi)定(ding)。未(wei)設(she)立(l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總(zong)監(jian)的(de),宜(yi)由(you)企(qi)業(ye)主(zhu)要(yao)負(fu)責(ze)人(ren)組(zu)織(zhi)製(zhi)定(ding),並(bing)經(jing)企(qi)業(ye)主(zhu)要(yao)負(fu)責(ze)人(ren)或(huo)其(qi)授(shou)權(quan)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總(zong)監(jian)簽(qian)批(pi)後(hou)實(shi)施(shi)。
5.1.2shipinshengchanqiyekegenjushijiqingkuangzhenduibutongdeshipinleibiehuochanxianzhidingbutongdeshipinanquanfengxianguankongqingdan。shipinxiaoshouhecanyinqiyekegenjujingyingyetaizhidingbutongdeshipinanquanfengxianguankongqingdan。
5.1.3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宜通過設立版本號對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進行管理,確保企業實施現行有 效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版本號可采用“FXGK ”+“/ ”+“企業縮寫 ”+“序列號 ”+“- ”+“年代號 ”的形式編製。如FXGK/SDFP001-2023。
5.2清單內容
5.2.1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宜包括風險控製環節、風險點、風險描述、風險等級、管控措施、管控目標、管控頻次、責任人、責任檢查方法等。
5.2.2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製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時,宜廣泛收集企業外部和內部風險信息。風險信息可包括:
a) 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
b)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報的同類別食品抽檢信息;
c) 國內外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信息;
d) 本企業接受檢查和抽檢的信息;
e) 本企業製定的各項管理製度;
f) 本企業食品配方(不涉及保密)、生產工藝流程、生產環境、設備設施、物料、人員情況。
5.2.3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宜采用風險分析的方法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如環境條件、進貨查驗、過程控製、產品檢驗、食品貯存、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等各方 麵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進行全麵、係統的識別,明確可能出現的風險點,並對每一個風險點開展風險評價,確定風險等級。企業宜對風險點進行編號,確保風險點全覆蓋、無遺漏。
5.2.4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中宜載明每一個風險點的管控措施、管控目標和管控頻次。
5.2.5shipinanquanfengxianguankongqingdanzhongyimingquemeiyigefengxiandiankongzhidezerenjianzhafangfa,zhongdianjianzhameiyixiangguankongcuoshishifouyouzhuanrenshishiyijishifoushishidaowei。qiyekegenjufengxiantedianquedingzerenjianzhacuoshi,ruxianchangjianzhaweishengzhuangkuang、核查記錄真實性和準確性等,必要時可利用產品檢驗、調取原始記錄等手段。
5.3動態更新
5.3.1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的持續改進和更新機製,根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變化情況、自查情況、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情況,對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持續改進和更新。
5.3.2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邀請食品安全第三方專業機構協助製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6 食品安全風險動態管理
6.1食品安全日管控
6.1.1工作流程
6.1.1.1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前,食品安全員宜做好食品安全日管控準備,明確以下內容:
a) 回顧前次日管控發現問題和整改情況;
b) 提出日管控應關注的重點問題;
c) 按照最新風險管控清單,開展日管控工作分工。
6.1.1.2食品安全員應按照責任分工開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工作。
6.1.1.3食品安全日管控工作結束後,食品安全員應進行日管控總結,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解決情況進行分析,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對當日未解決風險,宜確定風險管控具體措施和時間表。
6.1.2工作要求
6.1.2.1食品安全日管控工作應將每個風險點的檢查工作落實到指定的食品安全員。日管控工作宜覆蓋風險等級較高的風險點。
6.1.2.2食品安全員開展風險管控時,應對每一個風險點開展檢查,並進行記錄。
6.1.2.3對dui發fa現xian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隱yin患huan,應ying立li即ji采cai取qu防fang範fan措cuo施shi,按an照zhao程cheng序xu及ji時shi上shang報ba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總zong監jian或huo企qi業ye主zhu要yao負fu責ze人ren。未wei發fa現xian問wen題ti的de,應ying予yu以yi記ji錄lu,實shi行xing零ling風feng險xian報bao告gao。
6.1.2.4食品安全員應客觀真實記錄檢查結果。
6.1.2.5檢查結束後,應對檢查結果進行確認和簽字,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示例見附錄B。《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可與日常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工藝控製記錄、出廠檢驗記錄相結合。
6.2食品安全周排查
6.2.1工作流程
6.2.1.1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食品安全周排查前,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宜做好周排查準備,明確以下內容:
a) 回顧前次周排查發現問題和整改情況;
b) 提出本周日管控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情況;
c) 按照最新風險管控清單,開展周排查工作分工。
6.2.1.2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應按要求開展食品安全周排查工作,宜開展風險點整改情況確認檢查。
6.2.1.3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應進行周排查總結,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6.2.2工作要求
6.2.2.1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應每周至少組織1次風險隱患排查。
6.2.2.2周排查工作參加人員宜包括食品安全總監(如有)和全部食品安全員。必要時可邀請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
6.2.2.3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宜逐項對照本周日管控發現的風險以及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情況確認,未解決的問題確定解決措施和時間表。
6.2.2.4必(bi)要(yao)時(shi),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企(qi)業(ye)宜(yi)按(an)照(zha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管(guan)控(kong)清(qing)單(dan)進(jin)行(xing)全(quan)流(liu)程(cheng)全(quan)覆(fu)蓋(gai)風(feng)險(xian)排(pai)查(zha),但(dan)風(feng)險(xian)排(pai)查(zha)可(ke)不(bu)局(ju)限(xian)於(yu)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管(guan)控(kong)清(qing)單(dan)內(nei)容(rong)。
6.2.2.5排查後應及時總結,對排查記錄進行確認和簽字,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示例見附錄C。
6.2.2.6必要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宜根據排查結果,按程序更新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6.3食品安全月調度
6.3.1工作流程
6.3.1.1食品安全月調度的內容宜包括食品安全問題回顧、問題彙總分析和風險管理部署工作。
6.3.1.2食品安全風險回顧宜包括但不限於:
a) 日管控、周排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b) 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問題整改情況;
c) 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d) 相關輿情處置情況。
6.3.1.3食品安全風險問題彙總分析宜包括但不限於:
a) 風險隱患發生的原因;
b) 管控措施有效性的確認;
c) 防止風險再次發生的措施製定。
6.3.1.4可從以下方麵部署下一階段風險管理工作:
a) 確認國家法規政策的變化;
b) 修訂現行企業執行標準;
c) 完善現行企業生產控製措施;
d) 修訂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e) 開展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和食品從業人員知識培訓;
f) 修訂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g) 下階段日管控、周排查工作安排;
h) 確認未解決問題的解決措施和時間表。
6.3.1.5彙報會後應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示例見附錄D。
6.3.2工作要求
6.3.2.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每月至少聽取1次食品安全總監管理工作情況彙報。
6.3.2.2參加人員宜包括食品安全總監(如有)和全部食品安全員。
7 記錄管理
7.1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工作檔案管理製度,記錄並保存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a) 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及版本更新情況;
b) 《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
c) 《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d) 《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7.2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運用信息化工具和載體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記錄工作,采取技術手段保障記錄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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