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一、進一步明晰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的範圍和無需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具體情形
《辦法》規定,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一)銷售食用農產品;
(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
(三)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
(四)已經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加工場所或者通過網絡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情形。
同時規定,除上述情形外,還開展其他食品經營項目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將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情形納入《辦法》中,第十三條明確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每台設備的具體放置地點、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等材料。
亮點二、明確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要求
202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將“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為與上位法保持一致,《辦法》第五條、第六章作為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專門條款和章節,明確備案範圍、備案主體資質要求和備案信息公示等內容
亮點三、調整有關許可事項為報告事項
將原辦法中從事網絡經營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注和經營場所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中載明倉庫具體地址的兩項許可事項,調整為報告事項。
《辦法》第十六條明確食品經營者從事網絡經營的,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的,或者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向學校、tuoyoujigougongcande,yingdangzaikaizhanxiangguanjingyinghuodongzhiriqishigegongzuorineixiangsuozaidi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baogao,bingzaishipinjingyingxukehebeianguanlixinxipingtaizhongjilubaogaoqingkuang。
同時,《辦法》第三十條明確了六種情形發生變化,應當報告。
亮點四、調整食品經營主體業態標注
考慮到從事食品批發的特殊性,以及校園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辦法》第十一條增加從事食品批發銷售,學校、托幼機構食堂,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注的要求。調整後,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批發銷售、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或者學校、托幼機構食堂,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注。並規定“主體業態以主要經營項目確定,不可以複選”。
亮點五、調整細化食品經營類別及項目
《辦法》第十一條將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食品經營管理三類。
食品銷售包括散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和預包裝食品銷售;
在餐飲服務類中增加半成品製售項目,並規定“半成品製售僅限中央廚房申請”,刪除糕點類食品製售,將其按照加工工藝分別歸入熱食類食品製售和冷食類食品製售的範疇;
在食品經營項目中單獨設立食品經營管理類,並明確食品經營管理包括食品銷售連鎖管理、餐飲服務連鎖管理、餐飲服務管理等。
並規定“食品經營項目可以複選”。
亮點六、對拍黃瓜、泡茶等簡單食品製售行為,作出了簡化許可的規定
聚焦企業反映的堵點難點問題,《辦法》第十四條明確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衝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製售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
亮點七、調整食品經營許可條件
為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強化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在《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許可條件的人員要求中,明確需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相關規定。
亮點八、在推進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流程,壓減時限
《辦法》第九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信息平台實施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全流程網上辦理。
《辦法》第十三條明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食品安全規章製度,代之以食品安全規章製度目錄清單;對dui營ying業ye執zhi照zhao或huo者zhe其qi他ta主zhu體ti資zi格ge證zheng明ming等deng文wen件jian,行xing政zheng機ji關guan能neng實shi現xian網wang上shang核he驗yan的de,不bu再zai要yao求qiu申shen請qing人ren提ti供gong複fu印yin件jian。第di二er十shi條tiao明ming確qu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申shen請qing包bao含han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的de,對dui其qi中zhong的de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項xiang目mu不bu需xu要yao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辦法》第三十四條明確申請變更、延續許可(限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經營項目減項或未發生變化的),可以免除現場核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壓縮許可工作時限是近年來各地普遍實施的一項便利措施,《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小結
整體來看,《辦法》迎合了目前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改革的新形勢,有效解決了現階段基層日常許可和備案工作麵臨的困惑和瓶頸。
附:
(2023年6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公布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活動,加強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以及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下同)的備案,以及相關監督檢查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一)銷售食用農產品;
(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
(三)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
(四)已經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加工場所或者通過網絡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還開展其他食品經營項目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第五條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食品經營者在辦理備案後,增加其他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食品經營項目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之日起備案自行失效。
食品經營者已經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增加預包裝食品銷售的,不需要另行備案。
已經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加工場所或者通過網絡銷售其生產的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另行備案。
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不需要備案,但是向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的經營企業,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進行備案。
第六條 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應當在展銷會舉辦前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經營區域布局、經營項目、經營期限、食品安全管理製度以及入場食品經營者主體信息核驗情況等。法律、法規、規章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食shi品pin展zhan銷xiao會hui的de舉ju辦ban者zhe應ying當dang依yi法fa承cheng擔dan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責ze任ren,核he驗yan並bing留liu存cun入ru場cha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的de許xu可ke證zheng或huo者zhe備bei案an情qing況kuang等deng信xin息xi,明ming確que入ru場cha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義yi務wu和he責ze任ren並bing督du促cu落luo實shi,定ding期qi對dui其qi經jing營ying環huan境jing、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製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本條規定的展銷會包括交易會、博覽會、廟會等。
第七條 shipinjingyingzhezaibutongjingyingchangsuocongshishipinjingyinghuodongde,yingdangyifafenbiequdeshipinjingyingxukehuozhejinxingbeian。tongguozidongshebeicongshishipinjingyinghuodonghuozhejincongshishipinjingyingguanlihuodongde,qudeyigejingyingchangsuodeshipinjingyingxukehuozhejinxingbeianhou,jikezaibenshengjixingzhengquyuneideqitajingyingchangsuokaizhanyiqudexukehuozhebeianfanweineidejingyinghuodong。
利用自動設備跨省經營的,應當分別向經營者所在地和自動設備放置地點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跨省從事食品經營管理活動的,應當分別向經營者所在地和從事經營管理活動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八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指導全國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經營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等,結合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實際,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權限。
第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信息化建設,在行政機關網站公開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權限、辦事指南等事項。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信息平台實施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全流程網上辦理。
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與紙質食品經營許可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申請與受理
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批發銷售、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或者學校、托幼機構食堂,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注。主體業態以主要經營項目確定,不可以複選。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食品經營管理三類。食品經營項目可以複選。
食品銷售,包括散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和預包裝食品銷售。
餐飲服務,包括熱食類食品製售、冷食類食品製售、生食類食品製售、半成品製售、自製飲品製售等,其中半成品製售僅限中央廚房申請。
食品經營管理,包括食品銷售連鎖管理、餐飲服務連鎖管理、餐飲服務管理等。
食品經營者從事散裝食品銷售中的散裝熟食銷售、冷食類食品製售中的冷加工糕點製售和冷葷類食品製售應當在經營項目後以括號標注。
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與其主體業態、經營項目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製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cong)事(s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管(guan)理(li)的(de),應(ying)當(dang)具(ju)備(bei)與(yu)其(qi)經(jing)營(ying)規(gui)模(mo)相(xiang)適(shi)應(ying)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能(neng)力(li),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製(zhi)度(du),並(bing)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配(pei)備(be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對(dui)其(qi)經(jing)營(ying)管(guan)理(li)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負(fu)責(ze)。
第十三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製度目錄清單。
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每台設備的具體放置地點、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等材料。
營(ying)業(ye)執(zhi)照(zhao)或(huo)者(zhe)其(qi)他(ta)主(zhu)體(ti)資(zi)格(ge)證(zheng)明(ming)文(wen)件(jian)能(neng)夠(gou)實(shi)現(xian)網(wang)上(shang)核(he)驗(yan)的(de),申(shen)請(qing)人(ren)不(bu)需(xu)要(yao)提(ti)供(gong)本(ben)條(tiao)第(di)一(yi)款(kuan)第(di)二(er)項(xiang)規(gui)定(ding)的(de)材(cai)料(liao)。從(cong)事(s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管(guan)理(li)的(d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可(ke)以(yi)不(bu)提(ti)供(gong)主(zhu)要(yao)設(she)備(bei)設(she)施(shi)、經營布局材料。僅從事食品銷售類經營項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衝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製售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
從事生食類食品、冷加工糕點、冷葷類食品等高風險食品製售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承cheng包bao經jing營ying集ji中zhong用yong餐can單dan位wei食shi堂tang的de,應ying當dang取qu得de與yu承cheng包bao內nei容rong相xiang適shi應ying的d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具ju有you與yu所suo承cheng包bao的de食shi堂tang相xiang適shi應ying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製zhi度du和he能neng力li,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配pei備be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並bing對dui食shi堂tang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負fu責ze。集ji中zhong用yong餐can單dan位wei應ying當dang落luo實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責ze任ren,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配pei備be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對dui承cheng包bao方fang的d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活huo動dong進jin行xi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督du促cu承cheng包bao方fang落luo實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製zhi度du。
第十六條 食品經營者從事網絡經營的,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的,或者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向學校、托(tuo)幼(you)機(ji)構(gou)供(gong)餐(can)的(de),應(ying)當(dang)在(zai)開(kai)展(zhan)相(xiang)關(guan)經(jing)營(ying)活(huo)動(dong)之(zhi)日(ri)起(qi)十(shi)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向(xiang)所(suo)在(zai)地(di)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報(bao)告(gao)。所(suo)在(zai)地(di)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應(ying)當(dang)在(za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和(he)備(bei)案(an)管(guan)理(li)信(xin)息(xi)平(ping)台(tai)記(ji)錄(lu)報(bao)告(gao)情(qing)況(kuang)。
第十七條 申shen請qing人ren應ying當dang如ru實shi向xiang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提ti交jiao有you關guan材cai料liao並bing反fan映ying真zhen實shi情qing況kuang,對dui申shen請qing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並bing在zai申shen請qing書shu等deng材cai料liao上shang簽qian名ming或huo者zhe蓋gai章zhang。符fu合he法fa律lv規gui定ding的de可ke靠kao電dian子zi簽qian名ming、電子印章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二)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權範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shenqingcailiaobuqiquanhuozhebufuhefadingxingshide,yingdangdangchanghuozhezishoudaoshenqingcailiaozhiriqiwugegongzuorineiyicigaozhishenqingrenxuyaobuzhengdequanbuneironghehelidebuzhengqixian。shenqingrenwuzhengdangliyouyuqibuyubuzhengde,shiweifangqixingzhengxukeshenqi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buxuyaozuochubuyushoulidejuedi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yuqiweigaozhishenqingrenbuzhengde,zishoudaoshenqingcailiaozhiriqijiweishouli;
(五)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受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當場作出許可決定並頒發許可證的,不需要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三章 審查與決定
第二十條 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應ying當dang對dui申shen請qing人ren提ti交jiao的de許xu可ke申shen請qing材cai料liao進jin行xing審shen查zha。需xu要yao對dui申shen請qing材cai料liao的de實shi質zhi內nei容rong進jin行xing核he實shi的de,應ying當dang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申shen請qing包bao含han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的de,對dui其qi中zhong的de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銷xiao售shou項xiang目mu不bu需xu要yao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
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應ying當dang由you符fu合he要yao求qiu的de核he查zha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核he查zha人ren員yuan不bu得de少shao於yu兩liang人ren。核he查zha人ren員yuan應ying當dang出chu示shi有you效xiao證zheng件jian,填tian寫xi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表biao,製zhi作zuo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記ji錄lu,經jing申shen請qing人ren核he對dui無wu誤wu後hou,由you核he查zha人ren員yuan和he申shen請qing人ren在zai核he查zha表biao上shang簽qian名ming或huo者zhe蓋gai章zhang。申shen請qing人ren拒ju絕jue簽qian名ming或huo者zhe蓋gai章zhang的de,核he查zha人ren員yuan應ying當dang注zhu明ming情qing況kuang。
上級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下級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
核he查zha人ren員yuan應ying當dang自zi接jie受shou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任ren務wu之zhi日ri起qi五wu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完wan成cheng對dui經jing營ying場chang所suo的de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經jing核he查zha,通tong過guo現xian場chang整zheng改gai能neng夠gou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應ying當dang允yun許xu現xian場chang整zheng改gai;需要通過一定時限整改的,應當明確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並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二十一條 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應ying當dang自zi受shou理li申shen請qing之zhi日ri起qi十shi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作zuo出chu是shi否fou準zhun予yu行xing政zheng許xu可ke的de決jue定ding。因yin特te殊shu原yuan因yin需xu要yao延yan長chang期qi限xian的de,經ji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負fu責ze人ren批pi準zhun,可ke以yi延yan長chang五wu個ge工gong作zuo日ri,並bing應ying當dang將jiang延yan長chang期qi限xian的de理li由you告gao知zhi申shen請qing人ren。鼓gu勵li有you條tiao件jian的de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優you化hua許xu可ke工gong作zuo流liu程cheng,壓ya減jian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許可決定等工作時限。
第二十二條 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應ying當dang根gen據ju申shen請qing材cai料liao審shen查zha和he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等deng情qing況kuang,對dui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作zuo出chu準zhun予yu行xing政zheng許xu可ke的de決jue定ding,並bing自zi作zuo出chu決jue定ding之zhi日ri起qi五wu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向xiang申shen請qing人ren頒ban發fa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證zheng;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五年。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為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需要聽證的,應當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
食品經營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lihaiguanxirenzaibeigaozhitingzhengquanlizhiriqiwugegongzuorineitichutingzhengshenqingde,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yingdangzaiershigegongzuorineizuzhitingzheng。tingzhengqixianbujisuanzaixingzhengxukeshenzhaqixianzhinei。
第四章 許可證管理
第二十五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分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製定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式樣。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印製和發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經營者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場所、主體業態、經營項目、許可證編號、有效期、投訴舉報電話、發證機關、發證日期,並賦有二維碼。其中,經營場所、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屬於許可事項,其他事項不屬於許可事項。
食品經營者取得餐飲服務、食品經營管理經營項目的,銷售預包裝食品不需要在許可證上標注食品銷售類經營項目。
第二十七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由JY(“經營”的漢語拚音首字母縮寫)和十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一位主體業態代碼、兩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兩位市(地)代碼、兩位縣(區)代碼、六位順序碼、一位校驗碼。
第二十八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妥善保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
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擺放紙質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或者展示其電子證書。
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在自動設備的顯著位置展示食品經營者的聯係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複印件或者電子證書、備案編號。
第五章 變更、延續、補辦與注銷
第二十九條 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證zheng載zai明ming的de事shi項xiang發fa生sheng變bian化hua的d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應ying當dang在zai變bian化hua後hou十shi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向xiang原yuan發fa證zheng的de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申shen請qing變bian更ge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地di址zhi遷qian移yi,不bu在zai原yuan許xu可ke經jing營ying場chang所suo從cong事s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活huo動dong的de,應ying當dang重zhong新xin申shen請qi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
第三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後十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一)食品經營者的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操作流程等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
(二)從事網絡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的;
(三)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地址發生變化的;
(四)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向學校、托幼機構供餐情況發生變化的;
(五)自動設備放置地點、數量發生變化的;
(六)增加預包裝食品銷售的。
符合前款第一項、diwuxiangqingxingde,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yingdangzaishoudaoshipinjingyingzhedebaogaohousanshigegongzuorineiduiqishishijiandujianzha,zhongdianjianzhashipinjingyingshijiqingkuangyubaogaoneirongshifouxiangfu、食品經營條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
第三十一條 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申(shen)請(qing)變(bian)更(ge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的(de),應(ying)當(dang)提(ti)交(jiao)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變(bian)更(geng)申(shen)請(qing)書(shu),以(yi)及(ji)與(yu)變(bian)更(ge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事(shi)項(xiang)有(you)關(guan)的(de)材(cai)料(liao)。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取(qu)得(de)紙(zhi)質(z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證(zheng)正(zheng)本(ben)、副本的,應當同時提交。
第三十二條 shipinjingyingzhexuyaoyanxuyifaqudedeshipinjingyingxukeyouxiaoqide,yingdangzaigaishipinjingyingxukeyouxiaoqijiemanqianjiushigegongzuorizhishiwugegongzuoriqijian,xiangyuanfazhengde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tichushenqing。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延續申請,在該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
zaishipinjingyingxukeyouxiaoqijiemanqianshiwugegongzuorineitichuyanxuxukeshenqingde,yuanshipinjingyingxukeyouxiaoqijiemanhou,shipinjingyingzheyingdangzantingshipinjingyinghuodong,yuanfazhengde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zuochuzhunyuyanxudejuedinghou,fangkejixukaizhanshipinjingyinghuodong。
第三十三條 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申shen請qing延yan續xu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的de,應ying當dang提ti交jiao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延yan續xu申shen請qing書shu,以yi及ji與yu延yan續xu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事shi項xiang有you關guan的de其qi他ta材cai料liao。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取qu得de紙zhi質z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證zheng正zheng本ben、副本的,應當同時提交。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變更或者延續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人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或者增加經營項目,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就變化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申請變更或者延續食品經營許可時,申請人聲明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經營項目減項或者未發生變化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不進行現場核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準予變更或者延續食品經營許可決定。
weixianchanghezhade,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yingdangzishenqingrenqudeshipinjingyingxukezhiriqisanshigegongzuorineiduiqishishijiandujianzha。xianchanghezhafaxianshijiqingkuangyushenqingcailiaoneirongbuxiangfude,shipinjingyingzheyingdanglijicaiquzhenggaicuoshi,jingzhenggairengbuxiangfude,yifachexiaobiangenghuozheyanxushipinjingyingxukejueding。
第三十五條 原(yuan)發(fa)證(zheng)的(de)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決(jue)定(ding)準(zhun)予(yu)變(bian)更(geng)的(de),應(ying)當(dang)向(xiang)申(shen)請(qing)人(ren)頒(ban)發(fa)新(xin)的(d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證(zhe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證(zheng)編(bian)號(hao)不(bu)變(bian),發(fa)證(zheng)日(ri)期(qi)為(wei)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作(zuo)出(chu)變(bian)更(geng)許(xu)可(ke)決(jue)定(ding)的(de)日(ri)期(qi),有(you)效(xiao)期(qi)與(yu)原(yuan)證(zheng)書(shu)一(yi)致(zhi)。
不bu符fu合he許xu可ke條tiao件jian的de,原yuan發fa證zheng的de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應ying當dang作zuo出chu不bu予yu變bian更ge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的de書shu麵mian決jue定ding,說shuo明ming理li由you,並bing告gao知zhi申shen請qing人ren依yi法fa享xiang有you申shen請qing行xing政zheng複fu議yi或huo者zhe提ti起qi行xing政zheng訴su訟song的de權quan利li。
第三十六條 原(yuan)發(fa)證(zheng)的(de)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決(jue)定(ding)準(zhun)予(yu)延(yan)續(xu)的(de),應(ying)當(dang)向(xiang)申(shen)請(qing)人(ren)頒(ban)發(fa)新(xin)的(d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證(zheng),許(xu)可(ke)證(zheng)編(bian)號(hao)不(bu)變(bian),有(you)效(xiao)期(qi)自(zi)作(zuo)出(chu)延(yan)續(xu)許(xu)可(ke)決(jue)定(ding)之(zhi)日(ri)起(qi)計(ji)算(suan)。
bufuhexuketiaojiande,yuanfazhengde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yingdangzuochubuyuyanxushipinjingyingxukedeshumianjueding,shuomingliyou,binggaozhishenqingrenyifaxiangyoushenqingxingzhengfuyihuozhetiqixingzhengsusongdequanli。
第三十七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遺失、損壞,應當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補辦,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證補辦申請書;
(二)書麵遺失聲明或者受損壞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材料符合要求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
因遺失、損壞補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編號不變,發證日期和有效期與原證書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條 shipinjingyingzheshenqingzhuxiaoshipinjingyingxukede,yingdangxiangyuanfazhengde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tijiaoshipinjingyingxukezhuxiaoshenqingshu,yijiyuzhuxiaoshipinjingyingxukeyouguandeqitacailiao。shipinjingyingzhequdezhizhishipinjingyingxukezhengzhengben、副本的,應當同時提交。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注銷手續:
(一)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
(二)食品經營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
(三)食品經營許可依法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經營許可證依法被吊銷的;
(四)因不可抗力導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食品經營許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經營許可被注銷的,許可證編號不得再次使用。
第四十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延續、補辦與注銷的有關程序參照本辦法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第四十一條 備案人應當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並具備與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等相適應的經營條件。
第四十二條 擬(ni)從(cong)事(shi)僅(jin)銷(xiao)售(shou)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活(huo)動(dong)的(de),在(zai)辦(ban)理(li)市(shi)場(chang)主(zhu)體(ti)登(deng)記(ji)注(zhu)冊(ce)時(shi),可(ke)以(yi)一(yi)並(bing)進(jin)行(xing)僅(jin)銷(xiao)售(shou)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備(bei)案(an),並(bing)提(ti)交(jiao)僅(jin)銷(xiao)售(shou)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備(bei)案(an)信(xin)息(xi)采(cai)集(ji)表(biao)。已(yi)經(jing)取(qu)得(de)合(he)法(fa)主(zhu)體(ti)資(zi)格(ge)的(de)備(bei)案(an)人(ren)從(cong)事(shi)僅(jin)銷(xiao)售(shou)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活(huo)動(dong)的(de),應(ying)當(dang)在(zai)開(kai)展(zhan)銷(xiao)售(shou)活(huo)動(dong)之(zhi)日(ri)起(qi)五(wu)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向(xiang)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提(ti)交(jiao)備(bei)案(an)信(xin)息(xi)材(cai)料(liao)。材(cai)料(liao)齊(qi)全(quan)的(de),獲(huo)得(de)備(bei)案(an)編(bian)號(hao)。備(bei)案(an)人(ren)對(dui)所(suo)提(ti)供(gong)的(de)備(bei)案(an)信(xin)息(xi)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完整性負責。
利用自動設備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備案人應當提交每台設備的具體放置地點、備案編號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等材料。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備案後五個工作日內將經營者名稱、經營場所、經營種類、備案編號等相關備案信息向社會公開。
第四十四條 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備案人應當自發生變化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原備案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備案信息更新。
第四十五條 備案實施唯一編號管理。備案編號由YB(“預”“備”的漢語拚音首字母縮寫)和十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一位業態類型代碼(1為批發、2為零售)、兩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兩位市(地)代碼、兩位縣(區)代碼、六位順序碼、一位校驗碼。食品經營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備案編號自行失效。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經營者的許可和備案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設完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信息平台,便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查詢。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食品經營許可頒發、備案情況、監督檢查、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記入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並依法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向社會公示;對有不良信用記錄、信用風險高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增加監督檢查頻次,並按照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第四十八條 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fuzexiaquneishipinjingyingzhexukehebeianshixiangdejiandujianzha,yingdanganzhaoguidingdepinciduixiaquneideshipinjingyingzheshishiquanfugaijianzha。biyaoshi,yingdangyifaduixiangguanshipinzhucun、運輸服務提供者進行檢查。
第四十九條 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jiqigongzuorenyuanlvxingshipinjingyingxukehebeianguanlizhize,yingdangzijiaojieshoushipinjingyingzheheshehuijiandu。jiedaoyouguangongzuorenyuanzaishipinjingyingxukehebeianguanliguochengzhongcunzaiweifaxingweidejubao,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yingdangjishijinxingtiaozhaheshi,bingyifachuli。
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檔案管理製度,將辦理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的有關材料、發證情況及時歸檔。
第五十一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對全國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地di址zhi遷qian移yi,不bu在zai原yuan許xu可ke的de經jing營ying場chang所suo從cong事s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活huo動dong,未wei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重zhong新xin申shen請qi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的de,或huo者zh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有you效xiao期qi屆jie滿man,未wei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申shen請qing辦ban理li延yan續xu手shou續xu,仍reng繼ji續xu從cong事s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活huo動dong的de,由you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依yi照zhao《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等許可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經營者未按照規定申請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處罰。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
(一)主體業態、經營項目發生變化,但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未升高的;
(二)增加經營項目類型,但增加的經營項目所需的經營條件被已經取得許可的經營項目涵蓋的;
(三)違法行為輕微,未對消費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後果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shipinjingyingxukezhengzaimingdechuxukeshixiangyiwaideqitashixiangfashengbianhua,shipinjingyingzheweianzhaoguidingshenqingbiangengde,you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zelingxianqigaizheng;逾期不改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 許(xu)可(ke)申(shen)請(qing)人(ren)隱(yin)瞞(man)真(zhen)實(shi)情(qing)況(kuang)或(huo)者(zhe)提(ti)供(gong)虛(xu)假(jia)材(cai)料(liao)申(shen)請(qi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的(de),由(you)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給(gei)予(yu)警(jing)告(gao)。申(shen)請(qing)人(ren)在(zai)一(yi)年(nian)內(nei)不(bu)得(de)再(zai)次(ci)申(shen)請(qi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
第五十四條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由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撤銷許可,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處三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被許可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食品展銷會舉辦者未按照規定在展銷會舉辦前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食品展銷會舉辦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三款或者第十六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未按照規定提交備案信息或者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未按照規定進行備案信息更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備案時提供虛假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取消備案,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 被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zhi接jie負fu責ze的de主zhu管guan人ren員yuan和he其qi他ta直zhi接jie責ze任ren人ren員yuan自zi處chu罰fa決jue定ding作zuo出chu之zhi日ri起qi五wu年nian內nei不bu得de申shen請qing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或huo者zhe從cong事shi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擔dan任ren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企qi業y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
第六十一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準予許可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給予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二條 本辦法用語的含義:
(一)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指設於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二)中(zhong)央(yang)廚(chu)房(fang),指(zhi)由(you)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企(qi)業(ye)建(jian)立(li),具(ju)有(you)獨(du)立(li)場(chang)所(suo)和(he)設(she)施(shi)設(she)備(bei),集(ji)中(zhong)完(wan)成(cheng)食(shi)品(pin)成(cheng)品(pin)或(huo)者(zhe)半(ban)成(cheng)品(pin)加(jia)工(gong)製(zhi)作(zuo)並(bing)配(pei)送(song)給(gei)本(ben)單(dan)位(wei)連(lian)鎖(suo)門(men)店(dian),供(gong)其(qi)進(jin)一(yi)步(bu)加(jia)工(gong)製(zhi)作(zuo)後(hou)提(ti)供(gong)給(gei)消(xiao)費(fei)者(zhe)的(de)經(jing)營(ying)主(zhu)體(ti);
(三)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主要服務於集體用餐單位,根據其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四)食品銷售連鎖管理,指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對其管理的門店實施統一的采購配送、質量管理、經營指導,或者品牌管理等規範化管理的活動;
(五)餐飲服務連鎖管理,指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總部對其管理的門店實施統一的采購配送、質量管理、經營指導,或者品牌管理等規範化管理的活動;
(六)餐飲服務管理,指為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人員、加工製作、經營或者食品安全管理等服務的第三方管理活動;
(七)散裝食品,指在經營過程中無食品生產者預先製作的定量包裝或者容器、xuyaochengzhonghuozhejijianxiaoshoudeshipin,baokuowubaozhuangyijichengzhonghuozhejijianhoutianjiabaozhuangdeshipin。zaijingyingguochengzhong,shipinjingyingzhejinxingdebaozhuang,bushuyudingliangbaozhuang;
(八)熱食類食品,指食品原料經過粗加工、切配並經過蒸、煮、烹、煎、炒、烤、炸、焙烤等烹飪工藝製作的即食食品,含熱加工糕點、漢堡,以及火鍋和燒烤等烹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九)冷食類食品,指最後一道工藝是在常溫或者低溫條件下進行的,包括解凍、切配、調製等過程,加工後在常溫或者低溫條件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生食瓜果蔬菜、醃菜、冷加工糕點、冷葷類食品等;
(十)生食類食品,一般特指生食動物性水產品(主要是海產品);
(十一)半成品,指原料經初步或者部分加工製作後,尚需進一步加工製作的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包括儲存的已加工成成品的食品;
(十二)自製飲品,指經營者現場製作的各種飲料,含冰淇淋等;
(十三)冷加工糕點,指在各種加熱熟製工序後,在常溫或者低溫條件下再進行二次加工的糕點。
第六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製定有關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六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對食品攤販、小餐飲、小食品店等的監督管理作出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其中,規定對用餐人數較少的小型食堂(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的食堂除外)參照小餐飲管理的,依照其規定;未作出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製定具體管理辦法,明確納入食品經營活動管理的具體人數範圍等監督管理要求。
第六十五條 從事對溫度、濕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貯存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備案參照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管理。
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8月31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公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解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的部署,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jiqishishitiaolidengfalvfaguiyaoqiu,shunyingshipinjingyinglingyuxinfazhan,shiyingjicengjianguanxuqiu,jiejueqiyexiangguanzhengcekunhuo,jinyibuguifanshipinjingyingxukehebeianguanligongzuo,jiaqiangshipinjingyinganquanjianduguanli,luoshishipinanquanzhutizeren,shichangjianguanzongjuxiudingfabu《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修訂的背景是什麼?
一是適應食品經營許可改革新形勢新精神。2019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出,要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優化許可程序,實現全程電子化。同年10月,國務院頒布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承包經營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2021年4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中“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必要及時修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統籌發展和安全,實現食品經營許可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著力建立最嚴格的食品經營安全監管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rshishiyingshipinjingyingxingyechuangxingaozhiliangfazhandexinxuyao。jinnianlai,shipinjingyinglingyufazhanxunsu,xinxingyetaibuduanyongxian,xinxingjingyingmoshicengchubuqiong,shipinjingyingxingyexianshichuyu“互聯網+”深(shen)度(du)融(rong)合(he)趨(qu)勢(shi),利(li)用(yong)自(zi)動(dong)設(she)備(bei)從(cong)事(s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活(huo)動(dong)等(deng)新(xin)興(xing)業(ye)態(tai)發(fa)展(zhan)方(fang)興(xing)未(wei)艾(ai),新(xin)型(xing)技(ji)術(shu)發(fa)展(zhan)進(jin)一(yi)步(bu)助(zhu)推(tu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模(mo)式(shi)多(duo)樣(yang)化(hua)。如(ru)何(he)以(yi)保(bao)障(zha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為(wei)前(qian)提(ti),助(zhu)力(li)新(xin)業(ye)態(tai)、新模式、新技術持續健康發展,促進食品經營行業高質量發展,對食品經營許可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必要對《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及時進行修訂,以進一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
三是適應地方食品經營安全監管的新需求。現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shishiyilai,gedirenzhenluoshixukeguanlizhidu,yangeanzhaoyaoqiukaizhanshipinjingyingxukegongzuo,youlitishenglegongzuoxiaonenghefuwushuiping。yucitongshi,xianyoudeshipinjingyingxukegongzuoyefaxianleyixiewenti,rubufenjingyingxiangmuhaixujinyibuyouhua,shipinliansuojingyingzongbu、食品經營管理類企業、shipinjingyingxinyetaixuketiaojianshedingheyaoqiuhaibumingquedeng。youbiyaojinyibuwanshanshipinjingyingxukezhidu,youxiaojiejuejicengrichangxukegongzuomianlindekunhuohepingjing。
二、《辦法》修訂的總體考慮是什麼?
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總zong局ju堅jian持chi以yi習xi近jin平ping新xin時shi代dai中zhong國guo特te色se社she會hui主zhu義yi思si想xiang為wei指zhi導dao,全quan麵mian學xue習xi貫guan徹che落luo實shi黨dang的de二er十shi大da精jing神shen,堅jian持chi以yi人ren民min為wei中zhong心xin的de發fa展zhan思si想xiang,嚴yan格ge落luo實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四個最嚴”要(yao)求(qiu),始(shi)終(zhong)堅(jian)持(chi)問(wen)題(ti)導(dao)向(xiang),聚(ju)焦(jiao)破(po)解(ji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工(gong)作(zuo)中(zhong)的(de)重(zhong)點(dian)難(nan)點(dian)問(wen)題(ti),更(geng)好(hao)地(di)規(gui)範(fan)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和(he)備(bei)案(an)工(gong)作(zuo),優(you)化(hua)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條(tiao)件(jian),簡(jian)化(hua)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流(liu)程(cheng),強(qiang)化(hua)風(feng)險(xian)分(fen)級(ji)防(fang)控(kong),落(luo)實(s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者(zhe)主(zhu)體(ti)責(ze)任(ren),進(jin)一(yi)步(bu)增(zeng)強(qia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製(zhi)度(du)的(de)可(ke)操(cao)作(zuo)性(xing),不(bu)斷(duan)提(ti)高(ga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依(yi)法(fa)、科學、嚴格監管水平,推動實現審批更簡、服務更優的政務和營商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三、《辦法》修訂過程是什麼?
啟動《辦法》修訂後,市場監管總局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開門立法的要求,堅決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適應改革發展需求;堅持問題導向,回應基層呼聲期盼;聚焦落實“四個最嚴”,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堅持完善立法技術,強化法律法規規章之間協同性。把廣泛征求意見貫穿《辦法》修訂起草工作全過程,通過開展課題研究,召開座談會、研討會、論證會,實地調研等多種形式廣泛交流研討,經多輪修改完善,起草形成《辦法》(征求意見稿),並於2020年8月至9月在中國政府法製信息網和總局網站公開征求意見。隨後,進一步聽取市場監管總局各司局、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地方執法人員、專家學者、研究機構、食品經營者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充分凝聚各方共識,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四、《辦法》在貫徹“放管服”改革精神、優化營商環境方麵修訂了那些內容?
一是明確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要求。202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將“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為進一步明確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相關要求,經反複論證研究,將原《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名稱更改為《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新修訂的《辦法》第五條、第六章作為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專門條款和章節,明確備案範圍、備案主體資質要求和備案信息公示等內容。
二是調整有關許可事項為報告事項。將原辦法中從事網絡經營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注和經營場所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中載明倉庫具體地址的兩項許可事項,調整為報告事項。《辦法》第十六條明確食品經營者從事網絡經營的,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的,或者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向學校、tuoyoujigougongcande,yingdangzaikaizhanxiangguanjingyinghuodongzhiriqishigegongzuorineixiangsuozaidi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baogao,bingzaishipinjingyingxukehebeianguanlixinxipingtaizhongjilubaogaoqingkuang。同時,《辦法》第三十條明確了六種情形發生變化,應當報告。
三是簡化食品經營許可程序。《辦法》第di十shi三san條tiao明ming確que申shen請qi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時shi,不bu再zai要yao求qiu申shen請qing人ren提ti交jia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規gui章zhang製zhi度du,代dai之zhi以y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規gui章zhang製zhi度du目mu錄lu清qing單dan。對dui營ying業ye執zhi照zhao或huo者zhe其qi他ta主zhu體ti資zi格ge證zheng明ming等deng文wen件jian,行xing政zheng機ji關guan能neng實shi現xian網wang上shang核he驗yan的de,不bu再zai要yao求qiu申shen請qing人ren提ti供gong複fu印yin件jian。《辦法》第二十條明確食品經營許可申請包含預包裝食品銷售的,對其中的預包裝食品銷售項目不需要進行現場核查。《辦法》第三十四條明確申請變更、延續許可(限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經營項目減項或未發生變化的),可以免除現場核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辦法》第三十二條作為救濟性條款,提出對未在規定時間期限內延續申請許可的,zaishipinjingyingxukeyouxiaoqijiemanqianshiwugegongzuorineitichuyanxuxukeshenqingde,yuanshipinjingyingxukeyouxiaoqijiemanhou,shipinjingyingzheyingdangzantingshipinjingyinghuodong,yuanfazhengde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zuochuzhunyuyanxudejuedinghou,fangkejixukaizhanshipinjingyinghuodong。
四是壓縮食品經營許可辦理時限。壓縮許可工作時限是近年來各地普遍實施的一項便利措施,《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應ying當dang自zi受shou理li申shen請qing之zhi日ri起qi十shi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作zuo出chu是shi否fou準zhun予yu行xing政zheng許xu可ke的de決jue定ding。因yin特te殊shu原yuan因yin需xu要yao延yan長chang期qi限xian的de,經ji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負fu責ze人ren批pi準zhun,可ke以yi延yan長chang五wu個ge工gong作zuo日ri,並bing應ying當dang將jiang延yan長chang期qi限xian的de理li由you告gao知zhi申shen請qing人ren。鼓gu勵li有you條tiao件jian的de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優you化hua許xu可ke工gong作zuo流liu程cheng,壓ya減jian現xian場chang核he查zha、許可決定等工作時限。將許可法定時限從原定的至多30個工作日壓縮至至多15個工作日。
五是推進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信息化建設。為全麵推進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全程電子化工作,《辦法》dijiutiaomingque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yingdangjiaqiangshipinjingyingxukehebeianxinxihuajianshe,zaixingzhengjiguanwangzhangongkaishipinjingyingxukehebeianguanliquanxian、辦(ban)事(shi)指(zhi)南(nan)等(deng)事(shi)項(xiang)。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應(ying)當(dang)通(tong)過(guo)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和(he)備(bei)案(an)管(guan)理(li)信(xin)息(xi)平(ping)台(tai)實(shi)施(s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和(he)備(bei)案(an)全(quan)流(liu)程(cheng)網(wang)上(shang)辦(ban)理(l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電(dian)子(zi)證(zheng)書(shu)與(yu)紙(zhi)質(zhi)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證(zheng)書(shu)具(ju)有(you)同(tong)等(deng)法(fa)律(lv)效(xiao)力(li)。《辦法》第十七條明確符合法律規定的可靠電子簽名、電(dian)子(zi)印(yin)章(zhang)與(yu)手(shou)寫(xie)簽(qian)名(ming)或(huo)者(zhe)蓋(gai)章(zhang)具(ju)有(you)同(tong)等(deng)法(fa)律(lv)效(xiao)力(li)。通(tong)過(guo)讓(rang)數(shu)據(ju)多(duo)跑(pao)路(lu),減(jian)少(shao)企(qi)業(ye)跑(pao)動(dong)次(ci)數(shu),提(ti)高(gao)服(fu)務(wu)企(qi)業(ye)水(shui)平(ping),提(ti)升(sheng)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工(gong)作(zuo)效(xiao)能(neng)。
五、《辦法》在統籌發展和安全,優化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方麵修訂了那些內容?
一是助力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持續健康發展。麵對新興業態不斷湧現,新型經營模式層出不窮的現狀,將《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事項清單》中的“允許對食品自動製售設備等新業態發放食品經營許可”納入《辦法》中,第十三條明確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每台設備的具體放置地點、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等材料。
二是聚焦企業反映的堵點難點問題。《辦法》對拍黃瓜、泡茶等簡單食品製售行為,作出了簡化許可的規定。《辦法》第十四條明確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衝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製售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從事生食類食品、冷加工糕點、冷葷類食品等高風險食品製售的不適用前款規定。同時,進一步明晰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的範圍,《辦法》第四條明確僅銷售食用農產品,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醫療機構、藥(yao)品(pin)零(ling)售(shou)企(qi)業(ye)銷(xiao)售(shou)特(te)殊(shu)醫(yi)學(xue)用(yong)途(tu)配(pei)方(fang)食(shi)品(pin)中(zhong)的(de)特(te)定(ding)全(quan)營(ying)養(yang)配(pei)方(fang)食(shi)品(pin),已(yi)經(jing)取(qu)得(de)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許(xu)可(ke)證(zheng)的(de)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者(zhe)在(zai)其(qi)生(sheng)產(chan)加(jia)工(gong)場(chang)所(suo)或(huo)者(zhe)通(tong)過(guo)網(wang)絡(luo)銷(xiao)售(shou)其(qi)生(sheng)產(chan)的(de)食(shi)品(pin)等(deng)情(qing)形(xing),無(wu)需(xu)取(qu)得(de)食(shi)品(pin)經(jing)營(ying)許(xu)可(ke)。
三是調整細化食品經營類別及項目。為統籌安全和發展,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科學精準調整細化食品經營項目。《辦法》第十一條將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食品經營管理三類。在食品經營項目中單獨設立食品經營管理類,並明確食品經營管理包括食品銷售連鎖管理、餐飲服務連鎖管理、餐飲服務管理等;在(zai)餐(can)飲(yin)服(fu)務(wu)類(lei)中(zhong)增(zeng)加(jia)半(ban)成(cheng)品(pin)製(zhi)售(shou)項(xiang)目(mu),刪(shan)除(chu)糕(gao)點(dian)類(lei)食(shi)品(pin)製(zhi)售(shou),將(jiang)其(qi)按(an)照(zhao)加(jia)工(gong)工(gong)藝(yi)分(fen)別(bie)歸(gui)入(ru)熱(re)食(shi)類(lei)食(shi)品(pin)製(zhi)售(shou)和(he)冷(leng)食(shi)類(lei)食(shi)品(pin)製(zhi)售(shou)的(de)範(fan)疇(chou)。另(ling)外(wai),《辦法》第六十二條明確食品銷售連鎖管理、餐飲服務連鎖管理、餐飲服務管理、半成品定義,規定半成品製售僅限中央廚房申請,進一步規範了“散裝食品”的定義,明確未經食品生產者預先定量包裝或製作在包裝材料、rongqizhongdeshipin,shipinxiaoshouzhezaijingyingchangsuogenjuxuyaoduishipinshengchanzheshengchandeshipinjinxingchaibaoxiaoshouhuojinxingzhongxinbaozhuanghouxiaoshoudeshipin,junnarusanzhuangshipindefanchou。
四是調整食品經營主體業態標注。為管控風險,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提出的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等特殊規定,考慮到從事食品批發的特殊性,以及校園食品安全群眾關心、社會關切,學校供餐人數眾多,供餐數量巨大,食品安全風險較高,防控難度較大等因素,《辦法》第十一條增加從事食品批發銷售,學校、托幼機構食堂,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注的要求。
五是調整食品經營許可條件。為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強化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在《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許可條件的人員要求中,明確需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相關規定。
六、《辦法》對相關法律責任作出哪些完善和補充?
一是科學細化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的法律責任。《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等許可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經營者未按照規定申請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處罰。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
(一)主體業態、經營項目發生變化,但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未升高的;
(二)增加經營項目類型,但增加的經營項目所需的經營條件被已經取得許可的經營項目涵蓋的;
(三)違法行為輕微,未對消費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後果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shipinjingyingxukezhengzaimingdechuxukeshixiangyiwaideqitashixiangfashengbianhua,shipinjingyingzheweianzhaoguidingshenqingbiangengde,you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zelingxianqigaizheng;逾期不改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是設定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違法行為法律責任。《辦法》第di五wu十shi九jiu條tiao規gui定ding,未wei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提ti交jiao備bei案an信xin息xi或huo者zhe備bei案an信xin息xi發fa生sheng變bian化hua未wei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進jin行xing備bei案an信xin息xi更geng新xin的de,由you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責ze令ling限xian期qi改gai正zheng;yuqibugaide,chuliangqianyuanyishangyiwanyuanyixiafakuan。beianshitigongxujiaxinxide,youxianjiyishangdifangshichangjianduguanlibumenquxiaobeian,chuwuqianyuanyishangsanwanyuanyixiafakuan。
三是強化柔性執法手段使用。把責令限期改正作為主要處罰手段,對可以改正的違法行為,多采用責令限期改正的柔性處罰手段。《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均作出了先責令限期改正,再處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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