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向社會再次征求《廣西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9版)》意見的通知
社會各界人士:
為做好全區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等有法律、法規及規章,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修訂了《廣西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9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附件1),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在2019年5月7日前,填寫《廣西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意見反饋表》(附件2),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郵件標題請注明為“鮮濕類米粉審查細則修改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怡賓路1號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郵政編碼:530029,聯係電話:。
附件:
1、《廣西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9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
2、廣西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意見反饋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廣西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9版)
(第二次征求意見稿)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等有法律、法規及規章,修訂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與《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結合使用,適用於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工作。
第三條 鮮濕類米粉係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鮮濕類米粉》(DBS45/050)涵蓋的產品,具體包括:鮮濕米粉、糙米鮮濕米粉、調製鮮濕米粉、切粉(河粉、卷粉)、榨粉(圓粉)等。
第四條 本細則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標準通過引用成為本細則的內容。凡是引用文件、標準,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細則。
第一節 許可範圍
第五條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類別編號0104。包括:鮮濕米粉、糙米鮮濕米粉、調製鮮濕米粉、切粉(河粉、卷粉)、榨粉(圓粉)等。
鮮濕米粉是指以大米為原料,經清洗、浸泡、磨漿(粉碎)、發酵(或不發酵)、熟化、成型、冷卻、包裝等生產工藝加工的產品。
糙米鮮濕米粉是指以糙米為原料,經清洗、浸泡、磨漿、打粉、熟化、成型、包裝等生產工藝加工,未經幹燥的鮮濕米粉(包括切粉和榨粉)。不適用於以特殊品種糙米(如紅米、黑米)為原料加工生產的產品。
調製鮮濕米粉是指以大米為主要原料(占比量≥55%),添加一種或多種食用澱粉類原料(薯類、糧食穀物類原粉,食用澱粉等),大米經清洗、浸泡、磨漿(粉碎),再經與食用澱粉類原料混漿、發酵(或不發酵)、熟化、成型、冷卻、包裝等生產工藝加工而成的產品。
切粉(河粉、卷粉)是指以大米(或糙米)為原料,經清洗、浸泡、磨漿、熟化、切條、冷卻、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產品。
榨粉(圓粉)是指以大米(或糙米)為原料,經清洗、浸泡、磨漿(粉碎)、發酵、熟化、擠壓成型、冷卻、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產品,含酸漿榨粉。
第二節 生產場所核查
第六條 廠區不允許選擇對食品有顯著汙染的區域,周圍不允許存在有毒廢棄物以及粉塵、有毒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汙染源。
生產車間[清洗間、浸泡間、磨漿(粉碎)間、發酵(或不發酵)間、熟化間、成型間、冷卻間、包裝間等)]外牆應與嚴重汙染源相距 100 米以上。嚴重汙染源是指可能產生病原性微生物汙染或其他存在嚴重危害性汙染物的場所,如省、市、縣、鄉鎮、社區級別醫院;化工廠、水泥廠、石材廠、石灰廠、冶煉廠、危險化學品等存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汙染源隱患的場所;省、市、縣、鄉鎮級別的垃圾收集、存放、中轉、處理等場所;屠宰場;火葬場;畜禽飼養場(超過50頭以上的家畜,200隻以上的家禽)等場所。生產車間外牆應與中度汙染源相距 50米以上。中度汙染源場所是指診所;村落社區級別的垃圾收集、存放、中轉、處理等場所;糞坑、化糞池、糞堆、旱廁等開放式汙染源;畜禽飼養場(10頭以上的家畜,50隻以上的家禽)等場所。
生產車間外牆應與輕度汙染源相距25米以上或采取有效措施隔離汙染源。輕度汙染源 場所是指經常使用農藥的連片菜地、稻田等種植場所(綠化樹林、花草等除外);汙水坑塘;死水魚塘;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產品的工廠等。
車間外牆周圍 25 米內不應有易發生蟲害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車間外牆距離易起揚塵的主要交通道路25 米以上或采取有效措施實施揚塵隔離(鄉村道路 15 米以上)。
第七條 生產加工場所依其潔淨度要求分為:潔淨生產區和一般生產區。潔淨生產區包括冷卻、內包裝等;一般生產區包括清洗、浸泡、磨漿(粉碎)、發酵(或不發酵)、熟化、成型、殺菌(如有)、原輔料存儲、外包裝等。
第八條 生產車間的麵積和空間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一般生產區車間高度(地麵到天花板)應不低於3.5米,潔淨生產區車間高度應與生產條件需求相適應;生產車間總麵積應不低於150平方米,生產線與牆麵相距不低於0.6米,生產線的間距應便於設備安置、人員操作及清潔消毒。
第九條 廠區應合理布局,各功能區域劃分明顯,並有適當的分離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汙染。具有獨立的廠區(獨門獨戶),如車間門窗等開放區域與居民房等場所相連或相對時需要做好有效隔離;職工宿舍、食堂、職工娛樂設施等本廠生活區應與生產區保持適當距離或分隔。嚴禁在居民樓內設置生產場所(即樓內住人,樓內生產);生產區應與職工休息室等相對隔離,做到嚴格有效的衛生防護隔離。
廠區內的道路應鋪設混凝土、瀝青、或者其他硬質材料;空地應采取必要措施,如鋪設水泥、地磚或鋪設草坪等方式,保持環境清潔,防止正常天氣下揚塵和積水等現象的發生。
第十條 廠區綠化應與生產車間保持適當距離,植被應定期維護,以防止蟲害的孳生。
第十一條 廠區應有適當的排水係統,保證排水暢通、便於清潔維護;生產車間內排水流向應由清潔度要求高的區域流向清潔度要求底的區域;排水入口應安裝帶水封的地漏裝置,防止固體廢棄物進入及濁氣逸出;排水出口應有防止蟲害侵入的控製措施;排汙溝渠應為密閉式,車間內不得散發出異味,不得有積水。
第十二條 生產車間的頂棚、牆壁、隔斷和地麵應當采用無毒、無味、防滲透、防黴、不易破損脫落、易於清潔的材料建造。
頂棚在結構上不利於冷凝水垂直滴落,防止蟲害和黴菌孳生;裸露食品上方的蒸汽、水、電等管路應當有防止灰塵散落及水滴掉落的防護措施。
牆麵或隔斷牆麵應光滑、不易積累汙垢且易於清潔。
地麵的結構應有利於排汙和清洗的需要。地麵應平坦防滑、無裂縫、並易於清潔、消毒,並有適當的措施防止積水。
第十三條 門窗應閉合嚴密。門的表麵應平滑、防吸附、不滲透,並易於清潔、消毒。應使用不透水、堅固、不變形的材料製成。窗戶玻璃應使用不易碎材料。若使用普通玻璃,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貼膜等)防止玻璃破碎後對原料、包bao裝zhuang材cai料liao及ji食shi品pin造zao成cheng汙wu染ran。窗chuang戶hu如ru設she置zhi窗chuang台tai,其qi結jie構gou應ying能neng避bi免mian灰hui塵chen積ji存cun且qie易yi於yu清qing潔jie。可ke開kai啟qi的de窗chuang戶hu應ying裝zhuang有you易yi於yu清qing潔jie的de防fang蟲chong害hai窗chuang紗sha。不bu同tong潔jie淨jing區qu域yu之zhi間jian的de門men應ying能neng及ji時shi關guan閉bi。
第十四條 生產車間入口處應設置更衣室;應(ying)按(an)需(xu)設(she)置(zhi)換(huan)鞋(xie)設(she)施(shi)及(ji)工(gong)作(zuo)鞋(xie)靴(xue)消(xiao)毒(du)設(she)施(shi)。設(she)置(zhi)工(gong)作(zuo)鞋(xie)靴(xue)消(xiao)毒(du)設(she)施(shi),其(qi)規(gui)格(ge)尺(chi)寸(cun)應(ying)能(neng)滿(man)足(zu)消(xiao)毒(du)需(xu)要(yao),應(ying)避(bi)免(mian)未(wei)消(xiao)毒(du)即(ji)可(ke)進(jin)入(ru)車(che)間(jian)。更(geng)衣(yi)室(shi)應(ying)保(bao)證(zheng)工(gong)作(zuo)服(fu)與(yu)個(ge)人(ren)服(fu)裝(zhuang)及(ji)其(qi)他(ta)物(wu)品(pin)分(fen)開(kai)放(fang)置(zhi)。應(ying)設(she)置(zhi)洗(xi)手(shou)、幹手和消毒設施,並在顯眼處張貼正確的洗手消毒程序和方法示意圖;與消毒設施配套的水龍頭其開關應為非手動式。洗手設施的水龍頭數量應與同班次加工人員數量相匹配。洗手池應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潔的材質製成,其設計及構造應易於清潔消毒。
第十五條 潔淨生產區入口在生產車間內的,應設置二次更衣區,洗手、幹手和(或)消毒設施,換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設施。潔淨生產區入口不在生產車間內的,應設置更衣區,洗手、幹手和(或)消毒設施,換鞋(穿戴鞋套)或huo工gong作zuo鞋xie靴xue消xiao毒du設she施shi。采cai用yong自zi帶dai潔jie淨jing室shi及ji潔jie淨jing環huan境jing自zi動dong恢hui複fu功gong能neng的de清qing潔jie作zuo業ye環huan境jing的de設she備bei可ke不bu設she在zai潔jie淨jing生sheng產chan區qu,可ke豁huo免mian設she置zhi二er次ci更geng衣yi區qu和he上shang述shu相xiang關guan設she施shi。
第十六條 潔淨生產區應參照《食品工業潔淨用房建築技術規範》(GB50687)進行設計,備有空氣、溫濕度控製設備,其潔淨程度達到該標準規定的最低等級要求,且潔淨生產區的內包裝間的溫度控製≤26℃。並應對潔淨生產區空氣進行不定期監測。
第十七條 生產車間內應有場地消毒設施:使用紫外線消毒的,安裝離地麵不高於2.2米,其控製開關統一設置在車間入口處。采用臭氧消毒的,應在保證殺菌效果前提下嚴格控製臭氧濃度。
第十八條 如需在車間外設置水衝式衛生間的,其結構、設施與內部材質應易於保持清潔,並設置洗手設施,外門及窗口不得與車間的門窗相對。
第三節 設備設施核查
第十九條 生產設備和設施根據實際工藝需要配備,一般包括:原料清洗設備、浸泡設備、磨漿(粉碎)設備、發酵設備、熟化設備、成型設備、冷卻設備、包裝設備及自動噴碼設備等。
應根據工藝需要配備專用的清潔消毒設施。
第二十條 自行進行出廠檢驗的,檢驗設備應與產品執行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相適應,並按規定進行定期校準。
第二十一條 shengchanchejianneipaishuixitongrukouyinganzhuangdaishuifengdediloudengzhuangzhi,yifangzhigutifeiqiwujinrujizhuoqiyichu。paishuiliuxiangyingyouqingjiechengduyaoqiugaodequyuliuxiangqingjiechengduyaoqiudidequyu,bingyoufangzhiniliudesheji。
第二十二條 應具有適宜的自然通風或人工通風措施;通風設施應避免 kongqicongqingjieduyaoqiudidezuoyequyuliuxiangqingjieduyaoqiugaodezuoyequyu。helishezhijinqikouweizhi,jinqikouyupaiqikouhehuwailajicunfangzhuangzhidengwuranyuanbaochishiyidejulihejiaodu。jinqikou、排氣口應裝有防止蟲害侵入的網罩等設施。通風排氣設施應易於清潔、維修或更換。
第二十三條 生產車間內應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以滿足生產和操作需要;光源應使食品呈現真實的顏色。暴露食品和原料的上方應使用安全型照明設施或采取防護措施。
第二十四條 直接接觸米粉及原料的設備、工具和容器,必須采用無毒、無害、無異味的食品級材料製成,與食品接觸麵應邊角圓滑、無焊疤和裂縫。
第二十五條 泡米桶(池)、儲漿桶的桶沿與地麵距離不小於0.5米,設備或器具敞口與天花板距離不低於0.5米。
第二十六條 自行進行出廠檢驗的,實驗室應含天平、微生物檢驗、理化分析等功能間,麵積不低於20平方米,並配備檢驗設備、試劑等,能夠滿足出廠檢驗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七條 應配備有防止滲漏、封閉的、易於清潔的存放廢棄物的專用設施並清晰標識。
第四節 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
第二十八條 設備布局應按工藝流程設計,一般包括:清洗、浸泡、磨漿(粉碎)、發酵(或不發酵)、熟化、成型、冷卻、包裝等。調製鮮濕米粉可包括攪拌等工藝。設有殺菌工藝的企業,應設置合理的殺菌工藝布局。
具體產品按企業實際工藝流程生產,各工藝對應的功能區應采取有效分離或分隔,避免交叉汙染。
第二十九條 水源控製。加工用水的水質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以來自非公共供水係統的地表水或地下水為生產用源水的,應不定期監測水質波動情況,判定水源是否受到外界影響產生異常。
對加工用水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配料控製。應對配料名稱、進貨時間、批號、數量等進行核對和記錄,配料裝置應定期校準,配料應複核確認。
第三十一條 熟化控製。根據產品的特點,應合理控製熟化的溫度和時間,確保產品完全熟化。
第三十二條 冷卻控製。應在冷卻間內合理設置物料冷卻控製設施。
第三十三條 殺菌控製。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增加殺菌工藝。采取合理的殺菌方式,控製殺菌的溫度、濃度和時間等要素,保證殺菌效果。
第三十四條 包裝控製。應在內包裝間內合理配置包裝設備。產品包裝材料或容器應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內包裝物不得重複使用。
第五節 人員核查
第三十五條 從(cong)事(shi)接(jie)觸(chu)直(zhi)接(jie)入(ru)口(kou)食(shi)品(pin)工(gong)作(zuo)的(de)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人(ren)員(yuan)應(ying)當(dang)每(mei)年(nian)進(jin)行(xing)健(jian)康(kang)檢(jian)查(zha),取(qu)得(de)健(jian)康(kang)證(zheng)明(ming)後(hou)方(fang)可(ke)上(shang)崗(gang)工(gong)作(zuo)。應(ying)配(pei)備(be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明(ming)確(que)崗(gang)位(wei)職(zhi)責(ze),並(bing)參(can)加(jia)學(xue)習(xi)培(pei)訓(xun)。自(zi)行(xing)進(jin)行(xing)出(chu)廠(chang)檢(jian)驗(yan)的(de)企(qi)業(ye)檢(jian)驗(yan)人(ren)員(yuan),應(ying)參(can)加(jia)學(xue)習(xi)培(pei)訓(xun),並(bing)取(qu)得(de)學(xue)習(xi)培(pei)訓(xun)證(zheng)明(ming)。
第六節 管理製度審查
第三十六條 qiyeyingdangjianlijianquanshipinanquanguanlizhidu,duiyuangongjinxingshipinanquanzhishipeixun,jiaqiangshipinjianyangongzuo,yifacongshishengchanjingyinghuodong。yingdangpeibeishipinanquanguanlirenyuan,jiaqiangduiqipeixunhekaohe。
第三十七條 應建立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對原輔料、包裝容器供應商進行審核,並定期進行審核評估;應在和供應商簽訂的合同中明確雙方承擔的食品安全責任。包裝容器應符合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
第三十八條 應建立生產過程管理製度,對生產過程中的原料、浸泡、發酵(或不發酵)、熟化、成型、冷卻、殺菌(如有)、包裝等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進行管控,並合理設置記錄內容,確保實現從原料到成品的追溯管理。
第三十九條 應製定檢驗管理製度,包括對原輔料、過程、出廠檢驗的管理規定,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qiyekeyishiyongkuaisujiancefangfajishebei,danyingbaozhengjiancejieguozhunque。shiyongkuaisujiancefangfajishebeizuojianyanshi,yingdingqiyuguojiabiaozhunguidingdejianyanfangfabiduihuozheyanzheng。kuaisujiancejieguobuhegeshi,yingshiyongguojiabiaozhunguidingdejianyanfangfajinxingqueren。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製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
第七節 試製產品檢驗
第四十一條 企業按所申報鮮濕類米粉的品種和執行標準,分別從同一規格、同一批次的試製產品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樣品檢驗。執行同一標準的多個產品,應從產量最大的同一規格、同一批次的試製產品中抽取樣品檢驗。
第四十二條 企業應對提供的檢驗報告真實性負責;檢驗項目按產品適用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相關公告要求進行。
第八節 其他要求
第四十三條 有產品貯存需求的企業,應貯存在清潔、衛生、陰涼、幹燥、通風、無異味的庫房內,溫度控製≤26℃。產品貯存應離地、離牆,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有腐蝕性的物品同處貯存。
第四十四條 保質期在24小時內的產品,應標注生產時間年月日時(例:2019年3月18日3時)。
第四十五條 以大米粉或糙米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一種或多種食用澱粉類為原料加工而成的鮮濕類米粉,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四十六條 實施生產許可管理的鮮濕類米粉不允許分裝。
第四十七條 《廣西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9版)》於2019年 月 日正式實施。
附件2
廣西鮮濕類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意見反饋表
填報單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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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條款 |
原文 |
修改意見或建議 |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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