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告
2012年第27號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
調整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工作的公告
調整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工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為了更好服務雲南經濟發展,我局對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工作進行了調整。調整情況公告如下:
一、雲南省行政區域內的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幹、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含巧克力及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等26類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調整為:昆明市、玉溪市、大理州、曲靖市、楚雄州、紅河州、文山州、普洱市、保山市、臨滄市、昭通市、德宏州、麗江市、西雙版納州等14個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負責受理本轄區內生產企業申請、組織現場核查和審批發證工作;怒江州、迪慶州等2個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負責受理本轄區內生產企業申請、組織現場核查工作,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審批發證工作。
雲南省行政區域內的特殊膳食食品(嬰幼兒及其他配方穀粉等)、其他食品等2類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由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受理生產企業申請、組織現場核查和審批發證。
二、雲南省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製品、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製品、食品添加劑、壓力鍋、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餐具洗滌劑產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調整為:昆明市、玉溪市、大理州、曲靖市、楚雄州、紅河州、文山州、普洱市、保山市、臨滄市、昭通市、麗江市、西雙版納州、德宏州等14個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負責本轄區內生產企業申請的受理、組織現場核查和審批發證工作;怒江州、迪慶州等2個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負責受理本轄區內生產企業申請,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現場核查和審批發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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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上調整內容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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