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抽樣、封樣規定
1 抽樣
1.1 抽樣人員應不少於2人,抽樣工作應在抽樣人員到達申請企業24小時內完成。
1.2 抽樣應在生產企業成品倉庫中進行。樣品應從企業庫存的有效期內的產品中抽取。抽樣時,應有被檢企業代表現場確認。
1.3 抽樣方法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見附件2)中規定的抽樣方法進行。
1.4 樣品數量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見附件2)中規定的全項檢驗所需數量的2倍取樣。
1.5 有兩條或兩條以上生產線的應分別抽樣。
2 封樣
2.1 將所抽樣品充分混勻後分成兩份,分裝於兩個帶內蓋、無毒、清(qing)潔(jie)幹(gan)燥(zao)的(de)螺(luo)口(kou)聚(ju)乙(yi)烯(xi)塑(su)料(liao)瓶(ping)中(zhong),外(wai)蓋(gai)用(yong)防(fang)水(shui)絕(jue)緣(yuan)膠(jiao)帶(dai)纏(chan)緊(jin),密(mi)封(feng),貼(tie)上(shang)蓋(gai)有(you)審(shen)查(zha)部(bu)和(he)被(bei)檢(jian)企(qi)業(ye)公(gong)章(zhang)的(de)封(feng)條(tiao),並(bing)由(you)抽(chou)樣(yang)人(ren)員(yuan)和(he)企(qi)業(ye)代(dai)表(biao)共(gong)同(tong)簽(qian)字(zi)。一(yi)份(fen)作(zuo)為(wei)檢(jian)驗(yan)用(yong)樣(yang),另(ling)一(yi)份(fen)作(zuo)為(wei)備(bei)份(fen)樣(yang)保(bao)存(cun),在(zai)被(bei)檢(jian)企(qi)業(ye)對(dui)檢(jian)驗(yan)結(jie)果(guo)有(you)異(yi)議(yi)時(shi)複(fu)驗(yan)啟(qi)用(yong)。
2.2 抽樣後,由抽樣人員填寫抽樣單(一式四聯)(抽樣單應有審查組派出單位公章),抽樣人員和企業代表簽字並分別加蓋被檢企業單位公章,其中一聯交被檢企業,二聯由審查組交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食用化工產品審查部,一聯交檢驗單位。
3本次許可證發放檢驗抽樣為一次性抽樣,產品數量不夠或抽不到樣品的按不合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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