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係內部審核全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驟:
1、年度內審策劃
根據管理體係要求和組織實際情況,製定年度審核計劃,明確審核的範圍、頻次、時間安排及涉及的部門或過程。
計劃需覆蓋管理體係的所有要素和關鍵環節,確保審核的全麵性和係統性。
2、成立內審小組
由管理者代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選拔熟悉管理體係、具備審核經驗和專業能力的人員組成審核組。
審核組成員需經培訓並取得內審員資格,且與被審核部門無直接責任關係,以保證審核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3、編製內審實施計劃
審核組長根據年度計劃和審核範圍,製定具體的實施計劃,包括審核日期、審核員分工、審核方法、抽樣方案等。
實施計劃需提前通知受審部門,以便其做好準備工作。
4、編製內審檢查表
審核員根據審核標準、體係文件和受審部門的職能,編製詳細的檢查表。
檢查表應涵蓋審核的關鍵內容和重點環節,明確審核的依據、方法和記錄要求,確保審核工作的規範性和有效性。
5、通知內審
提前至少一周向受審部門發出審核通知,告知審核的目的、範圍、時間安排和要求。
受審部門需確認審核計劃,並準備相關文件、記錄和資料,配合審核工作。
6、召開首次會議
審核開始前,由審核組長主持首次會議,介紹審核組成員、審核目的、範圍、方法和程序,說明審核的要求和注意事項,與受審部門溝通協調,確保雙方對審核工作達成共識。
7、現場審核實施
審核員按照檢查表和審核計劃,通過查閱文件、記錄、現場觀察、人員訪談等方式收集審核證據,驗證管理體係的運行情況是否符合標準和文件要求。
審核過程中需保持客觀、公正,記錄發現的問題和不符合項,與受審部門及時溝通確認。
8、召開末次會議
現場審核結束後,召開末次會議,審核組長向受審部門通報審核結果,包括發現的不符合項、問題的性質和影響,提出整改建議和期限。
受審部門可對審核結果進行申辯或說明,雙方共同確認不符合項和整改要求。
9、出具內審報告
審核組長在審核結束後的一周內,整理審核資料,編製內審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審核的目的、範圍、依據、審核過程、不符合項分析、整改建議等,提交給最高管理者和相關部門,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
10、跟蹤審核與驗證
審核組對受審部門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驗證,檢查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實施,問題是否得到徹底解決。
驗證結果需記錄在案,確保管理體係的持續改進和有效運行。
通過以上全流程,體係內部審核能夠係統地評估管理體係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適宜性,發現問題並推動改進,為組織的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