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製年度審核計劃時,審核部應緊緊圍繞公司中心工作,遵循謹慎性和重要性原則,明確審核目標,合理地確定審核項目。
(2) 審核部應在充分考慮組織風險、管理需要及審核資源的基礎上,製定審核計劃,並對審核工作作出合理安排。
2、編製程序
2.1 提出內部審核年度工作目標
審核部負責人根據公司年度發展需要,圍繞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工作、相關部門的審核需求提出內部審核年度工作總體目標、重點及要求。
2.2 確定審核項目
(1) 審核部擬編製審核項目的人員在調研和對前期審核工作總結、分析的基礎上,初步提出年度審核計劃意見及立項理由。
(2) 審核部負責人根據初步提出的年度審核計劃及立項理由,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討論,篩選並確定審核項目。
(3) 內部審核人員在確定具體審核項目時需要考慮單位風險、管理需要和審核資源等因素:
單位風險,包括:法律法規及政策影響、經濟環境變化、行業競爭、市場變化、科技發展以及自然災害等帶來的外部風險;單位經營管理和內部控製缺陷等帶來的內部風險。
管理需要,包括:公司主要負責人或者權力機構出於對某些特定事項的關注,要求審核部實施某些特定的審核項目;在年度計劃執行中發現了一些迫切需要關注的問題,要求對年度審核計劃進行調整與補充。
審核資源,包括:審核部所擁有的人力、物力、財力及其所能提供的審核工時。一個年度內安排的審核項目數量要與當年擁有的審核資源相匹配。
2.3 評估各審核項目的風險程度
審核部負責人在製定年度審核計劃前,需要了解以下情況,評估各審核項目的風險程度:
(1) 公司的發展目標及年度工作重點。
(2) 公司主要負責人或者權力機構對審核工作的要求。
(3) 上級審核機構授權的事項。
(4) 對相關經營活動有重大影響的法規、政策、計劃和合同。
(5) 相關內部控製的質量。
(6) 相關職責範圍或經營活動的複雜性及其近期變化。
(7) 相關人員的能力、品質及其崗位的近期變動。
(8) 其他與項目有關的重要情況。
2.4 編製年度審核計劃
每年年初,審核部編製股份公司的年度內部審核工作計劃,主要包括:
(1) 年度審核工作目標。
(2) 需要執行的審核項目及其時間安排。
(3) 各審核項目所分配的審核資源。
(4) 後續審核的必要安排。
2.5 審批
年度審核計劃經審核部負責人審核後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委員會會議審批,並在會議紀要上記錄審議結果。
2.6 評估與調整
審(shen)核(he)部(bu)負(fu)責(ze)人(ren)應(ying)當(dang)定(ding)期(qi)檢(jian)查(zha)年(nian)度(du)審(shen)核(he)計(ji)劃(hua)的(de)執(zhi)行(xing)情(qing)況(kuang),評(ping)估(gu)執(zhi)行(xing)效(xiao)果(guo)。根(gen)據(ju)年(nian)度(du)審(shen)核(he)計(ji)劃(hua)執(zhi)行(xing)過(guo)程(cheng)中(zhong)情(qing)況(kuang)的(de)變(bian)化(hua),申(shen)請(qing)對(dui)年(nian)度(du)審(shen)核(he)計(ji)劃(hua)的(de)內(nei)容(rong)進(jin)行(xing)調(tiao)整(zheng),並(bing)按(an)內(nei)部(bu)審(shen)核(he)製(zhi)度(du)規(gui)定(ding)的(de)程(cheng)序(xu)報(bao)批(pi)。公(gong)司(si)年(nian)度(du)審(shen)核(he)計(ji)劃(hua)的(de)調(tiao)整(zheng)還(hai)需(xu)報(bao)經(jing)審(shen)核(he)委(wei)員(yuan)會(hui)批(pi)準(zhun)。
3、年度審核工作總結
審核部於每年年末編製年度審核工作總結。
內容一般包括: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不足、下年度工作目標等。
公司應當於每年1月底前,報送本年度審核工作計劃和上年度審核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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