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許可條件
實施機關
程序
審查期限
收費
一、項目名稱:
出口商品質量許可
《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國家根據需要,對涉及安全、weishengdengzhongyaodejinchukoushangpinjiqishengchanqiyeshishijinkouanquanzhiliangxukezhiduhechukouzhiliangxukezhidu。jutibanfayouguojiashangjianjuhuitongguowuyuanyouguanzhuguanbumenzhiding。
1.申請單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
2.申請單位具備有效的質量保證體係。
3.shenqingzhiliangxukezhengdechanpinfuheguojiajishuguifandeqiangzhixingyaoqiu,shangweizhidingguojiajishuguifandeqiangzhixingyaoqiude,canzhaochukoushangpinzhiliangxukezhiduguanlibumenzhidingdexiangguanbiaozhun。
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一)申請單位向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材料目錄見附件)。
(二)直屬檢驗檢疫局根據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並按規定出具書麵憑證。
(三)受(shou)理(li)申(shen)請(qing)後(hou),直(zhi)屬(shu)檢(jian)驗(yan)檢(jian)疫(yi)局(ju)按(an)規(gui)定(ding)對(dui)申(shen)請(qing)材(cai)料(liao)內(nei)容(rong)進(jin)行(xing)具(ju)體(ti)審(shen)查(zha),由(you)實(shi)驗(yan)室(shi)對(dui)產(chan)品(pin)進(jin)行(xing)型(xing)式(shi)試(shi)驗(yan),評(ping)審(shen)組(zu)對(dui)工(gong)廠(chang)質(zhi)量(liang)保(bao)證(zheng)體(ti)係(xi)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評(ping)審(shen)。
(四)各直屬檢驗檢疫局根據規定,對申請材料、型式試驗報告和評審結果,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於10個工作日內頒發《出口商品質量許可證書》;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麵說明理由。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型式試驗、現場評審時間不包括在內,由受理機構另行通知)。
依據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57號)收取。包括質量許可考核注冊和證書費500元和附件所列樣品檢測費。
附件:
1、提交材料目錄
(一)出口商品質量許可申請書三份;
(二)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及其複印件;
(三)質量管理文件;
(四)生產主要用設備、工藝、裝備、儀器明細表,關鍵零部件、主要原材料明細表,檢驗試驗用儀器設備明細表。
2、申請表示範文本:
申請編號:
說明:
一、需與本申請書一起提交的有關資料
(一)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非企業法人的,要附法人代表證明工廠承擔有關責任的證明。
(二)生產主要用設備、工藝、裝備、儀器明細表,關鍵零部件、主要原材料明細表,檢驗試驗用儀器設備明細表。
(三)現行的《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質量管理體係文件一套。
二、注意事項
(一)申請過程中本申請書由各直屬檢驗檢疫局保留,頒發證書後直屬檢驗檢疫局、企業及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各存一份。
(二)樣品檢測結果由直屬檢驗檢疫局根據檢測報告的結果簽署,工廠審查結果由審查組組長簽署。
(三)有多個生產加工地點的應分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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