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簽標準執行GB 7718-2025《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2027-03-16 實施)、GB 28050-2025《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新規在致敏原強製標注、營養成分擴容、禁用誤導聲稱、數字標簽、日期標示等方麵大幅收緊,也是職業打假與監管抽檢的高頻風險點。
以下從核心合規要點、高頻不合格類型 + 典型案例、合規自查清單三方麵深度解析,覆蓋企業實操與風險規避。
一、標準核心合規要點
(一)基礎信息強製標注(GB 7718-2025)
強製標注項全覆蓋
預包裝食品必須標注: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 / 經銷商信息、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標準號、致敏物質、營養成分表,缺一不可。
食品名稱規範
必須使用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規定名稱,不得僅用商品名替代通用名(如 “胸腺肽” 需標注 “胸腺肽壓片糖果”)。
名稱提及特定配料(如 “燕窩月餅”“富硒米”),必須標示該配料含量。
配料表新規
按加入量遞減排序,食品添加劑需標注通用名稱(如 “山梨酸鉀”,不得簡寫)。
致敏原強製標注
麩質穀物、甲殼類、魚類、蛋類、花生、大豆、乳、堅果及其製品,需在配料表加粗 / 下劃線,或在下方單獨提示;生產線交叉汙染需標注 “可能含有 XX”。
日期標示升級
生產日期、保質期到期日均按年月日標注,鼓勵標注 “消費保存期”(長於保質期),禁止用 “見封口” 等模糊表述,嚴禁以拆封 / 封口日期冒充生產日期。
數字標簽規則
允許用二維碼展示完整標簽,但包裝上必須標注 “數字標簽” 字樣,不得僅用二維碼替代實體標簽。
聲稱與禁用用語
全麵禁用 “不添加、零添加、未添加、不含” 等誤導性表述;僅當成分實測為 0 時,可標注 “無 XX”(如 “無蔗糖” 需符合糖含量≤0.5g/100g)。
禁止標注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虛假誇大功效。
(二)營養標簽強製要求(GB 28050-2025)
1.強製標示項擴容(1+6)
原 “能量 +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 基礎上,新增飽和脂肪(酸)、糖兩項強製標注,缺一即不合格。
2.強化劑與聲稱標注
使用營養強化劑(如硒、維生素 C),或做營養聲稱時,必須標示對應成分含量 + NRV%(如富硒米未標硒含量及 NRV% 屬違規)。
3.格式與順序
營養成分表按標準固定順序排列,字體清晰可辨,數值需與檢測結果一致,不得虛標。
(三)進口與特殊食品標注
進口食品需標注國內經銷商名稱、地址、聯係方式,中文標簽不得缺失核心信息。
嬰幼兒等特定人群食品,需額外標注主要營養成分含量,並在顯著位置提示適用人群與注意事項。
二、高頻不合格類型 + 典型案例解析(附處罰依據)
1.致敏原漏標 / 標注不規範
違規情形
配料含乳 / 堅果,未加粗提示;交叉汙染未標注 “可能含有 XX”。
典型案例
某烘焙糕點含乳製品,配料表未作任何致敏提示,被舉報後依據《食品安全法》第 125 條,罰款 5 萬元並責令召回。
合規要求
8 類致敏原必須醒目提示,交叉汙染風險需主動標注。
2.營養標簽缺失 / 項數不足
違規情形
未標營養成分表;僅標舊版 “1+4”,漏標飽和脂肪、糖。
典型案例
福建某糕點企業生產的桃酥、蛋糕未標注營養成分表,違反 GB 28050-2025,被立案處罰並整改。
合規要求
所有預包裝食品強製標注 “1+6” 核心營養項,強化劑需補充對應含量。
3.禁用 “零添加” 等誤導聲稱
違規情形
標簽標注 “零添加蔗糖”“不添加防腐劑”,違反 GB 7718-2025 禁用條款。
典型案例
某飲料標注 “零添加香精”,監管抽檢認定誤導消費者,責令整改並處罰款,合規替代為 “香精含量 0g/100mL”。
合規要求
徹底刪除 “不添加、零添加” 表述,含量為 0 時用實測數值標注。
4.食品名稱不規範 / 缺失通用名
違規情形
僅標商品名,未標注國標通用名(如 “胸腺肽” 未標 “壓片糖果”)。
典型案例
上海某企業生產 “胸腺肽壓片糖果”,標簽僅印 “胸腺肽”,違反 GB 7718-2025,被處罰並要求重新設計包裝。
合規要求
通用名與商品名同時標注,通用名字號不小於商品名。
5.日期虛假標注 / 標示不規範
違規情形
用拆封 / 封口日期冒充生產日期;日期模糊、未按年月日標注。
典型案例
河北某熟食店將 “拆封日期” 標為生產日期,誤導消費者,依據《食品安全法》第 124 條,沒收不合格產品並罰款。
合規要求
日期清晰、位置固定,嚴禁篡改、虛假標注。
6.配料含量未標注
違規情形
“燕窩月餅”“富硒米” 未標注燕窩 / 硒含量。
典型案例
黑龍江某米業生產 “富硒米”,營養標簽未標硒含量及 NRV%,違反 GB 28050-2025,被處罰並整改。
合規要求
名稱提及的特色配料,必須標注具體含量。
7.數字標簽未標注提示語
違規情形
僅用二維碼展示標簽,未標注 “數字標簽”。
典型案例
某飲料企業用二維碼替代實體標簽,未加提示,被打假舉報,罰款 5 萬元。
合規要求
二維碼旁必須標注 “數字標簽” 字樣,實體標簽保留核心信息。
8.執行標準 / 許可證號錯誤
違規情形
使用過期標準號、許可證號與實際不符。
典型案例
海口某月餅廠沿用舊版 GB/T 19855-2015,未更新為 2023 版,標簽虛假,被處罰並召回產品。
合規要求
標準號、SC 號實時更新,與生產資質一致。
三、標簽合規自查清單
|
檢查模塊 |
核心自查項 |
判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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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生產者信息、SC 號、執行標準 |
信息真實、完整,無遺漏、無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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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標示 |
生產日期、保質期到期日 |
年月日格式,清晰可辨,無虛假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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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敏原 |
8 類致敏原標注、交叉汙染提示 |
醒目加粗 / 單獨提示,無漏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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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標簽 |
“1+6” 項、強化劑含量 + NRV% |
項數齊全,數值與檢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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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用語 |
“零添加” 等禁用詞、功效聲稱 |
無禁用表述,無疾病預防 / 治療聲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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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標簽 |
二維碼提示語 |
標注 “數字標簽”,實體標簽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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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標注 |
嬰幼兒食品、進口食品補充項 |
符合專項要求,信息齊全 |
四、合規建議
1.標簽設計前置審核
新品標簽設計後,對照 GB 7718-2025、GB 28050-2025 逐項核查,必要時委托第三方合規評價。
2.動態更新標準
及時同步產品標準、SC 號、營養檢測數據,避免沿用舊版標簽。
3.員工培訓
重點培訓致敏原、營養標簽、禁用用語等新規,杜絕一線標注失誤。
4.記錄留存
標簽設計稿、檢測報告、審核記錄留存≥2 年,應對監管核查與打假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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