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 4.1.1
標準條文
4.1.1 一般要求
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的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應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係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
條文理解
本條是對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要求,列明了預包裝食品銷售包裝上應標示的事項。
強製標示內容:
食品名稱
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標示)
淨含量和規格
生產者、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係方式
日期標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貯存條件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產品標準代號
產地
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輻照、轉基因、營養標簽、質量等級)
推薦標示內容:
批號
食用方法
致敏物質
《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 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係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zhuan)供(gong)嬰(ying)幼(you)兒(er)和(he)其(qi)他(ta)特(te)定(ding)人(ren)群(qun)的(de)主(zhu)輔(fu)食(shi)品(pin),其(qi)標(biao)簽(qian)還(hai)應(ying)當(dang)標(biao)明(ming)主(zhu)要(yao)營(ying)養(yang)成(cheng)分(fen)及(ji)其(qi)含(han)量(lia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國(guo)家(jia)標(biao)準(zhun)對(dui)標(biao)簽(qian)標(biao)注(zhu)事(shi)項(xiang)另(ling)有(you)規(gui)定(ding)的(de),從(cong)其(qi)規(gui)定(ding)。要(yao)求(qiu)標(biao)注(zhu)的(de)內(nei)容(rong)和(he)GB 7718基本相同。
《食品標識管理規定》
第七條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的產地。
食品產地應當按照行政區劃標注到地市級地域。
GB7718 4.1.2.1
標準條文
4.1.2.1 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4.1.2.1.1 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中已規定了某食品的一個或幾個名稱時,應選用其中的一個,或等效的名稱。
4.1.2.1.2 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規定的名稱時,應使用不使消費者誤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稱或通俗名稱。
條文理解
食品名稱在標簽上的位置應首選主要展示版麵,以便於消費者識別;對於不規則包裝的食品,也可以選擇便於標示的展示板麵。
預包裝食品應標示食品名稱,但不是必須標示其食品分類名稱。根據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預包裝食品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當食品名稱容易導致消費者對食品真實屬性產生混淆時,應同時標示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是指能夠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質、特性、特征的名稱,是消費者一看便能聯想到食品的本質。例如:某產品的執行標準為黃豆醬,但產品名稱想稱為豆瓣醬,在我國很多地區,“豆瓣醬”有與“黃豆醬”不同的含義,因此,應選擇更能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名稱作為產品名稱,或在“豆瓣醬”附近標示產品的真實屬性名稱。
預包裝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可以選用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標準名稱以及標準中規定的食品名稱。當有多個標準時可以選用其中一個或與其等效的名稱。“行業標準”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規定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中已規定的食品名稱”是指標準名稱以及標準中規定的食品名稱。“等效名稱”是指與國家標準、行(xing)業(ye)標(biao)準(zhun)或(huo)地(di)方(fang)標(biao)準(zhun)中(zhong)已(yi)規(gui)定(ding)名(ming)稱(cheng)的(de)同(tong)義(yi)或(huo)本(ben)質(zhi)相(xiang)同(tong)的(de)名(ming)稱(cheng)。在(zai)不(bu)產(chan)生(sheng)歧(qi)義(yi)的(de)條(tiao)件(jian)下(xia),標(biao)簽(qian)上(shang)的(de)產(chan)品(pin)名(ming)稱(cheng)或(huo)配(pei)料(liao)表(biao)中(zhong)的(de)配(pei)料(liao)名(ming)稱(cheng)可(ke)以(yi)采(cai)用(yong)等(deng)效(xiao)名(ming)稱(cheng),如(ru)“乳粉”與“奶粉”等。應注意個別標準中對產品名稱有特殊要求,如GB/T 14151-2006《蘑菇罐頭》8.1.1條款要求,應將蘑菇的形態特征作為產品名稱的一部分或將其標注在產品名稱後麵,因此隻標示“蘑菇罐頭”是不規範的,應標示為“蘑菇罐頭(整菇)”“蘑菇罐頭 整菇”“蘑菇罐頭 片菇”等。
如(ru)果(guo)一(yi)類(lei)食(shi)品(pin)有(you)分(fen)類(lei)標(biao)準(zhun)或(huo)行(xing)業(ye)約(yue)定(ding)俗(su)成(cheng)的(de)分(fen)類(lei)方(fang)式(shi),命(ming)名(ming)時(shi)也(ye)可(ke)參(can)考(kao)食(shi)品(pin)分(fen)類(lei)名(ming)稱(cheng)。為(wei)了(le)使(shi)消(xiao)費(fei)者(zhe)更(geng)容(rong)易(yi)理(li)解(jie)其(qi)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應(ying)盡(jin)量(liang)標(biao)示(shi)詳(xiang)細(xi)名(ming)稱(cheng)。在(zai)能(neng)夠(gou)充(chong)分(fen)說(shuo)明(ming)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前(qian)提(ti)下(xia),可(ke)以(yi)不(bu)使(shi)用(yong)分(fen)類(lei)中(zhong)最(zui)低(di)一(yi)級(ji)或(huo)最(zui)詳(xiang)細(xi)的(de)名(ming)詞(ci)。如(ru)“薄荷糖”是一種常見的食品名稱,已經體現了其真實屬性為糖果,標示時,既可以使用“薄荷糖”也可以使用分類中的相應名稱“硬質糖果”等。又如川味香腸和廣味香腸采用的是中式香腸標準,“川味香腸”和“廣味香腸”已經充分反應了“食品真實屬性”,標簽無需標注“中式香腸”四個字。再如:“曲奇餅幹”,已經可以反映食品真實屬性,可以不使用更細的分類名稱“花色曲奇餅幹”。
當dang從cong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名ming稱cheng本ben身shen無wu法fa獲huo得de產chan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隻zhi有you看kan到dao實shi物wu才cai能neng判pan斷duan而er實shi物wu又you難nan於yu看kan到dao時shi,應ying在zai該gai名ming稱cheng附fu近jin同tong時shi標biao示shi其qi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專zhuan用yong名ming稱cheng。如ru:“龍蝦條”、“牛肉串”應在名稱附近括號內標示“膨化食品”,明確食品的真實屬性。
dangtongguoyubaozhuangshipinmingchengbenshennenggouhuodegaichanpindepeiliaoxinxijizhenshixingshuxing,qiebuhuishixiaofeizhewujieshi,keyibuzaishipinmingchengfujinbiaoshizhenshishuxingdezhuanyongmingcheng。ru“榛仁巧克力”,該名稱可以體現配料和產品屬性,因此不需要在該名稱附近標示“巧克力製品”。
“xx王”、“xx皇”等類似字樣可以作為注冊商標使用,若出現在食品名稱中,應在其附近標示能夠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名稱。
shipinmingchengzhongguanyufengweidemiaoshuyinggenjuqizufenzhongtedingyuanliaohuoqishengchandetedinggongyizhenshimiaoshu,rujiaoxiangfengweikeyitongguojiaoxianghuagongyilaishixian,caomeifengweikeyitongguotianjiacaomeifenhuoshiyongxiangjingxiangliaolaishixian;當dang產chan品pin風feng味wei僅jin來lai自zi於yu所suo使shi用yong的de食shi用yong香xiang精jing香xiang料liao時shi,不bu應ying直zhi接jie使shi用yong該gai配pei料liao的de名ming稱cheng來lai命ming名ming,如ru使shi用yong草cao莓mei香xiang精jing但dan不bu含han草cao莓mei成cheng分fen的de冰bing淇qi淋lin產chan品pin,產chan品pin名ming稱cheng不bu應ying命ming名ming為wei“草莓冰淇淋”,可命名為“草莓味冰淇淋”。
國家標準、行(xing)業(ye)標(biao)準(zhun)和(he)地(di)方(fang)標(biao)準(zhun)中(zhong)規(gui)定(ding)的(de)名(ming)稱(cheng)可(ke)以(yi)作(zuo)為(wei)預(yu)包(bao)裝(zhuang)食(shi)品(pin)的(de)食(shi)品(pin)名(ming)稱(cheng),但(dan)食(shi)品(pin)名(ming)稱(cheng)並(bing)不(bu)是(shi)必(bi)須(xu)采(cai)用(yong)某(mou)個(ge)標(biao)準(zhun)中(zhong)的(de)名(ming)稱(cheng),當(dang)一(yi)個(ge)特(te)定(ding)名(ming)稱(cheng)能(neng)夠(gou)清(qing)晰(xi)準(zhun)確(que)地(di)反(fan)映(ying)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時(shi),可(ke)以(yi)采(cai)用(yong)這(zhe)個(ge)名(ming)稱(cheng),比(bi)如(ru)高(gao)鈣(gai)低(di)脂(zhi)奶(nai),無(wu)需(xu)標(biao)注(zhu)高(gao)鈣(gai)低(di)脂(zhi)奶(nai)(調製乳),紅豆餡標準名稱《食品餡料》(GB/T 21270)不必標注食品餡料,叉燒標準名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製品》(GB 27126)不必標注熟肉製品,當預包裝固體飲料標簽上標示其食品分類名稱時,在能夠充分說明食品真實屬性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固體飲料”,也可以使用其分類下的更低一級名稱。同樣,添加了適量的B族維生素的飲料,可以使用B族維生素飲料作為食品名稱。
在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規定的名稱時,在不使消費者誤解或混淆的前提下,一是可以采用廣泛使用名稱,如“三明治”。二是可以采用通俗易懂,不誤導,不暗示的名稱,或是產品企業標準規定的名稱,同時在產品名稱後麵標注《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中產品所在明細的類別名稱。
GB 7718問答十九 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通常是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中規定的食品名稱或食品分類名稱。若上述名稱有多個時,可選擇其中的任意一個,或不引起歧義的等效的名稱;在沒有標準規定的情況下,應使用能夠幫助消費者理解食品真實屬性的常用名稱或通俗名稱。能夠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質、特性、特征,具有明晰產品本質、區分不同產品的作用。
《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六條(五)以動、植物食物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藝製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個體、器官、組織等特征的食品,應當在名稱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樣,並標注該食品真實屬性的分類(類屬)名稱。如素雞(非發酵性豆製品)、素鴨(非發酵性豆製品)、人造奶油(植物氫化油)等。
常見問題:
標簽主要展示版麵醒目位置的食品名稱與其他部位食品名稱應一致,如主展示版麵食品名稱為“牛肉條”,而背麵標簽標注名稱卻是“牛肉味麵筋製品”。
產品名稱與配料不符,配料標示不能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液態法白酒按照工藝必然以水、食用酒精為主, 而部分產品標簽為了蒙蔽消費者達到魚龍混雜的目的, 刻意不標示食用酒精, 而僅標示所用固態法白酒涉及的原糧。
食品在產品名稱中明示含有某種配料, 而在配料表中卻沒有該配料,如牛肉麵配料表中未標注牛肉,果肉果凍配料表未標注具體果肉等。
某食品名稱為味精,配料:食鹽、味精、呈味核苷酸鈉。(按照GB/T 8967-2007《穀氨酸鈉(味精)》穀氨酸鈉(味精)、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產品分類定義,正確的標注方式:鮮味調味料(味精含量低於80%不能叫味精), 配料:食鹽、味精、呈味核苷酸鈉。
“瓶裝飲用純淨水”,隻有在采用蒸餾法加工的產品方可用“蒸餾水”名稱,其他方法加工的產品不得使用“蒸餾水”名稱。 GB17323-1998《瓶裝飲用純淨水》7.1.2規定:采用蒸餾法加工的產品方可用“蒸餾水”名稱;其他方法加工的產品不得使用“蒸餾水”名稱。在使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牌號名稱”、“商標名稱”時,在其產品名稱後需用醒目字樣標明“飲用純淨水”。
GB7718 4.1.2.2
標準條文
4.1.2.2 標示“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名稱”或“商標名稱”時,應在所示名稱的同一展示版麵標示 4.1.2.1 規定的名稱。
4.1.2.2.1 當“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名稱”或“商標名稱”含有易使人誤解食品屬性的文字或術語(詞語)時,應在所示名稱的同一展示版麵鄰近部位使用同一字號標示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4.1.2.2.2 當dang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專zhuan用yong名ming稱cheng因yin字zi號hao或huo字zi體ti顏yan色se不bu同tong易yi使shi人ren誤wu解jie食shi品pin屬shu性xing時shi,也ye應ying使shi用yong同tong一yi字zi號hao及ji同tong一yi字zi體ti顏yan色se標biao示shi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專zhuan用yong名ming稱cheng。
條文理解
“創新名稱”、“奇特名稱”是指生產企業針對某產品創造出來的食品名稱。如“鬆露巧克力”等。
“音譯名稱”是指根據外文發音直接譯過來的名稱,有一些已被消費者所熟知,如比薩、派、芝士、克裏架、忌廉(香港、廣東地區音譯)、車che厘li子zi等deng,此ci類lei名ming稱cheng雖sui在zai食shi品pin領ling域yu有you所suo應ying用yong,部bu分fen人ren可ke以yi明ming白bai其qi屬shu性xing,但dan按an照zhao標biao準zhun應ying當dang標biao注zhu表biao明ming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專zhuan用yong名ming稱cheng。即ji比bi薩sa應ying為wei烘hong餡xian餅bing,派pai應ying為wei餡xian餅bing,芝zhi士shi應ying為wei奶nai酪lao或huo幹gan酪lao,克ke裏li架jia應ying為wei餅bing幹gan,忌ji廉lian應ying為wei奶nai油you,車che厘li子zi應ying為wei櫻ying桃tao等deng。另ling外wai洋yang酒jiu中zhong標biao注zhu的de“Xo”應加注“白蘭地”,“Xo”是“Exto dol”的縮寫,是白蘭地貯存年限及成熟度的標記,並非食品名稱。
“地區俚語名稱”shizhishiyongfanweijizhaidefangyanmingcheng,juyoudifangchuantongtesebingguangfanshiyonghuozhezaixiaofeizhezhongyuedingsuchengdeshipinmingcheng。duiyuyouyidinglishichuancheng,youqishijuyoudifangchuantongtesebingguangfanshiyonghuozaixiaofeizhezhongyuedingsuchengdeshipinmingchengyingyuyirenkebingbaoliu。ru“魔芋粉”在陝西稱為“麻芋子”、雲南思茅地區稱為“花麻蛇”、江西新建地區稱為“花梗蓮”、江西萬年地區稱為“虎掌”、江西定南地區稱為“花傘把”;再如南方地區的“老婆餅”、“沙茶醬”、“雞仔餅”、“冬爪茶”、“馬蹄糕”,北京的“驢打滾”、“紅蝦酥”,江浙滬地區的“辣醬油”、福建的“馬耳”等,在一個地區人們較為熟悉,但在其他大部分地區少有人理解其含義,因此應在食品名稱後標示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牌號名稱”和“商標名稱”是企業(公司)或經銷者以注冊或未注冊的商標名稱作為食品名稱。
當預包裝食品名稱使用“創新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名稱”或“商標名稱”時,應在所示名稱的同一展示板麵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GB 7718問答二十“當使用的商品名稱含有易使人誤解食品屬性的文字或術語(詞語)時(shi),應(ying)在(zai)所(suo)示(shi)名(ming)稱(cheng)的(de)同(tong)一(yi)展(zhan)示(shi)版(ban)麵(mian)鄰(lin)近(jin)部(bu)位(wei)使(shi)用(yong)同(tong)一(yi)字(zi)號(hao)標(biao)示(shi)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專(zhuan)用(yong)名(ming)稱(cheng)。如(ru)果(guo)因(yin)字(zi)號(hao)或(huo)字(zi)體(ti)顏(yan)色(se)不(bu)同(tong)而(er)易(yi)使(shi)人(ren)誤(wu)解(jie)時(shi),應(ying)使(shi)用(yong)同(tong)一(yi)字(zi)號(hao)及(ji)同(tong)一(yi)字(zi)體(ti)顏(yan)色(se)標(biao)示(shi)食(shi)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專(zhuan)用(yong)名(ming)稱(cheng)。”
“易使人誤解食品屬性的文字或術語(詞語)”是指標簽上標示的信息會使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聯想。
食shi品pin名ming稱cheng是shi一yi個ge整zheng體ti,字zi體ti字zi號hao顏yan色se應ying從cong一yi而er終zhong,具ju有you一yi致zhi性xing。不bu能neng利li用yong字zi號hao字zi體ti和he顏yan色se不bu同tong而er突tu出chu或huo弱ruo化hua食shi品pin名ming稱cheng中zhong的de某mou個ge或huo某mou些xie字zi或huo詞ci語yu。隻zhi標biao品pin名ming、不標或弱化真實屬性專用名稱而造成消費誤導的案例非常普遍。
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規定的名稱不用,使用“牌號名稱”、“商標名稱”等作為產品名稱,應同時在產品名稱後麵標注《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中產品所在明細的類別名稱。如:食品名稱:***醬油(釀造醬油)。
附:
關於液態乳產品標簽標示問題
1.調製乳是以不低於80%的生牛(羊)乳ru或huo複fu原yuan乳ru為wei主zhu要yao原yuan料liao加jia工gong製zhi成cheng的de液ye體ti產chan品pin,調tiao製zhi乳ru是shi這zhe一yi類lei產chan品pin的de分fen類lei名ming稱cheng,乳ru品pin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可ke根gen據ju產chan品pin特te性xing選xuan用yong反fan映ying產chan品pin真zhen實shi屬shu性xing的de專zhuan用yong名ming稱cheng,或huo使shi用yong“XX奶”作為產品的等效名稱。並按照GB7718-2011的4.1.2.1條規定,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標示。
2.按照GB7718-2011的4.1.2.2條規定,當調製乳的產品名稱使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稱稱”或“商標名稱”時,應在產品名稱的同一展示版麵標示“調製乳”字樣;若產品名稱含有易使人誤解食品屬性的文字或術語(詞語)時,標示的“調製乳”字樣應在所示名稱的同一展示版麵鄰近部位且使用同一字號,使用的字體顏色不應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3.調製乳產品名稱若使用“XX奶”等反映產品真實屬性的名稱且不易對消費者產生誤解時,無需在同一展示版麵鄰近部位使用同一字號標示“調製乳”字樣。同時,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使消費者進一步了解產品的分類和相關信息,應當在產品包裝上標示“產品類別:調製乳”。
4.GB25190-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滅菌乳》標準特殊要求。
GB7718 4.1.2.3
標準條文
4.1.2.3 為不使消費者誤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物理狀態或製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稱前或食品名稱後附加相應的詞或短語。如幹燥的、濃縮的、複原的、熏製的、油炸的、粉末的、粒狀的等。
條文理解
本條是進一步規範食品名稱的標示要求。為方便消費者選購食品時了解食品的真實屬性、食品的性質和製作方法,食品的製造者可以在食品名稱前(後)用簡短文字加以注明。如,香腸有臘製、風幹、熏製等各種製作方法,可以在“香腸”前冠以“臘製”、“風幹”、“熏製”等文字進行標示。
為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營養需要,按特殊配方而專門加工的食品(包括嬰兒食品),即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在名稱中使用諸如“嬰兒配方乳(奶)粉”、“無糖速溶豆粉”(供糖尿病患者食用)、“強化鐵高蛋白速溶豆粉”(供貧血症患者食用)等特殊含意的修飾詞。
《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六條(四)由兩種或者兩種以上食品通過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觀均勻一致難以相互分離的食品,其名稱應當反映該食品的混合屬性和分類(類屬)名稱。
GB/T 21731-2008《橙汁及橙汁飲料》第4條規定了橙汁分為非複原橙汁、複原橙汁和橙汁飲料,複原橙汁即是反映該食品的混合屬性和分類(類屬)名稱。
關於”鮮“字
可用的情況:味極鮮醬油、三鮮水餃、六月鮮豆醬等表示“滋味、味道鮮美”之意。
“新鮮程度”的含義禁用,品名中不用原料中含“鮮”的配料名稱,如“鮮牛奶飲料,鮮豬肉火腿”等名。
在7718實施指南中“新鮮的”屬於有條件的聲明,在滿足所依附的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比如說:巴氏殺菌乳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明確其可以叫“鮮牛(羊)奶”或“鮮牛(羊)乳”。如果是複原乳,就不可以稱為“鮮牛奶”。像這種標準中有說明的,產品名稱中可以使用“鮮”,反之,則涉嫌虛假宣傳。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