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程序
1、目的
確保正確地識別產品,根據需要保持對產品進行追溯的能力。
2、適用範圍
包裝材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標識和追溯活動的控製。
3、職責
3.1 品管部作為實施產品的標識和可追溯性控製程序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如下事宜:
3.1.1 對公司標識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2 根據需要保持對采購、驗收、生產、儲存、防護和交付過程進行追溯的能力;
3.2 倉庫作為實施產品的標識和可追溯性控製程序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包裝材料的標識;
3.3 加工車間作為實施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製程序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生產現場產品的標識;
3.4 出口部作為實施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製程序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入庫成品的標識、成品裝運交付時的標識;
4、工作程序
4.1 為了確保正確地識別和回收產品,公司規定在產品接收、生產和交付的各階段都要進行適當的標識。
4.2 產品標識的內容必須滿足對產品進行識別和保持追溯能力的需要,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批號或產品溯源代碼、檢驗和試驗狀態、食品安全責任人、產品來源、指定用途、接受產品和服務的顧客等。
4.3 產品標識的方式可以是標誌牌、指定區域、標簽和包裝物的文字、圖案和產品溯源代碼。
4.4 公司建立完整的產品標識溯源代碼製度,以實現產品可追溯能力。其編碼方式見詳細的《產品識別代碼計劃》
4.5 產品的標識必須清晰、醒目、不易損壞和丟失。
4.6 產品在出入庫、轉序和交付時必須仔細核對標識。發現標識不清或丟失,要立即停止工作,由原標識部門進行追溯,重新進行標識。
4.7 公司通過保持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體係記錄,實現對產品、過程的適當的追溯:
4.7.1 倉庫保管負責填寫和保管進貨記錄和碼單,記錄購進產品的名稱、數量、入庫日期、供方名稱和經辦人。進貨記錄和碼單保存3年。
4.7.2 加工車間負責填寫和保管產成品日報表、入庫登記表、出入庫記錄。上述記錄保存3年。
4.7.3 品管部負責填寫和保管的檢驗記錄。
4.7.4銷售部負責填寫和保管銷售台賬,銷售台賬保存3年。
4.8 顧客對產品的追溯性有特殊要求時,由貿易科進行策劃,提前做好工作,確保追溯能力的實現。
4.9公司通過內部審核和例行的監督檢查,對標識活動和追溯能力的保持情況進行檢驗和驗證。
二、產品召回程序
1、目的
確保不符合國內外相關的新規定、新標誌、食品安全衛生項目的產品,及時召回控製的能力。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產品不能滿足國內外新規定、新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時,對產品實施召回控製措施。
3、職責
3.1銷售部作為實施產品召回控製程序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如下事宜:
3.1.1做好產品銷售記錄;
3.1.2 保持與顧客的聯係,根據國內外規定及相關衛生標誌的要求,將不合格產品按銷售記錄及時對產品進行召回;
3.1.3 組織各部門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評審,將不合格原因上報給總經理。
3.2 品管部作為實施產品召回控製程序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
3.2.1 根據不合格原因查清歸屬,通知責任部門;
3.2.2 檢查其他產品,防止出現類似問題;
3.2.3製定和實施糾正措施,監督檢查召回工作有效性。加工車間作為產品召回控製程序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召回產品的處置。
4、工作程序
4.1銷售部在產品發運時應做好產品銷售記錄,記錄項目包括:客戶名稱、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合同簽訂日期、產品編碼、發貨日期、客戶電話及產品發往的目的地。
4.2銷售部應保持與顧客的聯係,及時收集國內外新規定和要求,分析顧客的滿意和投訴的信息,並做好記錄。
4.3 當產品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產品召回程序:
4.3.1 將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或導致死亡。
4.3.2 產品可能導致一般性的健康危害。
4.3.3 產品不會對消費者造成健康損害,但存在質量、規格、品質等缺陷。
4.3.4產品不符合新規定和衛生標誌時。
4.4 銷(xiao)售(shou)部(bu)組(zu)織(zhi)各(ge)部(bu)門(men)對(dui)召(zhao)回(hui)的(de)產(chan)品(pin)和(he)庫(ku)存(cun)的(de)產(chan)品(pin)進(jin)行(xing)評(ping)審(shen),查(zha)清(qing)不(bu)合(he)格(ge)原(yuan)因(yin)並(bing)做(zuo)出(chu)處(chu)置(zhi)措(cuo)施(shi),上(shang)報(bao)給(gei)總(zong)經(jing)理(li)。同(tong)時(shi)通(tong)知(zhi)責(ze)任(ren)部(bu)門(men)立(li)即(ji)分(fen)析(xi)原(yuan)因(yin),製(zhi)定(ding)實(shi)施(shi)糾(jiu)正(zheng)措(cuo)施(shi)。
4.5 公司準備實施食品召回計劃時應及時通知當地檢驗檢疫部門或當地農業部門,包括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及產品銷售區域、召回原因及相關危害。
4.6 品管部按照《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製程序》對dui產chan品pin進jin行xing追zhui溯su,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召zhao回hui產chan品pin的de有you效xiao性xing,查zha清qing數shu量liang及ji標biao識shi情qing況kuang,防fang止zhi不bu合he格ge產chan品pin遺yi漏lou,並bing對dui其qi他ta產chan品pin進jin行xing檢jian查zha,防fang止zhi發fa生sheng類lei似si不bu合he格ge產chan生sheng。
4.7 加工車間根據評審結果,對召回產品進行處置。
4.8品管部對責任部門的糾正措施情況進行監督,對結果進行驗證,並立即對食品安全管理體係及相關文件做出修改和驗證。
4.9銷售部根據車間處置結果及品管部驗證結果向顧客提供答複。
5、文件和記錄
5.1 《發貨記錄》
5.2 《糾正措施實施記錄》
附:
XXX有限公司產品召回演練記錄
記錄編號:
一、計劃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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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人 |
編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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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人 |
批準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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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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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召回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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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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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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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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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三、召回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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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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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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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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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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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包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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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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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範圍 |
四、召回步驟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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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
開始時間 |
完成期限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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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回收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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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回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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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招回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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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回收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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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產品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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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回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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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回收報告 |
五、召回原因
六、召回方法和途徑
七、召回產品的處理
八、召回的公關計劃
a)召回小組成員的信息,包括成員名單,24小時聯係方式,代表的 部門和所承擔的職責。
b) 召回產品的信息:回收產品名稱,代號或批號,工廠名稱,生產日期等;回收的原因,回收產品分銷的區域(包括地區、分銷商名稱和地址);產品回收的方法、途徑和時間。
c) 受召回產品的不合格影響的其他信息,如已使用待回收產品的後果和對策,與召回有關的費用和賠償。
d) 給進口商召回收計劃範本,或作為回收信息的附件,以便他們通知和協助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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