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shi品pin夥huo伴ban網wang或huo食shi品pin論lun壇tan上shang經jing常chang接jie到dao網wang友you谘zi詢xun某mou物wu質zhi是shi否fou有you可ke食shi用yong的de依yi據ju,那na麼me,如ru何he判pan定ding它ta能neng不bu能neng食shi用yong?是shi否fou可ke以yi用yong作zuo食shi品pin原yuan料liao呢ne?可ke以yi從cong以yi下xia幾ji個ge方fang麵mian考kao慮lv:查看該物質是否有傳統食用習慣;是否是衛計委批準的新食品原料、終止審查名單;是否在藥食同源名單、保健食品原料名單等。下麵詳細介紹幾種可參考的方法供大家參考。
一、食品原料判定方法
首先,我們了解一下食品原料,食品原料具備食品的特性,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且無毒、無害,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潛在危害。目前我國可以用作食品原料的物質主要包括普通食品原料(包括可食用的農副產品、取得SC的加工食品)、新食品原料、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簡稱藥食同源物質)、保健食品原料、可用於食品的菌種、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劑等。
食品原料看似簡單,實際應用的時候卻難以判斷,下麵我們來看一下判定的依據:
1.普通食品原料:目前判斷一種物質是否是食品原料我們可以查找已有食品標準、國家監管部門發布的函、公告以及已有通用限量標準的分類目錄中提到的物質;也可以查找該物質是否有傳統食用習慣,傳統食用習慣也可以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判定依據,傳統食用習慣是指在省轄區域內有30年以上作為定型或非定型包裝食品生產經營的曆史,且未載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
2.新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國無傳統食用習慣的以下產品:(一)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二)從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離的成分;(三)原有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成分;(四)其他新研製的食品原料。
新xin食shi品pin原yuan料liao主zhu要yao是shi由you國guo家jia衛wei計ji委wei公gong告gao發fa布bu,公gong告gao中zhong還hai規gui定ding了le相xiang應ying的de規gui格ge要yao求qiu以yi及ji使shi用yong限xian製zhi等deng。為wei方fang便bian查zha詢xun已yi經jing批pi準zhun的de新xin食shi品pin原yuan料liao,食shi品pin夥huo伴ban網wang對dui新xin食shi品pin原yuan料liao名ming單dan進jin行xing彙hui總zong,並bing創chuang建jian新xin食shi品pin原yuan料liao信xin息xi數shu據ju庫ku,查zha詢xun鏈lian接jie:http://db.foodmate.net/xinziyuan/。
終止審查的新食品原料名單在國家衛健委監督中心網站發布,終止審查的原料分為三種情況,(1)經審核為普通食品或與普通食品具有實質等同的;(2)與已公告的新食品原料具有實質等同的,(3)其他終止審查的情況(例如已有國家標準的食品原料,或有傳統食用習慣的產品等);查詢鏈接:https://slps.wsjd.gov.cn/xwfb/gzcx/PassFileQuery.jsp。
3.藥食同源、保健食品原料:由《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做出規定,該文件包含三個附錄,分別是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質名單、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
其中藥食同源中的物質可以用做普通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原料隻能用於保健食品不能用於普通食品。
此外,2016年年底原食藥總局還公布了第一批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4.食品菌種:其中可用於普通食品和嬰幼兒食品的菌種由衛健委公告發布,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種名單由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
5.其他:食品添加劑,由GB 2760以及相關的衛健委增補公告作出規定,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劑的功能類別、使用範圍、使用量等;營養強化劑,由GB 14880以及相關的衛計委增補公告作出規定,主要包括食品營養強化劑的使用範圍、使用量等。
二、食品原料判定查找技巧
1.用“關鍵詞+site:官網後綴”搜索法,如確認木鱉子是否可作食品原料,百度搜索“木鱉子site:gov.cn”,則可以找到木鱉子做藥材的依據(如圖1);

圖1
2.如果需要確認的物質是植物類的,可以到《植物誌》、《藥典》搜索該物質的別名、拉丁文等,再按照上述方法進行確認。《植物誌》、《藥典》中的某些物質可以用做普通食品原料,是因為有添加劑標準,或者在原衛生部發布的食藥兩用的名單內。除此之外《植物誌》、《藥典》中的物質一般不能作為食品原料。
3.需要注意的是,百度百科等非官方的材料並不能作為最終的判定依據。
三、判定食品原料可參考的資料
1.參考食品相關標準,如《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及其增補公告、《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及其增補公告、GB/T 8854-1988 《蔬菜名稱(一)》;
2.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新食品原料名單;已被公告為普通食品的物品名單;通過名單確定物品屬性;
3. 通過國家衛健委(原國家衛計委、原衛生部)有關公告、批複、複函等可直接判定食品原料;
4.通過新食品原料(新資源食品)終止審查目錄可直接判定食品原料;
5.《關於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關問題的說明》中公布的普通食品名單可直接判定食品原料;
6.《關於香辛料標準適用有關問題的批複》內公布了確定的食品原料名單和禁用名單;
7.《關於印發<可用於食品的菌種名單>的通知》中的菌種可用於生產普通食品;
8.《關於公布可用於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的公告》中的菌種可用於生產嬰幼兒食品;
9.《中國食物成分表》中所列食物品種是我國常見的食品類別;
10.《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物品可作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
11.《植物誌》、《藥典》可以用來搜索該物質的別名、拉丁文等,但是不能作為判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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